★★★由今天起,《狼烟起,胭脂灭》开始保持每更新。另《火暴天使》一周更新一次。胭脂文中女主会武功,且冷静自持,还会打仗,与皇后系列女主大不不同。大家或许可以换换口味。届时,大家若是觉得喜欢,就为安投点票票吧!--------安安/7880383878803838[2008-3-12]
 ★★★★最新消息:《花痴皇后》实体书确定由曾出版《厨娘皇后》的北京开维文化,即‘悦读纪’出版,出版社为:朝华出版社。实体书将于下周起在全国各地陆续上市,敬请关注。
说实话,这回时间真的拖得有点长了,丫头们都等惨了吧?我也等惨了!终于可以看到实体版了,心情蛮开心的。谢谢丫头们的支持!----------------------安安78803838
78803838[2008-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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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803838[2007-9-25]
 很好看的书呀
很喜欢烈焰明,觉得他很痴情,希望女主角快点喜欢他哦,结局快点传上来呀
游客[2008-7-7]
 我还是喜欢明!!喜欢他没有道理啊!~凌岚枫[2008-7-7]
 我希望点点是跟焰在一起.但是如果安把她跟辰在一起的话我也会欣然的接受.支持你!加油!游客[2008-7-7]
 还是喜欢冬辰,从第一次看到他时就喜欢了,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啊?安太狠了游客[2008-7-6]
 其实烈焰明也满可怜的游客[2008-7-6]
 开始对烈焰明的怜爱之心没有啦,太可恶了
冬晨把点点带走吧。
游客[2008-7-3]
 写的是什么啊!怎么乱七八糟的,前面还可以到了快结局的时候就不怎么想看了。简直是无厘头/游客[2008-7-2]
 真正爱着一个人是无论如何不会伤害对方的.该死的烈焰明,根本不懂得什么是爱.跟上一篇发表的评论,还是希望改一改.无耻的欺骗,无情的伤害,都无法让人原谅.让点点和东辰一起远走高飞吧.
游客[2008-6-30]
 能不能把这篇改一改呀,让东辰来救点点.我希望点点和东辰在一起.烈焰明太卑鄙了.喜欢一个人就应该堂堂正正的去追求,占着身份先强占着点点,还欺骗对自己关怀备至的老师和朋友,无耻至极.没有对人最起码的坦诚和尊重,就不应该得到别人的尊重.欺骗是绝对不能被原谅的,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游客[2008-6-30]
 这篇文章皇后其实还是对皇上动了心.只不过后来还没弄清楚到底喜不喜欢皇上就被皇上那个了..所以....也就那个了ffffffff6[2008-6-29]
 不!这文章只能选皇上,要不然没意思.皇后不选皇上.那这文章是写什么的...如果到了最后还是选冬辰.那皇后就不是皇后了..一切都变的没看头了游客[2008-6-29]
 我看了书,觉得还是不喜欢两种结局,不管谁和谁在一起,其实作者心中都应只有一种构想,个人觉得还是只有一种结局中的好。游客[2008-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