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芯:琴韵声深TXT版全文电子书,潇湘书院 [作品相关:关于冥界]   我想,大凡提到重生,除非不解释原因,否则很难绕开“冥界”。   “冥界”是什么呢?是阴间,是灵魂的归所。“冥界”是什么模样的呢?在中西方、在不同国度、不同文化背景下有各自不同的描述。我们中国的描述主要是从一些传说和佛教中来的。大家耳熟能详的一些关于“冥界”的词汇有:阎王、孟婆、判官、生死簿、望乡台、孟婆汤、十八层地狱、上刀山、下油锅、六道轮回等等。在构思作品时,我也一直在想,“冥界”应该是什么模样?我想,传统的“冥界”描述中,之所以提到“上刀山、下油锅”,无非是想表达这么一个思想:冥界是可怕的!事实上,无论属于中西方的哪一种文化,无论以何种形式,大家关于冥界的描述都有一点是共通的。那就是——冥界是可怕的!正因为冥界是可怕的,所以“生命”才显得特别可贵。所以,每当看到力量强大无匹的“鬼魂”描述时,我都觉得很好笑。如果“鬼魂”的力量远胜于人类,那么,死亡就失去了它的震慑力。如果一种弱小力量的消失只意味着另一种更强大的力量的诞生,那么,死——又有何可惧?何必害怕被鬼魂杀死?何不干脆变成鬼魂,获得更大的力量?   多年前看过一个很著名的影片——《人鬼情未了》。我觉得看到了一种比较能贴合“冥界”本意的“鬼魂”的模样。“鬼魂”应该是比人软弱、没有力量的。   那么,“上刀山、下油锅”就是最可怕的吗?我觉得未必。我个人的理解,虚空才是最可怕的。去年看了电影《神话》。当时就觉得这是一个很恐怖的故事。只要一想到一个有思想的人,竟然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生存了几千年,不需要物质摄入,也没有任何追求,我就发自内心地感到恐惧。所以,它真的是神话!否则,我想,再厉害的人也早被无尽的虚空磨成白痴了!   基于以上认知,在我的小说《琴韵声深》中,我构想的冥界就是虚空。这是我认为的最恐怖的事情,我用它来解释“死亡”。做出这个构想,是希望能传达一个观点——经历过虚空的人,会特别珍惜生命!只要有一线生机,便会努力活下去!   另一个引发我思考的问题是:既然人死后是以灵魂的方式存在,那么,应该就能推论出——灵魂是不需要物质供给的!如果真有供给,我觉得魔法中的“冥想”比较适合作为食物。灵魂所需要的应当是一种力!或许是灵力、或许是其他一些别的力,总之应该是属于“非物质”的。这就带来了一个难题:灵魂既没有消化系统,又不需要物质供给,那么,它用什么来吸纳“孟婆汤”?在让灵魂喝下孟婆汤时,是否应该通过某种仪式,暂时使其恢复人类的知觉和功能?   所以,在《琴韵声深》的“冥界”描述中,我设计了“破空水”和“实质空间”,使灵魂能够顺利地吸纳孟婆汤。   尽管构思得很清楚,落笔时,仍然觉得没有把“冥界”的恐怖描述得很到位,是一个遗憾!本书由潇湘小说原创网首发,请勿转载! [作品相关:番外一:胭脂心语——小桔儿作]   人成各,今非昨   ------------   我是胭脂,因姐姐刺杀翰思王子被判死罪,我以为我的生命在那时就要划上句号了。可是,我被一个男子买下来了,一个丰神骏逸的男子,他便是大宁的秦王。   我跟随他春赏山花烂漫,秋闻落叶飘香,朝浴破晓晨光,夕恋落日余辉。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眼眸总喜欢追寻他儒雅洒脱的身影。但我只能默默地站在他身后,我只是胭脂,被他买下的胭脂。   我只能更用心的打理茶庄,哪怕只得他一分的赞赏。后来遇到了一个奇女子,她叫芯儿,初见她是陆府的四夫人,对经商有着浓厚的兴趣,有很多稀奇古怪的想法儿。秦王和芯儿成了合作伙伴,“胭脂茶庄”改名为“镜岑茶庄”交由芯儿经营。   芯儿的想法奇特,我也用心的跟她学习,茶庄的生意越来越好。那是我最快乐最快乐的时光,足以让我铭记一生。我和他可以“平等”地品茶,“平等”地打趣。好像那时我是胭脂,又不是胭脂。   直到一个名叫越轻虹的女子的出现,她的肌肤胜雪、眉目如画、腰如弱柳、舞步轻灵。他总是追随着她的身影,那眼神,是我所不熟悉的。于是,我知道,我还是胭脂,也只能是胭脂。   他要带她回大宁,欣喜地忙碌着,招呼体贴入微。我想,只要他叫上我,我还是愿意做他身后的胭脂。   只是,他没有,他忘了还有一个我。一个已经习惯了跟在他身后的我。   第二天,他想起来派人接我上船的时候,我已打散本已收拾妥当的包袱,以给芯儿帮忙为由留了下来。   我知道,我的梦该醒了。从那句“灿如云霞,艳若胭脂”开始织的梦,该醒了。   我是胭脂。   还做胭脂。   做自己的胭脂。   ----------------------作者:小桔儿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精华书评:书友系念长评]   发表评论时小说完成进度:第十四章——赴宴   ※※※※※※※※   浅谈目前文中的四位男主角:吴方,达金,展颜,凌钲。   从年龄分析,四人应该是凌钲年龄最小,文中提到是十八岁,除了明确说出展颜25岁,剩下的两人推算均应在二十以上。凌钲与何芯年龄最接近,应是代沟小一些。不过不排除年长者更有依靠感和成熟。   从身份分析,吴方是落魄秀才的儿子,但是拜师学武,技艺不俗。后家破人亡受孟家恩惠自愿为家奴,从而认识女主,慢慢接触,算是青梅竹马。但长时间何芯对其没有任何特殊感情,反而吴方被她吸引。   杀手达金为了孟老爷的任务而认识女主,长时间的冷漠无情已经成为习惯,被善良的女主照顾倒是放弃了杀了她的念头。自愿帮助女主脱逃,送入展颜那里。   族长展颜,对这个自愿来当婢女的女主一直怀有好奇心和戒备心,但是女主的淡定自若和聪慧灵敏让他欣赏,心灵手巧又会照顾人让他喜欢。为了族人利益,要杀了凌钲。结果女主看不下去而带其逃跑。   皇子凌钲,温柔大度的气质就颇为令女主欣赏,然后一起的逃亡生活增快速进了彼此的距离和感情,所谓患难见真情。女主到现在真正的心动喜欢上了一个男主。   从感情上来分析,吴方最先出场果然是倒霉啊,女主对他一点特别的感觉也没有,他反而是情根深种,默默地看着,估计是祝福类的人物。看来是固定的饮恨的男配了~   达金是一直缺少爱的人,突然感受到了这么温暖的关怀,要他放手看来是很难的,但是女主对他感觉更多像是亲人,两个人都有共同的特质——孤独。   展颜是一个雄才大略的人物。是一个出色的领导者,军事家。但他比皇子凌钲多了少数民族儿女的那种特有的自由开朗的,直爽豪气的气概。他和女主之间像是朋友,互相欣赏又互相补充。   凌钲是还不满二十的青年,可是领导能力,社交能力,军事能力等一点也不比年长者茶,算是天才型人物了吧。外形倜傥风流,文质彬彬;内在博学多才,谦虚好礼。我像这一刻,女主就对他抱有好感了。只不过还没有上升到喜欢的程度。后来的温柔关心确是致命的一击,这是上面三位男主所没有表现出来的。女主感动的一塌糊涂。真心的笑容露出了很多次,文中可以看出这是她第一次心动也是最感觉到温暖的时刻。但是,以后呢……   从身份上说那里应该是归感情了。   身份上吴方的身份和女主最配,差距最小,安全系数最高;   达金那里因为是杀手,所以不排除杀手组织的追杀和仇家报复等情况。差距小,危险系数最高;   展颜的地位和身份能够给女主一个安逸舒适的,自由发挥的环境,就是民族血统是个问题,但只要展族人不介意,那一切都没问题。差距中等,安全系数中等偏高;   凌钲身为皇子,身份高贵。内有政治斗争,外有家族联姻等状况出现,女主要是在其身边,坎坷也是少不了的。差距高,安全系数中等甚至低。   不过,现在看众人的结局还为时过早,前提也说了女主投胎的时机不好,会坎坷一生,而现在磨难才刚刚开始。本书由潇湘小说原创网首发,请勿转载! [精华书评:书友叶零依长评]   发表评论时小说完成进度:第二十章——温柔的缄默。   ※※※※※※※※   每次收到长评,宁芯都很感动。这是对作者的最大鼓励和最高评价。   零依说此文像白开水,偶万分认同。可能个人喜好的关系,不喜欢过于华丽的词藻,倾向于“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意境。   关于男主,评得也很精彩。   谁是第一男主,接着看就知道了。   小说很长,现在还不到四分之一,结局还很遥远。   一路有亲们同行,宁芯万分感谢,万分温暖!   ※※※※※※※※   书友叶零依长评   看前是游客,看后是会员。这段日子一直都在潇湘上面漂泊,偶尔难得遇见好文,却奈何一直都为一旁观者,无心无意,眼前的只是一场繁华的游戏罢了。至于今天为何突然想当会员了,我也说不清楚,许是一时心血来潮。但能肯定的是文中一个“琴”字。大概本人也是一个学琴者,巧的是,我所学也为筝。于情于理都对它有着一种难以言明的情感吧。   说实话,至今看下来,全文平淡无华,无丝毫华丽辞藻堆砌,像是一个平白的故事。却很能入味,就如同我所喜欢的白开水吧,喝着喝着便能如同品茶般品出芬芳。   女主,是较为我喜欢类型之一,平静之至是一股莫大悲伤,欣赏她的坚强,伪装以及体谅他人的性格。但读着,便也叹惋如此风般忧伤女子最后花落谁家?   最初,觉得凌钲的温柔是她幸福的天空,却未曾料到那不可忽略的制度。徒伤感。   吴方,感觉还不错,像个邻家大哥哥,但凭着我的第一感觉以及以往看文的经验,觉得他虽是一个可能在女主以后颇有影响的人,只可惜只能以看着喜欢的人获得幸福才能觉得是幸福的(这句话貌似比较饶口哈)。   达金,也不怎么可能。至于原因,我的观点同精华书评中的那位大大观点雷同.   至于展颜有可能是一匹黑马,但我并不期望他,原因之一,看过许多文,文中女主最后都与展颜类型差不多的在一起.而我最喜欢的男主只能默默祝福.所以感情上不大接受。   之二,我记得文章中有一章,展颜对着律布说:“如果我不能活着回去,就让折儿做族长吧!折儿今年才七岁,劳烦先生辅佐于他。”从这句话中,我认为,折儿与展颜关系极密切,而且很有可能是父子关系。因为当时在那样一个一夫多妻制度下,展颜为展族之王且已25年华,不会一个妻子都未娶吧?其次,展颜的愿望就是想光复展族,征服天朝,即使在生危之际,断不可将族位传于一个毫无关系的人。而折儿7岁之龄,怎么都不像是其臣子。所以我认为他们父子关系可能性大一些。(咳.扯的有点远了.言归正传)。   何芯与凌钲分手的原因,也不用我再提,更何况她与展颜中间还隔着一个折儿。相信何芯是不会破坏别人家庭的吧?除非折儿之母已故.或者何芯有那个嗜好?不过,我更倾于前者。具体看作者。   凌钲,就不想凭了.打字太评的说.呵呵   我一直认为这样的女主身边应当是一个温文如玉,淡定自如,能够给女主安全和幸福的男子。不知作者会怎样写呢?比较期待.   琴王大概也是一匹黑马,只不过,至今戏份过少,还难以分析。   差点忘了。本文既是以围绕琴,那么定是以某首曲子来吧?是雨思吗?不过从文章来看,此曲过于悲伤,难道文章最后会以悲剧收场?   本人还是较喜花好月圆,虽也曾为阴晴圆缺震撼.不过再怎么想,都是得跟着作者的文走,对吧?   还是希望最后会美满点,心里有些暖暖的感觉,才不会觉得这个世界过于悲惨。   本书由潇湘小说原创网首发,请勿转载!    [精华书评:书友snowwhite1234长评]   评论发表时小说进度:第二十一章——意外的消息   ※※※※※※※※   其实我觉得何芯不在孟筠身边,孟筠会更幸福!被何芯这样的人保护着,人生少了太多的滋味!何芯的存在,带给孟筠更多的是压力!何芯是一颗光彩夺目的钻石,任何东西——身份、地位、财富,都不能遮掩其璀璨的光芒,其它女人再优秀也只是珍珠。只要她再身边,孟筠就永远没有光芒!被人保护也是一种悲哀,这种人生是不圆满的,甚至是残缺的!何芯心有愧疚,殊不知这一切可能都是孟筠的劫!一个人又何必活得那么累!   她替孟筠嫁人,是因为不爱,所以不在乎是不是四姨太。而凌征是她的最爱,所以不能与他人分享。我真的怕她到时候把接近凌征的女人都拆皮煎骨,虽然貌似她不是蛇蝎之人。不能委屈自己心志和对幸福的梦想,但是又太爱他,选择离开是对自己最好的选择!可是缘起缘灭都有因有果,何芯于凌征而言是这个世界的奇迹,凌征于何芯是这个世界的归属。他们注定爱的痛,痛入骨髓,无法放手。期待他们重见的一天。   我喜欢这篇文,喜欢女主角,喜欢她生活的方式,可能跟作者本人的喜好有关。好琴,品酒,煮茶,尝遍天下美食,从来没见过生活这么有规律的人,偏偏又这么会享受生活。作者本人一定也是个人见人爱的女子吧!若非生活中有此沉淀,又怎能写出如此美好的女主。很欣赏你!   这篇文章应该更有发挥的余力才是!   何芯转世的时候,小鬼说了一句话!让她带着一身才华去那个发展缓慢的时空可以推动那个世界快点发展吧!看到改造王府、给凌征装修卧室、烤面包、做蛋糕、制羽绒服、安装自来水。都能看到其中的影子!不知道作者以下怎么安排!我妄想一下,猜测一下吧!   我喜欢大气一点的文章,看到展颜跟凌征口诛笔伐的时候,我觉得作者是有才华能把文章写的大气(在网上看文那么久,女作者写感情是过关,但政治和战争完全不是味道),到目前为止,女主的表现都有点小家碧玉的风流,虽然她有推动整个时空发展的该有的智慧,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表现出来,抑或是还不知怎么用,她目前所有的精力都用到爱情和还债中去了,能不能让她的思维跳出来。比如说男扮女装入朝,改革政经!要不去经商,掌握财富,推动社会的发展!   凌征不是因为需要别人的支持,结果去娶一个不爱的女人吗?那就变的比所有都要有用!哈哈!这样的文写起来比小家碧玉的文要难很多!但是更吸引人!哈哈,因为我喜欢那样的文,就奢求作者往这边写,大姐不要介意啊!很喜欢何芯   本书由潇湘小说原创网首发,请勿转载!   本书由潇湘小说原创网首发,请勿转载!    [精华书评:snowwhite1234第二个长评]   评论时小说进度:   第三十一章舆论的力量   ※※※※※※※   伤伤伤!   最爱的人和最想保护的人结婚了,怎一个惨字了得!   忍了很久,终于发现自己实在是忍无可忍。我要砸砖头,我要发牢骚,我要扔白菜鸡蛋捎带西红柿。强烈鄙视凌征和孟筠!强烈鄙视何芯!强烈鄙视凌征身边的人!强烈的愤怒之后,原来只有满心伤。   是我入戏太深,还是对主角寄予了不切实际的梦想。狂风靡雨过后,回首望去,原是戏入人生,人生如戏!酸甜苦辣溢满,如何芯的三道茶!苦是永恒的滋味!只能祝愿所有回味的人,苦中带甜,甜中有乐。只余淡淡琴韵、幽幽茶香,飘在年少那开满山茶花的路上.   伤何芯!   一个人要轮回多少次,才能人情练达,对世事洞若观火!一个人要失去多少次才能明了自己的感情,一往直前!何芯两世的智慧依然没有看破情字,被所谓“债”失了智迷了心。   年轻的心是那样的纯那样的真那样的渴望完美。   “我要用一生的时间,两世的智慧,去培养一个完美的女人”看到时我震撼了,回首时我伤了。   伤在何芯的善伤在何芯的追求也伤在了何芯的淡定和从容!因为我从里面看到了太多对爱情的迷茫与彷徨,看到里面的血气方刚,看到里面不可攀折的理性和自尊。因为年少的心容不得半点渣子,容不得半点勉强,所以很决绝的走了,不留一丝痕迹。总以为自己可以很潇洒的放下,可以很从容的离开,可以座看云卷云舒、潮起潮落。   却原来啊,是世事负了自己,还是自己负了世事。可是心啊,是那样的痛,痛到感觉不到生命。未来是那样的迷茫,迷茫到再也看不到方向。伤到极处,才明白,自己原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自己原有不能抛却的人,不能放手的情。负了自己也负了别人,还债同时欠了更多的债。   你无论多爱一个人,七分就够了,剩下三分给自己,生命原是有自己不能承受的重量!   伤凌征   初遇凌征,那个指挥千军万马的少年,那个危机中以生命挽回部将的少年,那个掀帘而入的少年虽满身污秽,却难掩其清俊和英华!煮酒论世事,当世英才相逢,谁堪匹敌。寥寥数语,从容淡定,一个少年将军跃然而出。所谓英雄当如是!到后来煮茶、救人、弃车、入林,一段感情的轮回开始了!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那彻夜烘培的鱼松、那甘甜圆润的果酱、那密密丛林中坚定不移的追随,那溪水边迷乱的目光,那手绾青丝的情不自禁!那昏迷时的不舍不弃。“从今后,我来照顾你”引起心防的崩溃,两世的智慧原是追求一份不可或得的幸福!这是凌征与何芯感情的开始!   若一切原是注定,不要问是劫是缘!凌征沦陷了!有着淡淡的酸淡淡的甜,夹着无限惊喜映着满池的荷花,在那迷人的月光下原有一世的幸福。何芯犹豫了,因为触手可得的自由和一路伴来的温暖。直到荷花桥下刺杀,长剑滑过脖径印证了生命不能失去的美好,粲然而下的热泪惊艳了所有的故人。十日的昏迷,十日的相守,病榻前的不顾己身折服了原是杀手的兄弟。一切释然了,何芯不顾一切抱住了凌征,从此只愿长醉不愿醒!让所有的梦想和理智都烟消云散!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凌征纳妃,何芯决绝的离开!醉过方知酒浓,爱过方知情重!回忆和痛苦总在离别后的岁月里,慢慢氤氲,如抽出骨子里缠绕的情,一丝一缕的扯,不绝不断,伤痛刻骨,只是抽去后,身体里还剩下什么。写到着我真想破口大骂!凌征是不是男人来着!被所谓的责任捆住了手脚困住了心,不越雷池半步。难道在他心中,何芯于他就只能是孟尚书的小妾。因为她的自愿,所以不问情由,不探实情!枉费了我对他少年英才的评语!   咳!人生如戏,戏如人生。放手的凌征与决绝的何芯何其相像,同样的骄傲、同样的理智、同样认为自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同样是“只要你愿意,我没有什么不可以”潇洒的转身,哪怕心伤流血,痛入骨髓。可是人生的路太长,人的心也太脆弱,那能忍受长久的伤,绵延的痛。哪能一直是“我爱你,与你无关”如此的淡定和从容!应该是“我爱你,你也只能爱我;至死纠缠,绝不放手”的决绝与缠绵才对!   伤孟韵   孟筠的形象到现在为止都不太饱满!前世的孟婆,绝世的容颜,无忧无虑的仙女,领薪水的公务员!因为何芯一时的追奇而误入凡间,从此落入一个貌似温暖的怀抱,因为何芯两世智慧的相守!与我看来确实她悲哀的源泉,前半生活在何芯形象的对比中,找不到自信,后来被拉入凌征与何芯的情感纠葛中,没有了爱情与自我。不管怎么都是仙女之身,虽说没有记忆,毕竟资质还在,怎么搞的那么惨呢!咳!怎一个伤字了得!   ※※※※※※※   宁芯的回复:   看到你如此投入;看得如此仔细;体会得如此深刻;感受到如此多的伤痛,我该说欣慰还是惭愧呢?   你很早就领悟到他们注定爱得痛、痛入骨髓,但可能实际看到的痛比你预计的更深。   我想写的是人,有感情、有理智、自以为看透一切,殊不知可能恰恰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如果你仔细体会,就知道“三道茶”中已经给两位男主分别设定了命运。第二道茶是给凌钲的;第三道茶是给展颜的(貌似说得过深,有剧透的嫌疑,呵呵!)   极强之处便是弱点:过于坚强便会成为固执;过于聪慧又何尝不是一种糊涂?人生本来如此!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精华书评:书友爱梦兰长评及回复]   评价时小说进度:第三十五章镜岑茶庄   ※※※※※※※※   宁芯的文章很好看。   我昨天在网站上意外的发现的这篇文章,整整看了一个晚上,很感人。   主角何芯是个不断挑战自我,从事不同职业,注重每个环节靠自己努力而得到别人认可的人。在一次意外的死亡后成了冥界的一缕孤魂。因为空虑无聊而突发奇想,如让孟婆喝下孟婆汤会有什么事情发生。这真是个突发奇想,很有意思。都说人死后要过奈何桥,要喝孟婆汤,我看了很多小说都有这样的情节,但真没想过如果让孟婆喝下孟婆汤会是什么效果。就这一点就让我决定把宁芯的小说看完。   因何芯的原因让孟婆喝下孟婆汤而转入轮回,去体会人的生老命死,爱恨情仇,虽然都是老套的循环故事,但何芯以赎罪的心情保护孟婆转世的孟筠,无悔的付出,其中包括牺牲自己一生的幸福,她能做到这种情份上不让人感动都很难。   因其前世的努力,何芯在今世才能得到很大多数人的肯定,也让一些人嫉妒和仇恨,但因宁芯写的故事前后有序让我认可了一个万能的何沁在故事里的作用。也因对她的喜爱去关心她的感情生活。得到信任又背叛展颜,深爱凌钲又不接受其即将的三妻四妾,因为男主角都比较强势,就注定了她感情路上的坎坷。   宁芯你写的侍卫吴方,杀手达金的兄妹相称,嫁与陆藤和秦王凌丰驰的合作,给我个人感觉想是让故事更有些人情味吧。   孟筠其实我并不过多的关心她,不管她幸福也好,仇恨也罢。她只不过是个引发故事发展的契机而已。即然何芯做错了事,她就该承担一切后果。   我很期待故事的发展,我个人观点象宁芯写的这篇文章不一定就要有情人终成眷属的了,其实从现代人的角度去想成为一个古人,感情不一定是唯一的,也许有过上与世无争或逍遥自在的日子,再有个关心你的人陪伴身边也算圆满了吧。   ※※※※※※※※   宁芯的回复:   拥抱一个!照例收进作品中,永久伴随作品。   这个故事的主要人物不多,但着力于把每一个人物的戏挖足、写深。每一个人物的出现和设置都不是偶然的,有其特定的安排和用意。   亲亲往下看吧,你会逐渐知道每一个人将在这个故事中扮演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   再次感谢你精彩的点评!   ※※※※※※※※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精华书评:书友无聊的阳光长评及回复]    会员无聊的阳光发表于2008-4-1412:13:48   所评章节:第三十八章,一帆风顺   宁芯,一直以来,我看书很少评论的,不过呢,因为是朋友嘛,总要写点,留下足迹,呵呵。   最早看何芯这个人物,我喜欢前世的她。前世的她是个孤儿,一个孤儿能在没有任何条件之下念到大学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那是要受到多少的挫折、痛苦。   现实世界中的人情冷暖我们自已都感受的到的,在这个笑贫不笑娼的社会,在这个权势至上的社会,在生活中我们天天感受到无形的刀光剑影呢,更何况是一个孤儿,她坚强、独立、自尊,自已感受美,自已也享受美,那个何芯是一颗钻石,闪亮的让我炫目,也美得让我心折。   后世的何芯,至少有父有母,虽然做为一个婢女,却能受到教育,而且是在接受教育的同时还能保有自尊,甚至是有点任性,在生活上,这至少比前世的何芯幸福一百倍了。当然,感情上另当别论。说到感情,我们先不看何芯的爱情,来看看她的亲情,前世,她没有享受到亲情的滋润,父母兄弟在地震中丧生,想得到父母的关心,哪怕是一个抚头的慈爱都无法实现,亲情,对于前世的何芯而言是一片荒漠,有如渴水之人,想要那点亲情的甘露,却是一切为空。   而后世的何芯,这一点上我十分不喜,虽说父母是下人,却总是父母,没有不爱自已孩子的父母的,在文中,何芯的父母接受的是忠心的教育,当然要求子女也要忠心,这虽然是封建礼教,但总是父母对子女的希望。   在这后世的生活中,何芯对亲情的冷漠,对父母的无视让人感到心痛,虽然说一个女主角无法塑造的十分完美,至少在亲情方面,她能享受到,能感受到,能接触到,却让后世的何芯忽视的十分彻底。我在书中感受不到何芯对父母的亲情。虽然对达金的兄长之情是个安慰,但是我还是感到不够。而爱情,也就是本书中最重要的,凌征和何芯,他们的爱情非常美,这一点是无可置疑,也因为这唯美的爱情,让我一直追着文.   但是,我在这儿还是要说一点点我自已的意见,宁芯,可别见怪~呵呵。   何芯接受的是现代教育,追求的是一种在现代也称之为完美的爱情,这种感情就连在现代,都很难找到,茫茫之中,她找到了,却没有珍惜,只注重她的磨难,我认为在这方面也就是:凌征与何芯所接受的的文化教育差异,古今对感情追求方面的冲突,作者处理的不够,只是何芯的出走就让凌征变化,我个人认为,这样的处理太单薄了,而宁芯的出嫁也太草率,封建王朝中,权利之争,江山社稷,这些不可能不占主位,爱情对统治者而言是个点缀,爱美人不爱江山的,古今中外也只有一个温莎公爵,而且是迫于压力才放弃王位的,所以.   虽然是小说,我希望宁芯能处理的更好一点,让我看得更信服一点。呵呵,不多说啦,不然的宁芯要搬砖头砸我了,知道这部小说到现在只有三分之一左右,我希望后而的文能处理的更完美,让我再次看到如钻石般闪耀的女主角。   宁芯的回复:   评价很精彩,很到位,让我很感动.   关于亲情,虽然努力地想要表达,总觉得是一个遗憾.在后文,何芯的父母也将扮演重要角色.   关于爱情,我觉得给凌钲最大的冲击不是何的出走,而是何的嫁人.让他感同身受地体会到对相爱的人说"我要另娶他人"是一件残忍的事情.后文还会不断推戏,希望能让你满意.话说回来,即便觉得不足,也已经被人骂成后妈了.所谓众口难调,偶有时侯也很为难.   关于何芯的嫁人,我至今觉得这是唯一保护孟筠的方法,可能铺垫不够充分吧,我找到时间会努力改.   再重重拥抱一个!非常感谢!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精华书评:书友雪落格格长评及回复]   会员雪落格格发表于2008-4-1515:11:20   评价时文章进度:第三十九章牵挂   ※※※※※※※※   宁芯很喜欢金庸吧?一路读来,发觉你的文颇具金大侠之风,侠骨柔肠,扣人心弦,文辞之美,情感之真无不感人肺腑!读罢掩卷深思,又觉得余韵缭绕,荡气回肠!真让落落觉得这是继《红颜乱》之后又一经典好文!   我最喜欢《红颜乱》的地方是小重山之役,那样巧妙的布局,对于军事的描写使落落深感佩服和难得。而宁芯你的文,似乎更胜一筹,对于兵法的熟练运用,对于人物的心里描写,那种博大的胸怀,那种笑谈生死的气度,真应了那句话——“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   落落也是自视甚高的人,平日很少赞别人的文,但是宁芯对《琴韵声深》的描写,却让落落深深折服,这正是落落一直想要达到的境界,令我在看文的时候,不由自主地想把自己的想法和赞美写出来…   宁芯的布局之巧,结构之紧,语言之有深度,都令人惊叹不已。此外,宁芯的文有创新之举,让孟婆喝下孟婆汤可谓匪夷所思,但是又合情合理,因为这样,何芯才得以保留前世的记忆,这比突然的穿越更加令人信服。而对于冥界的描写则颇具倪匡之风,倪匡曾写过灵魂的存在形式只是一个极小的亮点,此外冥界便是虚空。而女主穿越到另一个架空的朝代只是因为冥王封印震荡的结果,同时相信两个时空是并存的。其实雪落也一直相信,世上本有多个时空并存,只是因为结界的不同不得突破,如果加以外力作用,便可以突破结界而穿越,要不那些失踪的船和飞机哪里去了?   还有对于孟婆的描写,长久以来人们便对孟婆形成了一个定式,认为孟婆无非就是个老婆婆,可是谁料想,原来孟婆是个天仙美女,这无疑打破了千年以来的一个定式,开历史之先河!   此外,何芯的温柔、善良,饱经磨难却永怀一颗赤子之心,即使小小的任性也是基于人与人之间平等的观念,她不俯就,不媚俗,永远知道感恩,永远坚强,永远不向生活妥协,这是不是也是宁芯自己的写照?   文只看了一半,便迫不及待地来写评了,呵呵,或许不能算是评,只是班门弄斧罢了。能写出这样的文,该是怎样的一颗九窍玲珑心!该是怎样的奇女子啊!真是巾帼不让须眉!看芯姐姐的文,真乃“侠义与柔情齐飞,豪放与婉约并存”!心中深感姐姐高才,若蒙姐姐不弃,指点一二,雪落不甚感激!   真心期待宁芯的书出版!洛阳纸贵!   ※※※※※※※※   宁芯的回复:   这、这、这么高的评价,让宁芯觉得非常不好意思。谢谢落落的盛赞。   金大侠当然是宁芯的偶像。金大侠的书从小学开始就年年复习,极其熟悉、极其佩服。如果这本书当真能带有一点点金大侠的风范,当使宁芯无比荣幸。   虽然写得很用心、很投入,毕竟经验不足,难免存在很多缺陷。   尤其这本书构思很宏大,情节很曲折,宁芯也常常担心驾驭不好。   希望落落经常留言,及时指出不够完善的地方,协助宁芯一起把书修改好。谢谢!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精华书评:书友yfpx长评及回复]   会员yfpx发表于2008-4-1818:34:46   发评时文章进度:第四十三章《密谈》   曾以情重负情浓,而今方知相思重   (明月珰的《芙殇》,唯有这一句让我心痛不已,看宁芯的书,又想到了这一句,所以便用来做题目了)   没有何芯的孟筠是幸福的,没有孟筠的何芯也是幸福的   孟筠对于何芯是情重的,因为她的过错,仙女下凡尘   凌钲对于何芯是情浓的,因为她的错过,两地相别离   三道茶,我也有幸品过,茶舍外面,是樱花飘落的寂静凄美;躬身走入茶舍,面对着来自异邦的友人,一起品茶,品人生,那黑色的碗配着墨绿的茶,是我记忆中最美的画面。闲暇的时候,我也为他煮中国的龙井,日子就那么静静的流逝。   琴和茶都是极静的事物,含着一种顿悟,一种空灵之美,或许还带着一点点远离喧嚣的寂寥和凄美。   也正是如此,何芯在我心中是矛盾的。一个弹得出雨思的女子,一个琴技高得似乎只因天上有的女子,居然在商海中打拼得风生水起,她的思想和这个时代格格不入,似乎带着变革的味道,或许大隐隐于世,只是我还有点不能理解。   情生——在那艰难的岁月里   出于对生命的尊重,她背叛了展颜的信任   出于对生命的尊重,她走进了他的生命里   与他一起逃亡,为他精心准备食物,为他不顾疲倦的身体,为救他不惜自己的名节,而他,看着她的疲倦,看着她的坚忍,看着她的聪明,看着她的温婉,终于,她成了他生命中最美的画面,一片红霞,两心相知。她追求尊严,追求平等,让他有一丝不解,随之而来的更多的是钦佩之情。苦难的岁月,比药还苦,却有着一种感觉,叫幸福。因为,那时,他们之间可以忽略身份,他们是平等的。然而,一曲荷塘,留下的是回味,还是痛苦的开始?   情伤——为何不给我一次机会   当她决定放弃一切爱上他的时候,他却要娶别人为妻,他说无论娶谁,他爱的永远是她。这一段让我想起了金庸笔下的黄蓉,郭靖要娶华筝的时候,黄蓉说你娶了别人,我也嫁一个人,只是我心中永远是你。我们在一起有一天,就要有一天的快乐。男人要有责任,婚姻也许无关于爱情。何芯的离开,情理之中,也在意料之中,因为爱,所以不愿分享;因为爱,所以宁愿离开   何芯代嫁,我的心中有点失望,但尚能接受   孟筠要嫁给凌钲,她自以为是地以为天下最美丽的女人嫁给了天下最优秀的男人,天作之合,自以为伤心的只有她一个。然而,这样的孟筠岂非永远走不出她的阴影,面对一个痴情的男人,孟筠又何处寻找自己的幸福?我更为凌钲叫屈,在何芯的心中,他就是如此不堪?何芯,她始终追求着平等,但是她始终局限于自己的身份,从未将自己放在与他平等的地位,平等并不是一夫一妻那么简简单单。何芯放弃的自由,是她能够做到的;凌钲则不同,面对着风雨飘摇的江山,他是一个男人,更是一个皇子,有着身为皇子的责任,是无法放弃的。记得康熙王朝的歌:大男人不好做,再辛苦也不说,把儿女情长都藏在心间,任它一路坎坷。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责任,若她与凌钲异地而处,她可肯为凌钲放弃江山的责任?她从未给过他机会,她用离开表达着自己的抗拒,无论有心还是无心,她带来的情伤不仅是她一个人的,而是三个人的…   我希望何芯能正视自己,要么放手,要么面对,总之不要逃避,莫等到无可挽回之时才知相似满怀,人生长恨水长东。   宁芯的回复:   读评,读到淡淡的忧郁淡淡的愁。   对于写下这么多字,寄予这么多情感的长评,宁芯只能道一声感谢!   接下来,谈谈宁芯的看法。   琴和商是否有冲突呢?宁芯以为,境界低时或许会有,境界高时则会相容。   后文有好几场高手论琴,一场比一场境界高。   何谓“琴为心声”呢?   如果一个人的心中只能容纳风月,那琴声所能传达的就是风月。   如果一个人的心中能容纳万事万物,那琴声所能传达的就是整个世界。商不过其中小小一隅。   所以,最终,何芯的琴艺超过了雅矜。因为她的心胸更为宽广。   关于“情伤”   不能把孟筠的受伤归咎于何芯。何芯是抱着成全之心代她嫁人的,理论上说应该能保住她的幸福。何芯离开时,不可能预料到凌钲会因此同孟筠产生纠葛。   就是想写一个故事,所有人都抱着成全之心,最后阴错阳差地纠缠下来,伤到了所有人。窃以为这样的故事比坏心伤害更让人伤感。   如果亲亲记得的话,投生时刻注定一生磨难的是两个人,孟婆凡间历劫,自然是苦多于乐。注定的命运非人力能改变,或者说,妄图改变命运的人力正是这个命运脉轮的启动和开始。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精华书评:书友随风长评]   发表书评时进度:第五十章缠绵(一)   随缘随风,不断缠绵   芯儿为了凌钲,守了那么久……   为了好姐妹,她牺牲了幸福。出嫁的一年中,陆府给了她短暂的安慰,然后,很快,她又没了诉说的对象。   芯儿是一个外柔内刚的女子,一生只为别人着想,吃了那么多苦,不管是二十一世纪,还是古代,细腻聪慧是她给别人的形象。   在别人眼中,她永远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女孩,两世的经历让她在别人面前是那么可爱,谁能知道她心里的想法?   两世里只找到了一个能让自己可以依靠的男人,终于可能在他面前卸下她的外表,成为一个真正无忧无虑的花季少女!   所谓人算不如天算,命运的转轮永远无法完全如意。   是人就有有缺点,上天也不是完美的。   为了自己的“一夫一妻”制,成全了自己的爱人,两世情缘,孤苦无奈!唯离别矣!   今天的她为了他泪流满面;今天的他为了她,洞房花烛去找她。这是一段什么情缘?   她是一个寡妇;他是一个新郎。两个相爱的人成了陌路人。   “荷塘月色”中,他们走到了一起。   他让她成为他的女人;她为了他无法拒绝,给了他第一次。这就是幸福。   但他们能走下去吗?   幸福是美好的,爱情是美满的,我们祝福这对天长地久。   他们能做到吗?   他们以后的路走下去会很坚难。   他们能坚持吗?他们能够幸福吗?他们能够得到世人的理解吗?   人怕出名猪怕壮,他们太出色了,有很多人都看他们不顺。他们的路不好走,但他们还是走了这一步。   要是有了什么差错,怕是世人唾骂。   他们该怎么办,该走下去吗?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精华书评:书友馤晴长评]   会员馤晴发表于2008-3-2214:56:07   这个评发得很早,但评论的章节是五十一章,放纵,所以现在才收进书中   ※※※※※※※※   好一个“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早晨才换上的纸盒里的纸巾,已经抽完,垃圾桶里是满满的白。没有想到,自己如今也会被一本书折腾的以泪洗面。早闻《琴韵声深》催泪,却没想如此摧情拉心,尤是读到那句“她决定用两世的知识,一生的时间去培养一个完美的女人”,鼻好酸,心好疼。   只有纯粹善良的灵魂,才会以爱去完成一次原本勿需的救赎。何芯,一个满心爱的女子,饱经磨难却身怀感恩之心。她,所求那么少,所付那么多,却不觉为苦。若是驽钝,倒也罢了,偏偏有着一颗聪敏通透的蕙质兰心,不争不抢,不怨不忿,以一己之绵力夙行着心中的自由与平等的梦。   心头跳出了李商隐的诗句:“凤尾香罗薄几重?碧文圆顶夜深缝。扇裁月魄羞难掩,车走雷音语未通。曾是寂寥金烬暗,断无消息石榴红。”女子在幽闺静夜缝制罗帐,回首往昔的相逢相惜,夜深灯烬,那份刻骨的相思之情,如何释怀?   何芯最初的放手,是因为太在意,在意到只能离开。放弃,往往比坚持更需要勇气,坚持拥有触手可及的慰藉,而放弃则是独自承受的背离。如果注定不能和爱人在一起,那和谁在一起又有什么区别呢?那就以残躯,来实现一点最后的价值——偿债,还前世一时贪奇的孽债。只是,这债若是能轻易还清,就不叫债了。宿命,总是好以孩童之心一次次开着惨痛的玩笑,让人陷入一种无法自拔的轮回之苦。想保护的,却偏偏伤害。不想要的,却偏偏得到。两世的智慧,只求一世的相守,凌钲可否与之白头?泪,已流够,终能一展欢颜么?忐忑不安中祈祷着一个皆大欢喜的,有情人终成眷属。   谁说女性题材缺乏大气?谁说女子只配在文字王国里扭捏矫情?政论用笔老道,刻画入木三分,如此的豪放与婉约并存,怎么能不让人动容?于是,好奇什么样的女子能写出此文,如泣如诉,回味无穷。情由景融,文由心生,想必定是一颗玲珑心,才捕捉到那不经意间的万般柔情与博爱隐忍。   有位不怎么成功的人主李煜,其才名精绝于世,缠绵悱恻的文字拨动了无数后世人的心。亡国之君,总是多垢名,而他却用才情熏香了名声。古往今来,华夏神州,人主无数,没有被岁月年轮碾碎而被世人遗忘的有几人?而他,却身处其中。何故?文字不朽也。引入此说,无非是想表明,无论古人今人、前人后人,只有真心真情的文字才会触底内心那块最初的柔软,变成素为平生的荣辱与共。情,是文的髓,而这情却是作文者伊底(本我)的投影。   谢谢宁芯,给了我久违的感动。你可知道,在《悲惨世界》和《平凡的世界》之后,有太久没有这么淋漓尽致的大哭一通,让眼睛有机会被清泪冲刷干净,让心灵有机会被真情荡涤澄清。   瑕不掩瑜,稍有的那点不足,依然无损于《琴韵声深》在我心中独特的分量,还有矢志不渝的追崇。   *   想说的太多,最想说的是期待下文。   芯姐姐,期待能在不久的将来收藏一本充满墨香的文字,此文名曰《琴韵声深》。   叙怀于戊子年乙卯月辛酉日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精华书评:关于“月颖”的书评]   小桔儿书评:   不管怎样,月颖已经是"长格索"了,应该学会坚强适应才对.   又在想,如果之前,她有见过芯儿的话或许就不是这样了吧.   展颜是一族之长,不管多少明理大度也不会允许自己的"格索"心里装着别的男子吧,真担心啊,这样的月颖怎能从雏雁变成飞鹰呢?   还有昊,这个才出场不久的男子,我很是喜欢啊.他什么时候来啊?能把月颖带回去吗?他之前爱得太隐忍了,芯啊,让他的爱来得更激烈一点吧.   yangj554书评:   月颖…   真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她的不爱,我可以理解,但是,她对展族人的鄙夷,又让我对她有些微的失望。   诚然,这不能怪她,和环境与教育有关。   只是,唉!   我喜欢展颜,那是真正的男人。   虫虫717书评:   为什么大家都要求月颖象何芯一样接受展族人,并认为她和何芯交往过就会改变呢..那样的生活方式,对于月因颖,就好象几十年前,我们的国人震惊于街头接吻.不是英雄就一定所有人都会爱的.换了何芯,也不会舍钲爱上颜的吧.何况,月颖心里已经有了爱人.都希望何芯勇敢地追求爱,难道月颖就要屈服命运的安排吗...希望作者最后能给这个女子幸福.   (第二次书评)   至于月颖,我还是那句话,无论读者还是作者,都应该站在人物的立场来解读她,而不是以现代人的观点.我很喜欢展颜这个人物,但是我认为,在这本书里,目前来看,英雄与红颜走到一起就是个悲剧.双方都不可能互相接受.我期待昊这个人物,书生侠气,希望他在挣脱礼教枷锁后,有勇气有智慧有宽容心,能给爱一个机会.   csh书评:   呵呵,月颖,一个在深宫中长大的小女孩,实在是太缺乏磨练了~由于长期以来的养尊处优使得她对于外面的世界一点都不了解,总是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不愿意去尝试和接受新事物。可能她被迫和自己的爱人分离,远嫁他乡是有点可怜,可是她在默默接受残酷的事实之后,就应该勇敢地面对以后的生活,不应该老是自艾自叹,不应该把自己的痛苦归咎于别人身上,更不应该带着有色眼镜去看待展族人!总而言之,月颖缺乏的是社会的磨练,虽然她没有芯儿那种与世俱来的平等意思,但我相信人与人之间的相处会让彼此不断地融合,只要她肯放下身段去敞开心胸地接受展颜,接受展族,最终月颖也肯定会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的~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精华书评:书友李筝的长评]   一部真正的长篇小说,如果只注重感情的描绘,只刻画两三个主角,会显得苍白无力。我一直以为,一部好的小说,对配角的描绘、对时空的描绘、对政治经济改革的描绘都是必不可少的,这些大家可能不是很喜欢看也不会认真看的内容其实意义重大,这些内容会让整个故事生动起来,使这个故事真正成为一本书,不然就只是故事而已。只有这样生动而丰满的文才会让读者记忆深刻,只有这样的文才能成为真正的经典之作!   很多言情小说故事很有趣,无可否认确实愉悦了我们的心灵,我们高高兴兴的看完,但是又能记住多久?又能从中学到些什么,体会些什么?   《琴韵声深》故事宏大,人物丰满,情节设计丝丝入扣,人物的发展根源于人物的性格,合乎逻辑。在作者的描绘中,我们仿佛真正看到了一个新的时空,看到了一个正开始接受改革的社会,看到了一群丰满鲜活的人物,看到了几段真挚感人的爱情故事。我们为文中的人物激动,担心,焦急,忧虑;我们因为女主芯儿的坚强能干喝彩,为女主爱情的纯净、奉献和坚持而感动。从这个故事中,我们体会到不同的爱情观,对照不同的人对感情的看法和做法,或许每个人会有不同的感受和收获,但是不可否认,我们在看书的过程中,确实体会到些什么,不管是爱情还是人生。   我非常喜欢女主的坚强和奉献,喜欢她的善良和能干。我喜欢这样的女主,她不是最美丽的,也不是最聪明的,但她却是最可爱、最值得爱的女子!   同时,我也非常喜欢作者宁芯姐姐的写作态度。很多读者不知道,宁芯姐姐的写作态度非常认真,大家看到的章节,她至少修改了3遍才发到网上,每一段话、每一句话乃至每一个词语的选择,她都是仔细推敲过的。据我所知,她扔掉的草稿碎片至少也有十多万字。我虽然也自认写作认真,但是绝对做不到这样,所以,我非常的钦佩姐姐的写作态度,向你学习!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精华书评:blue jays长评]   希望比赛结果不要太影响我们的芯芯,何必为不能控制的事搞坏心情呢?   芯第一次写书能有这样骄人的成绩,偶真是从心底佩服。总想把评写长点,无奈水平凹的说,纵有千思万想,从指尖流不出来,着急呀!遇到《琴》之前,偶在潇湘混了这么久居然不知道何谓投票注册,因为根本就没花心思去留意。《琴》改变了偶,第一次有了意犹未尽的感觉,盯着书页不愿离去;第一次注意到“游客评论”,进去就看;第一次才知道还有“票票”一说;第一次注册就为给《琴》投票;然后第一个评,第一次看到作者回复,第一次评居然被加精~,至此中了“芯儿牌”的毒,心甘情愿地跌进了坑。再忙再累,也不忘来看看,投投票加踩个印。“弱水三千,偶只取一瓢饮”,精挑万选后追定了《琴》。哭过,笑过,感叹过,也曾给芯撒花拍砖过(嘻嘻,似乎反差太大了),但最多还是沉迷,静静的沉迷,理智的沉迷,一种“天长地久总有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的沉迷。就像芯儿和钲的爱情,历经时日,愈久弥坚,萦萦绕绕,欲罢不能。小芯儿的温柔聪慧,坚强固执,钲的睿智勇敢,情深意重(我的最爱男主啊!)还有形形色色个性鲜明,活灵活现的陪衬角色以及声势宏大,精心巧妙的布局使《琴》成了当之无愧的精品。芯,有幸跌进你的第一个坑,偶相信你的实力,相信你现在以及今后的作品一定会大放异彩,列于经典之位。   ---bluejays于2008年7月8日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精华书评:旖旖长评]   芯,终于跟上节奏看完了余下的内容,忍不住要说上两句。呵呵!我觉得第二卷写的真的没有第一卷好,不如第一卷那么吸引读者。而且语言,措辞也没有第一卷精辟!不过写的真的很认真,可能是芯在写第二卷时心情有所不一样吧!可能没有发挥好,希望在第三卷能看到不一样的精彩。还想说的是,芯在写有些句子的时候可以不需要强调的那么仔细的。给读者一些想想的空间我觉得更好。太直白啦反而觉得这些话没有可看性啦。当然我是写不出来咯,呵呵,不过芯要相信群众的眼观是雪亮的哦~正所谓旁观者清嘛!我一直很期待最后的发展,很想知道结局,我觉得芯写的这篇文最吸引人之一的是不看到最后永远不知道结局到底是怎样。看了这么久的小说,一般看到一半就能猜到大概的结局了,可这篇文实在是让我太“头疼”了,我真的不知道芯是怎么安排后面结局的,悬念太多,看不清前面“发展的方向”,这也是这本书吸引我的之一。所以希望后面的文是大大的精彩啊~还想提个想法,我觉得这里面配角戏太重了,芯可以考虑下不需要把他们写的这么详细,这样显得文有点乱哦。可以把你写的那些个配角戏写成最后的番外啊,在番外里交代也是一样的。因为配角戏过重就把主角戏给抢光啦。写成番外我觉得更吸引人还能留点悬念,让人不得不一直看到最后。也更能突出文的重点啊!写了那么多的配角,我都快把主角给忘了。HOHO   呵呵。纯属个人意见啊。说说而已。   咦,写着写着成长评啦~~汗~~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精华书评:无聊的阳光长评(二)]   不知不觉,追《琴韵》文居然也有好几个月了,真是时间如流水啊~   今天终于有时间把《琴》最后更新的章节都看完了,看完之后呢,唯一的感觉就是宁芯写《琴》文写的实在很辛苦,而我做为看客,忍不住又要哆嗦几句,呵呵,看来有点更年期症状出现。   看到现在的章节,老实说,我是觉得第二卷是写得不如第一卷来得精彩。不是说配角太多,抢了主角光,我一直以为,配角有时候比主角更重要,也和宁芯谈论过金庸作品中,配角有时候还占大份量来着,但并不影响他的作品成功;也不是铺垫太多,至少我还是认为文还是挺精彩,亦还是随着宁芯的笔尖在故事中继续跌荡起伏,可是总觉得哪里不对。可是,真要我说出哪不对呢?老实说,我也是说不清楚,呵呵~   先说一下人物吧,我不按主角或是配角来排列,我只是让我看不看的顺眼来说出我的感觉,宁芯可别恼,呵呵,还有呢,萝卜清菜各有所爱,也许我认为是这样,别人认为是那样,人的感觉是不一样的,这里纯属个人观感,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嘻嘻~   1、达金,卷二中,达金是个塑造的比较成功的人物,与闵文曦之间的对手戏虽然挺老套,不过还是很经典,特别是与杀手首脑的交锋,这是一个配角故事大高朝呢,我个人认为还可以再加一、两个章节进去,专门描写他们的碟对碟,还有呢,就是在卷二中应该增加达金与何芯之间的对手戏,他们除了鹤城的一路相伴之后,便没有了交流,产生的兄妹感情如何沿续,心灵之间的碰撞如何使双方将感情提升到更高一个层次,达到一种“士为知已者死”的境界。达金做为顶级杀手,其聪明才干,待人处世应不是就一路相伴之后就可以交心的。   2、孟筠,卷二中的孟筠是个让人喜欢的人物,虽然只有几处的描写,可是就把一个善良、美丽、有些无奈却不知如何去争脱,把父亲的过错背袱在自已身上,一位让读者心痛的要死的女性活灵活现的展现在我们面前了。作为本书的第二女主角,宁芯是个大后妈,给她的篇幅还不如闵文曦来的多呢,全书中她的戏份应该说是太不够了,宁芯让孟筠仙不成仙,人亦非人,难道说孟筠的磨难只是嫁给凌钲之后,凌钲对她没有感情,这是她的磨难重重吗?或是父亲的过错当成她的磨难,我也觉得太不够了,孟筠的磨难在卷三中有体现吗?伏笔在什么地方,我好象没有看到。宁芯,是不是拿点母爱,关心一下这个美女呢?   3、吴方,对于吴方,我个人感觉是卷二中最不成功的人物,我觉得宁芯当他是一个布景,没有把他当人来写了。没有哪一个人可以完全毫无回报的去对待另一个,即使是再喜欢也会有发作的一天的,吴方在本书中把他描绘的太好了,没有脾气,没有自我,甚至没有感情,只除了作者安排他喜欢何芯以外。无论多善良的人,有时候也有点小恶。太完美,太好的人给读者的感觉并不一定很好,没有真实感,没有认同感。让吴方有点可恶之处,我想这个人物就会丰满起来了。   4、何芯,本文的最大主角,在卷二中,我唯一的感觉就是她做什么我们都已经料到了,她会怎么做我们也都想到了,所以,对于她,我们毫无期待,不如卷一中,读者会想着:何芯会怎么做?何芯怎么去做?何芯做的怎么样?结果如何?读者会心急着和女主一起去经历。卷二中,这种期待淡然无存,这可能是让读者觉得卷二不够精彩的原因吧。   5、凌钲,卷二中,宁王是最成功的人物,有喜有悲,有成熟一面,有稚气一面,有运筹帷幄,有冲动放任,卷二中的宁王是让读者喜欢的宁王。   6、凌月颖,这个公主在卷二中占的比重较大,我是挺喜欢她的,特别是她到草原的那些章节的描写,我觉得意犹未尽,但是,有一点宁芯可以考虑进去,在深宫中长大的公主,自小见多了那些宫斗,还有公主的教育不可能会那么的肤浅,历朝历代的公主,我觉得都是挺厉害的,凌小姐不可能会那么纯情稚气的,是不是让她有点心计呢,也为后面与罗氏之间的故事埋点伏笔嘛。   唉,本来想写程氏夫妇的,看了一下,感觉写太多了,一个个去点评,到时候宁芯肯定要砸砖的。这几天阳光本来就不讨喜了,所以我要快快闪,不过闪之前还要说几句,关于情节方面的。   首先是陆义测让人诬陷,陆家满门树倒猴散这是卷二的一个经典之中的经典,我希望宁芯把这个情节发扬光大,可以再增加一些内容进去,因为这既是朝堂的政治斗争的一个方面,而另一方面就是可以让两个主角在这场政治斗争中发挥才智,如何应对?何凌二人的智计百出,何芯的现代知识,凌钲的朝堂布局,在这里都可以体现,我觉得读者对此应该是大大有兴趣的。   其次是卷二的情节不是很连贯,也不是很紧凑,没有卷一中那样十分的紧张感,网络小说吸引读者的原因就是紧张感,一个接着一个的高潮,不一定非要主角,配角也一样的是有故事的。   呵呵,又写太多了,不好意思,宁芯,俺这回就真的闪人了。你别拿砖哟~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精华书评:小桔儿长评]   呜呜~   真的和我想的不一样,来了个锋回路转。秦王喜欢的是胭脂?胜过越轻虹?胜过他的正妻美妾?胜过克力蒂娜?有点不敢相信哪。   秦王,本来是我很喜欢的一个人,儒雅、洒脱、风趣又博学,自然也是个俊男子。(这是他很长一段时间在我心中的形象)但当他抱着克力蒂娜说着那一串肉麻的话后,他的形象在那个时候在我心中其实已经打折了。   看“艳若胭脂(一)”,我似乎能感觉到胭脂的忧伤,默默地爱与奉献着却得不到关注的忧伤,这样的女子让人怜惜。也试着用胭脂的心去看懂秦王,所以,才有了那个串烧的番外。   单“番外”而言,如果到“梦,该醒了”那里结束全文的话可能更伤情一些,但私心里真的希望胭脂可以做灵魂独立的自己,从忧伤中奋发。   看“艳若胭脂(三)”,秦王的形象又打折了,怎么办呢?这个男子似乎不够深情哪,只是因为还没有分清谁才是他心底里最重要的那个吗?   最后,做个总结性发言吧。不管怎样,如果他是胭脂最终的选择,我祝福!如果不是,我亦欣慰,胭脂至少懂得为自己做选择了!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一卷 孽海情天: 第一章 意 外]   ........................... 楔...子..............................    “你可以投胎了!”何芯的耳畔突然响起一句话。   何芯觉得耳边一阵轰鸣。感觉上,上一次听到人类的语言已经有十万八千年那么遥远……   “你是为救人而亡,阎王特许你选择投胎的时刻。你可以选择一个好时刻,这会使你在下一世得到幸福。”隐在金光中的冥界使者又冷冰冰地开口了。   “我要在孟婆喝下破空水的时刻投胎。”几乎没有经过任何思考,这句话便自然而然地从何芯嘴里滑了出来。   “破空的时刻并非一个好时刻。在那个时刻投胎,一生可能磨难重重,必须付出难以想象的巨大代价才有可能收获幸福。”   “我决定了!”何芯叹了口气,轻轻点头。当一个计划在心里盘算久了之后,会成为习惯,接着就会演变成一种潜意识里的固执,她决心把计划付诸实施。   如果没有这个强大的计划,她怀疑自己早就被冥界的虚空折磨得发疯了……    ※※※※※※※※※※※※※※※※※※※※※※※※※※※※※※※   ..........................第一章....意..外.........................   “啪!”一记清脆的耳光划破了清晨的寂静,何芯白皙的脸上登时显出了五个红指印。她惊诧地抬头,看着眼前那张因愤怒而扭曲的脸。   今天一大早,就被音乐系的系花张蔓约了出来,没想到迎接她的是一记耳光。   “你最好离刘明康远一点,一个孤儿,还是个丑八怪,也配对刘明康抛媚眼?”张蔓的声音里充满了怨毒。   好熟悉的情节啊!经常在电视里看到,没想到还能被自己碰上。   “不管你是谁,也不管出于什么理由,都没有随便打人的权利。请你学会尊重别人!”何芯冷冷地看着张蔓,然后抬起手迅速地还了她一记耳光。   “你……?”张蔓捂着脸,眼神中满是震惊和不可思议。   她居然敢打她?一个孤儿居然敢打她堂堂的市长千金?昨天夜里,刘明康说他爱上了何芯,跟她提出分手。分手倒没什么。她天生丽质,出身高贵,每天围着她献殷勤的男人多不胜数,男朋友换了一拨又一拨。在她看来,恋爱不过是一种生活的调剂,分手不过是必然的结局。虽说刘明康无论长相、家世还是才华都算上上之选,但对她来说,倒也还没到非他不可的程度。   真正令她难以忍受的是何芯。一个孤儿,长相也只称得上清秀而已,却出乎意料地在音乐系备受瞩目。不止是因为她十六岁就上了大学,也不完全是因为她考上了名牌大学却执意地选择了艺术学院,更重要的原因是她那无可比拟的音乐天赋。   她以一副好嗓音进入艺术学院,十六岁才开始学习古筝,但很快,她的古筝水平就远远超越了很多苦练多年、才华出众的同学,被公认是他们这一届学生甚至全校学生里最好的。老师都在私下里说,这女孩将来必是他们这一届里最有前途的一个。听说这次的毕业演出,何芯的节目被安排在了最好的时段。   这些都令张蔓又妒又恨,而更加令她不能容忍的是流传在同学们中间的传言。   这何芯因为是个孤儿,整天在外面打工,因此很少搭理男生。谁知男生中渐渐就有了一种传言,说何芯冷冰冰的气质中有一种独特的灵性之美,甚至有人认为何芯才是他们音乐系当之无愧的系花。   听到这个消息,张蔓差点没气炸了肺。昨天晚上,刘明康跟她提出分手。她虽然觉得颜面上有些挂不住,倒也没有太大反应。但当刘明康说跟她分手是因为爱上了何芯时,她立即感到怒火中烧,实在不明白何芯究竟有什么好。只是个一无所有的孤儿好不好?虽说她本人并不十分稀罕刘明康,但刘明康也绝对不是何芯能配得起的。跟刘明康分手,她本人是没什么意见,但刘明康是为了追求何芯而与她分手,这就令她无法忍受。   一大早,约了何芯出来,本来是准备给她一个小小的警告,可是见到她那坦然自若的眼神,心底的怒气就不可遏制地冒了出来,化作了一记清脆的耳光。   打了何芯,她并不后悔,甚至还有几分快意,只是……何芯居然敢打她?她震惊地看着何芯,说不出话来。   何芯却不打算再理会她了,转身朝校门外走去。   刘明康?这个名字有些耳熟,却想不起在哪里听过。   对于张蔓,她却连恨的力气都没有。她是个孤儿,所有的吃穿用度都要靠自己的双手来张罗,张蔓怎么会以为她也可以像那些衣食无忧的大小姐一样整天沉浸在风花雪月中,成日里吟风弄月、花前月下甚至自寻烦恼呢?她有太多的事情要做,她有太多的理想等待实现。最现实的是,她还必须通过工作换得毕业前最后一段时间的生活费。不多想了,赶紧工作要紧。收回思绪,她搭上公交车向彤彤制衣厂赶去。   大学四年,她换了无数的工作来养活自己。除了最初是出于对饥饿的极度恐惧而毫不犹豫地选择到糕点店、甜品店打工之外,后来的工作,大都与艺术相关。   本来,在进入大三之后,她的古筝和钢琴都已经可以成为她谋生的手段,但她却发现,每一次打工都可以学到不同的东西,所以她更愿意尝试做不同的工作,尤其是与艺术相关的工作。在她看来,艺术都是相通的,体验不同的艺术种类和艺术风格,能使她对艺术的理解更加深刻也更加健全。基于这样的目的,她先后学会了茶艺、插花艺术甚至调酒。而最令她开心的,却是在大三的时候得到了到国内知名品牌彤彤服饰公司打工的机会。   对于服装,她有着近乎执着的偏好。她始终认为,服装是一种全方位的立体艺术。好的服装,是对生活艺术的完美诠释。两年来,利用晚上、假期的机会,她奋斗在彤彤制衣车间的第一线,从色彩、款式到做工、面料,她都形成了自己对于服装的独特理解。尤其是进入大四之后,课程逐渐减少,除了每天例行的练琴之外,她倒有一多半的时间会花在彤彤公司里。   而今天到彤彤公司,对她来说还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毕业演出即将到来,对于表演本身,她可谓信心十足,可演出服装却着实令她烦恼。虽然热爱服装,但现实的窘迫却不允许她把更多的钱花在服装上,她缺少一身能够上台演出的服装。   昨天,在制衣厂时,她无意之间提到了这件事。没想到,昨天晚上,竟接到了彤彤老总张剑的电话。在电话里,张剑提出了一个令她无法拒绝的建议。张剑决定送她一块布料,由她自己挑选,自己设计,自己制作一件合适的衣服,条件是彤彤可以保留和推广这一设计。   从选料到制作,都由自己完成?她感到一阵兴奋。两年来,在制衣车间几乎所有的一线岗位都轮了一圈,她对制衣的每一个环节都了若指掌,独独缺了完整制作这一环。如果说这两年的潜心研究是一种学习,那么制一件合适的成衣就无异于完成一篇毕业论文,可以充分检验她的学习效果。   到了制衣厂,她直奔布料仓库,没想到,竟在这里见到了彤彤的老总张剑。在彤彤呆了两年,她这还是第一次近距离地接触张剑。张剑向她含笑点头,温和地说道:“我来看看你的选择!”   张总专门来看她挑选?她忽然掌心冒汗。她还不至于幼稚得以为张总是个闲极无聊、可以到各部门瞎转的人。但是……看她一个临时工的选择?她猜不透张总在想些什么。   心里转着念头,脸上却挂出了一个礼貌的微笑“就怕耽误了张总的时间!”   张总微微颔首,不住打量着她,却不再说话。   对于何芯,他充满了好奇。最近,何芯正在尝试做服装设计,那些设计心思机巧、别具一格,已经有很多设计图纸进入到高层的讨论了。注意到了一个才华横溢的新秀,他对何芯做了一个全面调查,这一调查,呈现出来的结果令人惊奇。   何芯出生在云南的边远山区,是家里的长女,下面还有三个妹妹。全家靠种土豆、萝卜为生,生活极度贫困。在她7岁那年,发生了大地震。她的全家人都在地震中丧生,只有她正巧外出放羊,所以躲过一劫。此后,她就被送到了孤儿院,靠着社会救助艰难地长大。她天资聪颖、学习刻苦,连跳数级,16岁就上了大学,高考成绩名列全校榜首,却出乎意料地报考了艺术学院。   对于一个艺术学院音乐系的高材生跑到他的制衣厂来打工,他感到十分意外。更意外的是她在制衣厂两年的工作表现。从一开始,她要求的就是一线的工作岗位,然后,每做熟了一个岗位,就要求转岗,从不计较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结果,两年下来,在每一个岗位的表现都令人称道,所有人对她的评价都是“认真踏实,吃苦耐劳!”最近到了设计部,设计方面的天分更是展露无遗。   看了所有的材料,张剑就起了爱才之心。正巧听说她为演出服装感到为难,他便决定给她一个题目,看看她的才华。   见到何芯,张剑有几分意外。眼前的女孩端庄典雅、气质轻灵,怎么也难以和“吃苦耐劳”四个字挂上钩。真的难以相信这就是那个在流水线上坚持工作到昏倒的女孩,看来还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思绪间,何芯已经选好了布料。   “能看出这块布料的质地吗?”张剑开口了。   “应该是六成棉、三成麻,另外还含有少量的丝。”   张剑点点头,不动声色地继续问:“听说你一直在第一线工作,能告诉我理由吗?”   “因为服装是活的艺术,要设计出一流的服装,必须熟悉影响服装的每一个要素,这些都必须从实践中积累经验。我从不以为对服装的精确感受可以从书本上得来。”   张剑的眼中闪过一丝讶异。这女孩的天分超乎他的想象!他下定了决心,在她毕业后,一定要不惜代价地让她加盟彤彤。   “你毕业演出时,我会出席,希望你的服装不会让我失望!”   “我会尽力而为!”何芯无法掩饰心中的惊讶。今天的事情绝对不合情理,而她,想不出合适的理由。   “算了,不想了!”她从来就不是一个爱钻牛角尖的人。现在,对她来说,最重要的是给自己做一身漂亮的衣服。   经过两日努力,她的服装终于如愿完成了。那是一条紫色的连衣裙,上面绣着一朵美丽的百合花,款式极其简单,做工却极精细。   穿着亲手制作的连衣裙,何芯静静地看着镜中的自己:白皙的皮肤毫无瑕疵,五官像是商量过似的,长得一律地小巧精致,只一束眉毛浓密而挺拔,显得很有精神。眼睛不大,却很有神采。漆黑的头发柔顺的躺在肩头,整个人透着清爽、干净。这条裙子果然很合身,精确的裁减衬得她的腰身更加纤细,却又并不显得单薄。百合花斜斜地横过胸部,勾勒出一个美妙的弧线。何芯很肯定地在心里嘀咕“人靠衣装果然是至理名言!”她对自己的新造型十分满意,甚至涌起了一点小小的自恋……   四点钟,穿着亲手缝制的衣服,何芯离开了学校。她的毕业演出将在晚上七点举行。从学校到剧场,大约只需要一个小时,时间还很充裕。现在还不到下班时间,公交车站台上只有疏疏落落的几个人。她耐心地等着公交车,心里无意识地重复着今晚将要演出的旋律。   突然,她感到自己的脚被人重重踩了一下。刚转头,手上就传过一股大力,提包瞬间离手。“抢劫!”心里滑过这个念头,就看见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抓着她的提包迅速向身后的小巷窜去。   她难道长得很像有钱人吗?那包里只有一点零钱而已,但有不少重要的证件。一边转着念头,何芯飞快地朝那小男孩追去。   那小男孩在巷子中东钻西窜,努力地想摆脱何芯,但何芯山里孩子出身,自幼就腿力极强,从小到大包揽了各级学校运动会全部的百米冠军,又岂能追不到一个小男孩?   眼看着距离越来越近,那小男孩突然窜出巷子,向马路上奔去。何芯惊呆了,因为一辆大卡车正呼啸着急速驶来。来不及做出任何思考,何芯几乎是下意识地冲到马路中间,奋力推了那男孩一把。紧接着,一阵撕心裂肺的剧痛席卷全身,然后,整个世界寂静了。    [第一卷 孽海情天:第二章 重 生]   天硕王朝二十年,春,淅川。   轻轻抿了一口龙腾茶,孟元泽微眯着双眼,打量着前方嬉闹的女儿,一抹笑容缓缓地在脸上荡漾开来。   孟家世代经营木材,传到他手上,已经是第五代。本来,靠着祖上的积蓄,也已足够让他做个逍遥的富家翁。但他硬是在十年间,凭着自己的努力,让孟家的财产增加了一倍。如今,在淅川一带,孟家也算得上是数一数二的人家了。由于一直忙着经营家族事业,他迟迟没有成婚,谁知却因祸得福,得到了淅云县知县小姐刘氏的垂青,不但抱得美人归,还与官府搭上了线,从此生意更是做得风生水起。   六年前,他得到了一个女儿,从一出生,就美得不同寻常,算命先生一见,就直呼富贵逼人,喜得孟元泽连摆了三天筵席。最后由他的岳父,淅云县令亲自赐名为孟筠。虽然后来,孟夫人又相继为他生下了两个儿子,其他侍妾也都陆续有所出,但最得他欢心的,还是大小姐孟筠。   六岁的小孟筠虽然还带着幼女的稚嫩,却十足是个美人胚子,一颦一笑间,着实惹人怜爱。今日,正是难得的清闲,他便携了全家到碧水谭来赏春。   思虑间,孟筠已经欢笑着向他跑来。   “爹,你看,这是星儿扑到的蝴蝶呢!是不是很美丽?”   孟元泽含笑点头,温和地对她身后的小女孩说:“星儿,快去把身上的泥土擦洗一下吧!”   星儿低头一看,可不是?刚才只顾着扑蝴蝶,没留意自己身上沾了很多泥。对着小姐微微颔首,星儿转身向河边走去。   星儿家世代都是孟府的家奴,最是忠心不过。在两代前,被家族赐了孟姓,从此感恩戴德,教育子女时,代代都是忠字当头,祖辈都是孟家老爷的得力臂助。星儿的父亲叫孟林,现在是孟府的管家。母亲,则是夫人刘氏的陪嫁婢女,因着一手好厨艺,在孟府掌管着厨房,大家都称呼她柳娘。   巧合的是,孟筠与星儿几乎是同时出生,星儿不过慢了半步。孟林当即觉得,星儿命中注定就应该是小姐的贴身婢女。于是,从小,星儿接受的全部教育就是忠心耿耿地伺候小姐。从四岁开始,她就伴在小姐身边,半是主仆、半是玩伴,彼此间十分亲厚。   在精心的教育下,小小的六岁女孩,竟也懂得了衷心护主的道理。有一次,孟筠不小心从树上摔了下来。星儿想都没想,就立即跑到树下去接小姐。结果,孟筠没事,星儿却被压得几乎丢掉了性命。从此以后,孟夫人就当众宣布,星儿就是她的另外一个女儿。虽然不能真的与小姐看齐,但在众多奴婢中,星儿的待遇却真的是格外与众不同。这一举措让孟林更是觉得世受大恩,虽万死不足以报答。在私下里,更是对星儿管教严格,断不能让她当真以为了自己是个小姐。   春风拂面,倚在柳树下,轻轻咬着手里的点心,孟筠渐渐涌起了一丝烦躁。不过是去河边擦一下泥,星儿怎么半天都不过来呢?再坐片刻,孟筠越来越烦躁,皱眉道:“爹,星儿怎么还不过来呢?女儿想去看看!”话音未落,就看见孟府的护卫抱着星儿疾步向这边走来。   “老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星儿昏倒在河边,半个身子都浸在河水里”。   “快叫大夫!”孟元泽没有迟疑,指挥着大家迅速赶回了孟府。虽然只是个婢女,但星儿家世代都是忠诚的家奴,他决定让这份忠诚永远延续下去。更何况,星儿还是孟筠最重要的玩伴,就算是为了女儿,他也决定好好对待这个女孩。   天色渐渐黑了,星儿还是没有醒来。看着星儿,孟筠心里满是担忧。只见星儿眉头深锁、紧咬牙关,脸上的表情忽明忽暗,还不停地说着许多她听不懂的话。大夫已经来过了,却看不出什么毛病,只是为她开了些安神的汤药。   轻轻推开房门,刘氏走了进来。   爱怜地揽过女儿,她轻声规劝道:“筠儿,快去睡吧,小梅会在这里招呼。星儿一醒过来就会立即告诉你!”   孟筠又呆了片刻,终于撑不住疲倦,依言回房休息。到底是孩子,虽然在心里挂着担忧,还是迅速地沉入了梦乡。   当月色爬上窗棂的时候,星儿终于醒了过来,却不想睁开眼睛。她需要时间好好地想一想。白天,当她走到河边俯身看自己的时候,突然看见了一个穿着紫色裙子的美丽少女,胸前的百合花美得眩目。然后,她便感到那个少女其实就是她自己。然后,她又想起了很多很多事,很多似乎发生在很久以前的事。陌生而又熟悉的画面一个接一个以越来越快的速度向着她的头脑席卷而来……她感到头部一阵剧痛便失去了知觉。   现在,她醒过来了,所有的记忆都回到了头脑中。她清楚地知道,她是星儿,一个孟府的六岁小丫头。但她,更是何芯,是那个20岁,即将大学毕业,独立坚强,来自现代的何芯。   她必须认真地想一想,究竟该用什么身份,又怎样在孟府生活下去。   虽然找回了成熟的思想,但在身体上,她依然是个六岁的小女孩。并且,最重要的是,在这一世,她不再是孤儿。她终于又有了父母,有了完整的家庭。虽然对父母灌输给她的“忠诚”思想不以为然,她还是眷恋于那份来自血缘的亲情;虽然对孟府收买人心的做派冷笑以对,却不能忽视了孟筠待她的一番真心。   更何况……   在记忆恢复的瞬间,她立刻发现,自己的容貌没有什么大的变化。星儿跟小时候的何芯长得极为相似,只是星儿多少带了些柳娘的特征,脸形更偏向瓜子脸。   那么……孟筠呢?   六岁的幼女却有着令人无法逼视、不敢冒亵的惊世容颜。她的美丽不属于人间,只属于仙界。因为她,只是一个被自己无意之间扯落凡尘的仙女。她有一个响彻寰宇的名字叫——孟婆!   一阵深深的内疚袭来,何芯的思绪飞回了冥界……   ※※※※※※※※   曾经以为,冥界中充满了灵魂,像凡间一样热闹;曾经以为,冥界中的灵魂也会互相交往,形成一个独特的灵魂社会;但是,真正身处冥界时,何芯才知道了,冥界只是一个灵力的气场,所有灵魂都只能孤独地处身于一个狭小的灵力空间中。   曾经听说,冥界是一个阴森恐怖的场所;曾经听说,冥界共分十八层,每一层都布下了可怕的酷刑;但是,真正身处冥界时,何芯才明白了,冥界的确是世界上最可怕的地方,但其可怕之处不在于其中有酷刑、有惩罚;也不在于其中有刀山、有油锅……   真正可怕的是,冥界中其实什么都没有,唯一有的就是——虚空!   日复一日,不用摄入任何的物质,也找不到任何人可以交流,没有任何存在的目标,也找不到任何存在的价值……思维变得越来越模糊;意识变得越来越缥缈……死亡的可怕远远超乎她的想象。   在无尽的虚空中,每一天,她都在强烈地盼望着投胎,盼望着重生,盼望着回到那种有欲有爱,有泪有痛的生活中。   “投胎?”是的,她记得冥界使者曾经说过,后方的空眼中,可以看到孟婆。毫不犹豫地,她转身朝向后方。俯首下去,她看见了孟婆。   还在生的时候,她就曾经想象过孟婆的模样。无论怎样想,孟婆在她心目中的形象也不外乎慈祥的大妈或年老的婆婆。所以,当她真正看到孟婆的时候,当那一份结实的美丽就这样生生地砸进眼里的时候,她唯一的反应就只能是张大了嘴,陷入呆滞。   “这、就、是、孟、婆?”深吸一口气,她呆呆地看着眼前的那个天仙美女。她不知道该怎样来形容那一份美丽,只知道自己已经被那一份美丽深深感动。像天下间所有美好的事物一样,这份美丽让人留恋,让人膜拜,让人心向往之却又不沾一点世俗。其实早该想到的,孟婆是冥界的神仙,自然应该是个大美女,常常听人们形容一个女子“美若天仙”,原来仙女的美就是这样的。   从此,对孟婆的关注就成为她在冥界唯一的消遣。   孟婆身前永远有两碗一模一样地汤。   她知道,摆在孟婆身前的那碗汤叫做破空水。每天,孟婆会喝下破空水,用强大的灵力破出一个金光环绕的实质空间。在那个空间中,灵魂将恢复人类的灵觉,可以像拥有身体的人类一样消化食物。   金环的光泽,代表着孟婆的灵力。孟婆的灵力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消耗,又通过破空水得到补充。   而离孟婆较远的那碗汤,则是闻名遐尔的——孟婆汤。   孟婆会把那碗汤递给进入实质空间的灵魂。灵魂吸纳了那碗汤之后,背后就会出现一个蓝色的通道,灵魂就被吸进通道中,然后,何芯便知道,又有一个灵魂成功投胎了。   百无聊赖地重复;漫无目的地观察……   重复重复再重复;观察观察再观察……   突然,有一天——   “如果让孟婆喝下孟婆汤不知道是一个什么效果?”何芯被自己突然冒出来的念头吓了一跳。然后,这个想法就不可遏制地在心里生根发芽。   顺理成章地,她立刻知道,要让孟婆喝下孟婆汤,只有一个机会,那就是在金环失去光泽的瞬间。原来的灵力已经耗尽,新的灵力还没有诞生,那应该是孟婆灵力最弱的时候。如果她估计正确的话,那会有三秒钟的时间,而这段时间,应该足够让她把两碗汤来个偷梁换柱了。   有了这个想法,她开始更加仔细地观察孟婆的动作,精确地推衍着行动的细节。有了目标,她在冥界的日子过得比原来稍稍轻松一些;这个计划也几乎成了她在冥界唯一的精神支柱。   只是,做梦也没想到,这个计划实施的结果是……   ※※※※※※※※   当破空光环极弱的时刻,她被使者带到了孟婆身边。   踏进实质空间,她找回了“人”的感觉,仿佛又拥有了身体。   然后,光,就在那一刹那间消失了。几乎是下意识地,就像曾经在心里模拟过千百遍的那样,她在瞬间交换了孟婆身前的两碗汤。   下一刻,孟婆端起了孟婆汤毫不迟疑地喝了下去。然后,在孟婆的身后,出现了一个蓝色通道,孟婆开始被吸引到蓝色通道中。   “难道孟婆也要投胎?闯祸了!”一边想着,何芯急速地跨进了蓝色通道,不敢有丝毫迟疑,知道留在冥界的结果一定很可怕。突然,她感到背后一热,好象被什么东西打中了,整个通道一阵旋转。   然后,在一阵可怕的剧痛中。她发现自己正一点一点费力地融入一个狭小的空间。在疼痛达到定点时,她失去了全部知觉。   ※※※※※※※※   思绪从冥界回到凡间,深刻的内疚从心底喷涌而出。   如今回想起来,她真的非常感叹自己的固执。何必一定要选择在那个时刻投胎呢?何必一定要让孟婆喝下孟婆汤呢?现在,她终于看见了结果,可是,这个结果却是如此地沉重,沉重得让她无法几乎不敢面对。   孟婆可是仙女啊!不知道要经过多么艰苦的修炼,不知道要凭借怎样的机缘巧合才能成为仙女,反正那个过程绝对不会轻松。现在可好,被她一个近乎恶作剧的念头牵连得变成了凡人。   虽然,在见过真正的仙人之后,她本人对于那种没有感情的生活是绝对地敬谢不敏;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她就可以去影响甚至改变别人的人生。每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都应该得到尊重。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道路的权利!她从不以为可以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于人。   深深吸了一口气,平复一下沉重的心情,她决定尽力补救这个错误。   她记得冥界使者曾经说过,她和孟婆投生的时刻并非好时刻,一生可能磨难重重。对她来说,经历了一次生死,对于磨难的恐惧已经不那么大了。在体验过冥界无尽的虚空之后,对于生的艰难,她已经有足够的信心和勇气去面对。   “但是……孟婆?”她已经牵连得孟婆从神仙变成了凡人,难道还要让她的一生也重重磨难吗?不!不允许!绝对不允许!如果真的有磨难,那么,就让她一个人来承受吧,就让她用一生的时间来弥补这个错误吧!她下定了决心。   “真是不错呢,我竟然做了孟婆的贴身丫头。那么,就让我好好地照顾她一生,保护她一生吧!”说真的,她觉得自己这一世的命运还不错。做了孟府的丫头,不但衣食无忧,还有亲人,有爱,有关怀。或许,等她长大一点,还能重拾前世的理想,救助孤儿呢!   “就做星儿吧,就安心地做孟筠的贴身婢女吧!”她下定了决心。不是出于“忠诚”,而是出于“内疚”,她从没有任何一刻像现在这样强烈地期盼着照顾孟筠,报答孟筠。她决定用两世的知识,一生的时间去培养一个完美的女人。   完美?没错!孟筠本身就拥有仙女的容貌。那么,就让她来帮助孟筠获得超凡脱俗的气质、近乎完美的品性和能力吧!一个完美女人的人生,应该不致于会磨难重重吧?即便是,她也决心要把这些磨难抹平。   抬头一看,不知不觉间,天色已经微微发白,一旁守候她的小梅好梦正酣。正抬眼看着窗外,门就突然无声无息地开了。一个小小的人影闪身进来,可不就是她心心念念牵挂着的孟筠吗?一个大小姐,一大早就跑来探望婢女!她发自内心地感到温暖和感动。   “小姐!”何芯微笑着开口了。虽然从小就在一起,但今天,她是以成年人的眼光来看待孟筠,“还真是个小美人呢!将来长大了,不知道得迷倒多少人!”她开始为这一世的男子感到担忧。   “星儿,你醒了?”拉着她的手,孟筠脸上写着惊喜。   “小姐,我的好小姐!就让我好好照顾你一生、报答你一生吧!”何芯翻身坐起,轻抚着孟筠的头发,眼神中充满了爱怜。   “你在说什么呢?”孟筠不解地看了何芯一眼,随即皱起了眉道:“星儿,我有点饿了!”   “小姐饿了吗?那么……咱们到厨房去偷点东西吃吧!”何芯朝她眨眨眼,顽皮地一笑。   “偷……东西?”孟筠露出一丝不解的神色,随即拍手跳了起来。“好啊!好啊!我们快去‘偷’东西吧!”   “嘘!”何芯把食指放在嘴唇上,做了一个禁声的动作,指了指一旁熟睡中的小梅。   孟筠吐了吐舌头,扮了个鬼脸。随即压低声音道:“可是……怎么偷呢?”。小女孩不明白,在自己家里该怎么偷东西。   “跟我来!”利索地穿好衣服,何芯转身拉着孟筠悄悄遛出了卧房。一钻出卧房,她便带着孟筠迅速避到了墙角的阴影中,沿着墙角慢慢挪动。看到一个护卫站在转角处,何芯又对孟筠做了一个禁声的动作,便俯身在地上拾起一块小石头,奋力扔向了远处。在那护卫闻声转头的瞬间,她便拉着孟筠迅速窜到了对面墙角的阴影中。虽然孟府守卫森严,无奈“家贼难防”,只见星儿拉着孟筠时而低头、时而矮身,时而急窜,巧妙地避过了院内的护卫和婢女。约莫过了一柱香的时间,没有惊动任何人,她们便成功地来到了厨房。这一偷偷摸摸的举动果然大得孟筠的欢心。一路来到厨房,她配合无间、十分雀跃,表情中充满了惊讶与喜悦。   找到些日间剩余的甜点,两个小女孩在厨房里大嚼起来。   “真好吃啊!”嚼着甜点,孟筠含糊不清地嘀咕。   “小姐真的觉得很好吃吗?”何芯若有所思。   “当然,这可是你娘做的哦!”孟筠看了她一眼。“柳娘的手艺可是全孟府最好的!”   是啊,何芯还记得,每次给小姐做了点心,她的母亲总是要偷偷地给她留上几块。那时候,她总是觉得这是世上最好吃的食物。可惜,对于恢复记忆的何大小姐来说,那样的食物就真是太普通了,完全没有发挥食材本身的特点。   想前世,她在食堂帮厨三年,又到专门的西饼点、甜品店偷师。这么一来二去,虽然不能跟真正的厨师相比,但对食材的特性和做法还是很了解的。这个时空的面食,还不懂得充分发酵,因此,无论怎么做都不免显得僵硬。菜式的品种花样与调味料也过于简单。她决定结合前世的记忆,在厨艺上好好下一番功夫。既然决定要照顾孟筠一辈子,那么,就从照顾她的肠胃开始吧!   突然,门吱呀一声开了,孟元泽走了进来。   “星儿醒了?你们在干嘛呢!”   “爹,我肚子饿了,星儿带着我来偷东西吃呢!”孟筠欢笑。   “偷东西?”孟元泽皱眉。   “不过是个小小的玩笑而已,想让小姐高兴些!”星儿低头行礼,语声却是从容不迫。   “你跟着小姐,就要注意小姐的一言一行,怎么能让‘偷’这种字眼和行为出现在一个大小姐身上呢?”孟元泽表情严肃。   “是,星儿记下了,星儿定会注意小姐的言行,请老爷放心!”何芯抬起头来,直视着孟元泽,眼神镇静而坦然。   对上星儿坦然的眼神,孟元泽的脸上显出了一丝讶异:今天的星儿有些不同!平日里,星儿总是一心陪伴着孟筠,但严守着主仆的身份,从不主动开口说什么,只是默默地满足她的心愿。可是今天,她居然带着孟筠到厨房“偷”东西,被他发现后,态度也是一派镇定自若。并且,就在刚才,当星儿抬头看他时,眼神中突然透出了一种与年龄不符的成熟与从容。那是一种令他陌生的眼神,他的心里忽然感到一丝不安。   “以后要吃东西,让小梅送过去就是,不许再像这样。”心中掠过一丝警惕,孟元泽不动声色地踏出了厨房。   ※※※※※※※   同一时间,冥界。   “时候到了。现在,她一定已经恢复了记忆!”阎王暗暗皱眉。   六年前,那个叫做何芯的女孩在破空光环熄灭的瞬间交换了孟婆身前的两碗汤,让孟婆自己喝下了孟婆汤。   阎王知道孟婆将有一次凡尘劫,也知道那天就是劫日,却不知道这个劫会以何种方式出现。当他意识到的时候,孟婆与何芯都已经进入了投生通道。   对于孟婆会变成凡人这一点,他没有什么意外,但没有料到何芯居然没有喝下孟婆汤。   “让她带着全部记忆去投胎?”阎王一阵郁闷。他不知道这会给历史和轮回造成多大的干扰。   凝聚了全部灵力指向何芯,他暂时封住了她的记忆,但这也没有什么作用。六年后,何芯的记忆就会全部苏醒。惟一值得庆幸的是,他的灵力振荡了投生通道,孟婆与何芯被送到了另一个平行空间,不会影响到这个时空的历史。   “至于那个发展异常缓慢的空间嘛……”   虽然同属于二十一世纪,何芯前世的空间已经进入了高度文明的现代。她投生的空间,却还处在一个叫做天硕王朝的封建朝代。从国力上判断,只相当于她前世的隋唐时期,也就是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   “也许,让一个带有现代思想的人去影响一下这个发展缓慢的空间是一件不错的事情!”阎王越想越觉得有道理。   “事到如今,也只有顺其自然了!”他开始冷静下来,决定不再继续纠缠这件事情。作为冥界的“老大”,每天等着他处理的事情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第一卷 孽海情天:第三章 挫 败]   小说很长,存稿很多,大家可以放心跳坑。   强推期间,每天三更。每天增加100个收藏或200票推荐票加更一次。两倍加更两次,依此类推。希望喜欢本书的朋友能注册、收藏并为此书投推荐票,非常感谢!   ※※※※※※※※    天硕王朝二十八年,春末。   “快!行动一定要快!若是在这里也拦不住,就来不及了。”在黎明的微光中,隐隐传来一阵人声。不过片刻功夫,几十条人影就已经各自在淅云县城东门外埋伏好。   “六儿!东墙都布好人了吗?”一个黑衣蒙面的大汉低声问道。   “是,大哥!全都布置好了。”那个被叫做“六儿”的人伸手发出了信号。那位“大哥”点了点头,随即伏地隐身。   很快,就看见两骑快马从东门疾驰而出。马上是一男一女,男的持刀,女的持剑,正是他们等候拦截的“玄湖双英”独孤鹰与风灵雁夫妇。   那马一路急奔,到了东门外,突然马蹄一顿,似乎被什么东西绊住了。马上的“玄湖双英”顿时脱离马背,向前扑出,还没落地,一丛密集的箭雨便从墙头上急射下来。“玄湖双英”取出兵器就地一点,凌空转身,随着兵器在空中划出一道迅疾无比的弧线,那些箭便无一例外地落到地上。“玄湖双英”也跟着落地,刚一站稳,便被几十个黑衣人团团围住了。   那黑衣蒙面的“大哥”扬声道:“玄湖双英!我家主人欲借贤夫妇的锦囊一观,看过之后,立即恭送两位上路!”   独孤鹰皱眉道:“敢阻拦宁王办事?当真是活得不耐烦了!”他一边随意挥刀挡住激射而来的各种暗器,一边转身对风灵雁道:“雁妹,这些蟑螂虽然武功低微,打发起来却废时间!我拖住他们,你先赶往郡守府去。王爷的命令绝对不能够耽误!”   抬头看了他一眼,风灵雁淡淡道:“你曾经发过誓,永远不会留下我一个人单独行动!”说完,便直向着黑衣人冲杀过去。独孤鹰叹了口气,急忙跟上了妻子的脚步。   他们急于摆脱敌人,敌人却不与他们直接交锋,只牢牢把他们围住,不断发射羽箭和暗器。偶尔交锋,敌人也是四人一组,相互支援,缠斗良久,竟然无法脱身。   正焦急间,突见一人从包围圈外飞身而入,直逼那黑衣蒙面的“大哥”。因为是从外面突袭,那黑衣蒙面的“大哥”猝不及防,竟然不到两个照面就落到了那人手里,却是一个身着黑色劲装,英气勃勃的青年。那些黑衣人见大哥被扣,渐渐地都停止了攻击。那青年扬声道:“独孤兄,快去办事吧!”   “玄湖双英”也不耽误,立即上马。独孤鹰遥遥拱手道:“多谢公子!宁王府今日欠阁下一个人情,他日有缘,定当回报!”话音未落,马已经奔出很远。   “鹰哥认识他吗?”一边策马,风灵雁遥遥问道。   “雁妹不知道吗?他就是吴方啊!”   “他就是吴方?”风灵雁露出一个惊异的表情,随即叹息道:“如此人物,竟然甘当一个木材商人的从人,真是……”天硕王朝一向鄙视商业。商人虽有财富,却没有社会地位。一般武林高手都把做商人的护卫视为耻辱之事。   独孤鹰正色道:“这正是他重情重义的地方!以他一个商人护卫的身份,这些年来,在淅川一带的武林中博得了好大的名头。这固然是因为他武功高强,但真正最让人看重的还是他的品性!”   风灵雁点点头,不再说话。   ※※※※※※※※   挟着那黑衣蒙面的“大哥”跨步上马,吴方淡笑道:“有劳各位在此稍后,一个时辰后,到林子外来带回你们的大哥。若是来得早了,万一我不小心点了你们大哥的死穴,可就不好了!”说毕,扬鞭策马,穿林而去。   到了林子外,吴方抓着那“大哥”飞身上了一颗大树。把那“大哥”放在一个树丫上,吴方又微笑道:“一个时辰后,阁下的穴道自解。我今日还有要事在身,恕不奉陪了!”在大笑声中,他飞身下树,径直落在马背上。轻轻一夹马腹,那马便疾驰而出。   一路急奔,还不到中午,他就已经到达了孟府。还没下马,就看见孟府里奔出一群仆役,见到他,都是面露喜色,纷纷围拢道:“吴护卫回来了?可是带回了什么好消息?”   吴方点头,但笑不语。   翻身下马,吴方正了正衣服,立即疾步朝书房走去。他知道,这个时段,孟老爷通常都在书房理帐。   轻轻推开书房的门,见到孟元泽,吴方恭敬地叫了一声:“老爷!”便立即伏身跪倒。   见到吴方,孟元泽脸上闪过一丝喜色。这辈子,他做过三件最为得意的事。一是扩大了木材行,二是娶得了官小姐,第三就要算是“慧眼识吴方”了。   这吴方本出身于书香之家,其父是个落地秀才,屡试不中,便索性做了教书先生。渐渐地,吴老先生教书便有了名气,赚得了不少的银子,却也因此招致了杀身之祸,被旋风寨的强盗盯上,一夜之间,家破人亡。待他的好友,淅远镖局的总镖头李立威赶到时,便只在血泊中找到了奄奄一息的吴方。伤愈后,年仅5岁的吴方就跪在李立威面前,请求跟他习武,誓要报这血海深仇。这孩子天分既高,又生性坚毅,15岁就成为能独当一面的镖师。16岁便独自一人挑了灭他满门的旋风寨。这一战使他身受重伤,却也令他名动天下。   在他17岁那年,负责押运一批孟府的珠宝,途中却遇上了江湖上最神秘的盗群“飞狐”。珠宝被抢,同行的三个镖师也都全部遇害,只有他挣扎着逃了出来。当他浑身浴血的出现在孟元泽面前,准备以命抵罪时,孟元泽却只是派人替他精心地疗伤。然后修书一封,告诉李立威:失窃的珠宝,就不用赔了。不过他很欣赏吴方这个少年,希望镖局能够割爱。李立威得知不用赔珠宝,立即欢天喜地地应允了。就这样,伤好了之后,吴方就成了孟元泽的贴身护卫。   此后,随着吴方追随他的时间越长,孟元泽就越感叹自己当初的决策是何等地英明。自从做了他的侍从,吴方便一直忠心耿耿,曾经几历生死,数次救了他的性命。不仅如此,吴方本身既精明干练,又深具狭义心肠,可谓交友遍天下。凡是交给他经手的事情,无不事半功倍、异常顺利,渐渐地就成了他不可或缺的左膀右臂。而最令他满意的就是,无论立下了多大的功劳,也无论完成了怎样艰巨的任务,在他面前,吴方永远是那个第一次被他收留的感恩戴德的少年。   这半年来,吴方一直在京城大宁经手一件极重要的事情。今日,他既然回府,莫非……?孟元泽的心里突然变得异常紧张。   “恭喜老爷!老爷已经被正式任命为正七品兵部显知,负责兵部的相关补给。委任状已经下发,不日就会到达!”一边说着,吴方满面喜色地抬起头来。   “正七品显知?”孟元泽站起身来,忍不住喜动颜色。   孟家虽然是淅川一带有名的人家,但毕竟只是商人,社会地位低下。孟元泽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谋得一官半职,也好光宗耀祖。自从娶了刘氏之后,他总算与官府搭上了线。经过数年周密地筹划,又送了不计其数的礼,终于——终于有结果了吗?孟元泽压抑不住地兴奋。   “来吧!吴方,跟我去见见大小姐,跟她说说大宁的情况。很快,她就该去大宁了!”孟元泽亲热地携起了吴方的手。   “大小姐应该是在练琴吧?”吴方恭敬地垂首问道。   “是啊!翻年,她就该参加琴韵会了。”说到这里,孟元泽脸上闪过一丝黯淡。琴韵会的期限日益迫近了,孟筠也在拼命地练琴,琴艺却不见长,渐渐就成了他的一桩心事。   吴方点头,表示知道。   所谓琴韵会,每年正月十五在京城大宁举办一次。由天硕王朝年满15周岁又有身份的小姐参加。小姐们依次隔帘弹琴,然后由天朝的名流公子品评。遇到所谓的知音,还会当场抚琴交流。虽然彼此不见面,但所谓“琴为心声”,从琴声中还是大致能了解一个人的志趣和心性。表面上,是一次琴技的探讨、切磋和品评。实际上,是为年龄合适的公子小姐们制造一个侧面了解的机会。琴艺的高超与否,极有可能关联着婚姻。因此,弹琴是天硕王朝小姐们最重要的技艺。到十月底,孟小姐就满15岁了。她是淅云县令的外孙女,依例也应该参加琴韵会,自然要抓紧时间进行练习。   跟着孟元泽向后院走去,吴方的心里突然一阵紧张,“终于又要见到她了吗?”伸手探了一下怀里的珠花,他的脸上忍不住透出了一丝自嘲的苦涩。   都说孟府的小姐倾国倾城,不知为何,吸引他的却始终是那个永远站在小姐身后微笑着的女孩,那个叫星儿的女孩。今年,她该十四岁了吧?   吴方总是觉得她的身上透着一种很特别的气质,一种跟这个时代的其他女子都截然不同的气质。她永远站在小姐身后,却不会让人感到谦卑。特别是她看人的眼神,坦然而直接,从不回避对方的眼睛。眼神中的了悟常常会让人觉得无所遁形。看到她的眼睛,吴方常常会产生一种错觉,觉得自己面对的是一个成熟女性而不是一个年龄稚幼的小女孩。   她不是小姐,却也不是普通的丫头。她不用做一般婢女的工作,但只要与孟小姐有关的事,又无不亲历亲为。她甚至坚持亲自给孟小姐做衣服和食物。   据说,她做的食物,就连吃遍大江南北的孟元泽也赞不绝口,但就是孟元泽,也只有到女儿房中才能吃到她做的食物。有一次,孟府来了重要的客人,孟元泽亲自要求她做一些精致的甜点。她却只是淡淡说道:“我还要给小姐温书呢,没有时间!”就把孟大老爷冷冷地晾在一边。眼看着老爷的脸色变得铁青,孟林大管家差点没吓得昏死过去,她却像个没事人一样,依旧自顾地做着自己想做的事情。   她的忠诚与付出无可比拟。就算要让她为孟小姐死,吴方怀疑,她也会毫不犹豫地答应。但除了孟小姐,她就不把孟府的其他重要人物放在眼里。在她心中,似乎没有什么尊卑观念。她对待孟元泽的态度与对待孟府其他侍卫婢女的态度毫无二致。她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做事非常随心。高兴的时候,她会给护卫做甜点,为婢女梳发式;但不高兴的时候,她就会把孟老爷的吩咐搁在一边,完全地不管不顾。如果不是孟小姐一力拦着,她早就不知道被孟老爷处罚过多少次了。   她对孟小姐的照顾无微不至,却又敢批评甚至冷落孟小姐。有一次,琴师一再要求孟小姐练习指法。孟小姐发了火,当场摔了琴,还打了琴师一竹竿。星儿立即拉着琴师摔门而出。此后几天,她总是在琴师房中探讨指法、乐理,不再理会孟小姐。直到最后,孟小姐亲自向琴师请罪,她又才恢复了言笑晏晏。   “让大小姐向琴师请罪?”吴方暗暗苦笑。“真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   但是,就是这些奇怪的思想与行为合在一起,却又使她焕发出了一种与众不同的吸引力,让人又爱、又恼又不忍心当真生她的气。她在孟府行事随意任性,有时,甚至是无礼放肆。但是整个孟府,上到孟小姐,下到的侍卫奴婢,又都无不对她喜爱非常!   说不清是从哪一天开始,吴方的眼睛就开始追随着她的一举一动。实在不想承认自己被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吸引,但每过一天,他又总是忍不住再次靠近她,只想看看她的笑容,看她陷入深思时智慧的眼眸。   是的,眼眸!吴方深信,最初让自己陷落的就是她的眼眸。明明只是个普通的小女孩,眼中的神采却有一种历尽世事的智慧与成熟,仿佛一眼就能把人看透。   怀着忐忑的心情走了一路,刚刚走进花园,远远地,吴方就听到琴声叮咚传来。然后,毫无例外地,他第一眼就看到了星儿。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无论在多少人中间,他总是在第一眼就看到她。她依然站在孟小姐的身后,脸上的表情依然温柔而专注。在那一瞬间,吴方的心里忍不住泛起了一丝嫉妒。因为,她的专注永远都只对着孟小姐。   默默凝视着这个令他朝思暮想的姑娘,吴方心潮起伏。数月不见,她又长高了些,身材变得高挑迷人。他发自内心地觉得她美丽!然后,似乎感觉到了他的注视,星儿终于缓缓地抬起头来。远远地,她的眼就对上了他的眼,眼中依然是他所熟悉的礼貌和坦然。向他微微颔首表示招呼,星儿便又重新沉浸在了孟小姐的琴声中。   吴方的心里一滞,回府的喜悦瞬间荡然无存。虽然,从来都知道星儿对他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却又总是忍不住在心里充满期待。刚刚看到星儿在久别重逢后依然波澜不惊的平静表情,他的心里忍不住涌起了又酸又涩的感觉。   树荫下,孟筠正专心地弹着琴。这只曲子叫《雨思》,没有人知道是谁作的,但十年来,广泛流传于天硕王朝。因为难度极大,逐渐就成了品评曲艺高低的重要曲目。历届琴韵会上,能弹此曲的人屈指可数。只要能完整地弹出此曲,不论技艺高低,都绝对可以稳夺琴韵会的前五名。   此曲高音和低音之间跨度极大,孟筠练习了很久,却始终掌握不好。在低音的阶段徘徊久了,就不能顺理成章地转入高音;同样,在高音的阶段盘旋一阵,在突然转入低音时,她总是不由自主地就会弹出一个破音。再弹一会儿,她渐渐就失去了耐心。   “星儿,为什么我总是弹不好呢?”当再次弹出一个破音之后,孟筠打心底里感到挫败。一种烦乱和无奈的情绪充塞胸臆,她终于忍不住伸手在琴弦上狠狠地一通乱拨。   “已经进步很多了呢,小姐,不要着急!”微微叹了口气,何芯轻扶孟筠的肩头,柔声劝慰。然后,略略转头,就看到孟元泽携着吴方已然来到了她们身旁。   “见过老爷!”何芯躬身行礼。   “还是在练《雨思》吗?要不,你先尝试让筠儿练些难度低的曲子。”看了何芯一眼,孟元泽若有所思。孟筠那挫败的表情落到眼里,他原本满腔的喜悦就突然冷落了下来。   见到父亲,孟筠赶紧起身见礼。听了父亲的话,她默想片刻,终于抬头道:“我再试试吧!若果真能弹出来,琴韵会上就不难夺得一个好名次!”见父亲点头,孟筠便又转身对何芯说道:“星儿,你再弹一遍。我再感觉一下。”   何芯点头,温和地看着孟筠,柔声道:“小姐,弹琴首重意会。《雨思》是表达一个女子在雨中的心境。想到柔情处,自然是和风细雨、润物无声;想到悲苦处,自然是凄风冷雨、如泣如诉;想到激昂处,自然是暴风骤雨、厚霜浓雾。小姐的指法和技艺都已经很成熟了,只是没有指随意转,过于注重高低音间交叠的技法,反而容易紧张,落了下乘。”顿了一下,何芯又接着道:“小姐!要想弹好曲子,你首先就必须要放松心情!请你仔细体会曲中的意境,要注意让心意来引导指法!”   说出这句话,何芯心中一阵感慨,记忆飘回了遥远的前世。这些道理,是前世的老师教给她的。前世的她本是音乐系古筝专业的高材生;曾经被无数老师赞为音乐“天才”;曾经被无数名家前辈指点关照。   时间过得可真快啊,转眼间,“何芯”的记忆已经在这个时空中复苏了整整八年了。渐渐地,对前世的怀念已经没有起初那么浓烈。只是在午夜梦回时还能记起自己孤儿的经历;还记得第一次手抚古筝时心中莫名的悸动;还记得十六岁被音乐戏破格录取时的雀跃;还记得奋斗在“彤彤制衣坊”制衣车间的劳碌和愉快……   “星儿!”孟筠的呼唤召回了何芯的思绪。   “小姐!”何芯温柔一笑。   “你说的这些道理,我都懂,但就是掌握不好。你再弹一遍吧!”孟筠有些无奈。   “既是小姐叫你弹,你就弹一遍吧!”见何芯抬头看着他,孟元泽叹了口气,微微点头。   “是!”何芯欠身行了一礼,终于坐到了琴座上。然后,她又抬头看着孟筠道:“小姐最好闭上眼睛来听,不要看我的指法,注意体会曲中的意境!”孟筠点头,依言闭上了双眼。   轻抚琴弦,何芯缓缓沉入了曲中。这曲子她弹过多次,这次再弹,却觉得有些不同。因为要让孟筠体会曲中的意境,她弹得比以往任何一次都更投入。然后,隐隐约约地,她便感到作曲人的心境与爱情相关。从两情相悦到寂寞埋怨再到兵戈相见,那喜、那怨、那怒最后都化作了一场雨。同样是雨,雨中人的心情却已经不同了,一种物是人非的感叹弥漫在琴韵间。琴韵渐渐变得激昂,隐隐有兵戈之声,她心里突然升起一种不祥的预感。然后,琴韵又开始变得凄苦,在越来越哀伤的旋律中,她感到作曲人的心境已经渐渐悲苦到了绝望,在一片绝望中,琴声随风而逝。   每个人都被琴声中的悲苦感染了,随着琴声的消逝,周围一片寂静。   不知过了多久,略略调整了一下心情,何芯抬头看着孟筠。只见孟筠已经睁开了眼睛,怔怔地盯着琴,脸如死灰,目光呆滞。   “小姐,你怎么了?小姐!”何芯被孟筠的表情吓坏了,赶紧立起,握住了孟筠的手。   听到呼唤,孟筠终于渐渐缓过神来。她转头看着何芯,嘴唇动了几动,才终于哭泣道:“我再也不弹了。这首曲子过于悲伤了!”说完这句话,她掩面奔出了花园。   “小姐!”微微向孟元泽点头示意,何芯赶紧跟上了孟筠的脚步。   看着前方一路飞奔、伤心哭泣的小姐,她只能在心底深深苦笑。她知道,这位小姐的哭声中有悲痛,更有挫败!她更知道,这位小姐的挫败来源于——就在刚才,在刚刚弹毕的一曲《雨思》中,不知不觉间,她的琴艺又更上层楼,再度攀上了一个全新的高峰。   这可真是一件无奈的事情!   本来,怀着一颗报答的心,她只想尽心尽力地培养孟筠,所以想尽办法地让她热爱学习。无论学什么,她都陪着孟筠。为了让孟筠轻松些,她学得比孟筠更投入、更认真,然后把学习的体会传达给孟筠。结果就是,无论学什么,她都学得都比孟筠快得多、好得多!   这倒也不完全是因为她的聪慧。自从恢复记忆以来,她便知道自己占了一个大便宜。成熟的理解力加年轻的身体真是学习的最佳组合。这就好比小学生在学习中深感困难的地方,拿给初中生便不是难题;同样,初中生难以索解的问题交给高中生,也可以轻松地找到答案。一个人的理解力提高了,再回头去解决原来的难题,难题也就不存在了。   她有着成熟的理解力,又有现代教育学总结出来的科学的学习方法,再加上最适合吸纳知识的年龄特点,两世的优点融于一身,学起东西来,自然是事半功倍,很轻松地就能找到最正确的路径。尤其是艺术方面,她本身天分既高,又曾经接受过系统专业的培训,在这一世学习起相关技艺来,简直就是驾轻就熟。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地,她的水平就扶摇直上。以致于,本来的目标是要培养一个完美的女人。结果,不知不觉间,就让她自己成了身兼数艺、知识渊博的人。而她一心想要保护、栽培的孟筠也在她惊人的学习能力映衬下,越来越挫败。   ※※※※※※※※   看着追随孟筠而去的星儿,孟元泽的心里充满了震惊。孟府的人只知道他对星儿十分宽容,却不知道,他对星儿的容忍也好,放纵也罢,都只是为了孟筠。   从六岁那年开始,星儿突然变得异常聪明,聪明得令人难以置信!仿佛是一夜之间,她就突然会做各种各样的美食,把食材本身的特点发挥得淋漓尽致,让她的母亲,孟府的首席厨师柳娘望尘莫及;她亲手为孟筠缝制的衣服,无论色彩、款式还是做工都极尽巧妙,把孟筠的美丽衬托得毫无瑕疵;此外,她还懂得如何泡制出最好喝的茶,如何搭配出最美丽的花,对酒的品质和习性了如指掌,甚至还懂得如何把不同的酒放在一起,然后呈现出一种独特的风味。   她的聪慧还不止于此。她与孟筠一块儿识字,当孟筠还没有认完单字的时候,她就已经开始看天硕王朝的历史;她与孟筠一块学习绘画,孟筠能画出景物,她却能画出灵魂。并且,她的画有一种独特的空间感,能够通过画面的明暗对比关系,使画面变得立体;她与孟筠一块学习弹琴,但仅仅两年后,她的琴艺就远远超越了所有的琴师,从孟筠的“同窗”变成了孟筠的老师。今日过后,她的琴艺更是高到了一个孟筠可能永远也无法企及的高度。事实上,他也从未听到过另外一个人的琴声能如此传神、如此感人,即便不懂音乐的人也会不由自主地沉醉其间。   从前,这一切都是优点,因为,她一心一意地守护着孟筠,培养着孟筠。跟着她,孟筠也学到了很多东西。她甚至能教给孟筠很多做人的道理。孟元泽知道,这样聪慧得不可思议的人可遇不可求。更难得的是,她全心全意为孟筠着想。孟小姐的美丽和聪慧声名远播,她却始终默默无闻。看着孟筠点滴的进步,她甚至比自己取得成绩还要高兴。所以,只要她的存在能给孟筠带来好处,他便不介意包容她偶尔的无礼,放纵她小小的任性。   但是,今天,一切都不同了。因为,她的存在已经开始给孟筠带来伤害。孟筠已经开始变得越来越挫败。听过她今天的琴声之后,孟元泽知道,孟筠的心里会永远留下一道深深的阴影。孟筠说她永远也不弹《雨思》了,她说琴声太过悲哀。孟元泽却知道,真正让她不想再弹的原因是绝望、是挫败!是自信摧毁的绝望,是难以企及的挫败!   “是时候让她离开了!”,孟元泽在心里深深叹息。他绝对不允许任何人伤害孟筠,哪怕这个人深深爱着孟筠! [第一卷 孽海情天:第四章 死亡之旅]   强推期间,每天三更。每增加100个收藏或200票推荐票加更一次。两倍加更两次,依此类推。希望喜欢本书的朋友能注册、收藏并为此书投推荐票,非常感谢!   ※※※※※※※※   送走了最后一位客人,孟元泽疲惫地躺在床上。日间多饮了几杯酒,现在,虽然疲惫,神智却还十分清醒。   他终于踏上了仕途,终于圆了孟家祖辈的宿愿!现在尤记得从兵部使者手上接过委任状时那难以遏制的狂喜。然后,几乎是一夜之间,他当官的消息就传遍了整个淅川。连日来,登门道喜的人骆绎不绝,忙得他几乎顾不上休息。而连续的忙碌也终于使他极度兴奋的心情渐渐归于平静。   躺在床上,星儿的事情没来由地就突然浮上了心头。   “究竟该怎么办才好呢?”   当日,听完星儿的一曲《雨思》,他立即断定不能再让星儿留在孟筠身边。但是,究竟应该如何处置呢?如果明着让星儿离开,星儿肯定不愿意,孟筠只怕也不肯,孟林夫妇恐怕也会因此生出一些其他的想法。   如果让她介入到家族生意中,他又不放心。毕竟,星儿早晚是要嫁人的,如果让星儿掌握了家族生意的秘密,将来只怕是个心腹大患。对于星儿的聪慧,他是太清楚了,清楚得让他有些恐惧。   “那么……嫁人?让俊儿娶她做妾?”   一个念头闪过,他随即摇头。从小看着星儿长大,他是太了解星儿了。虽然不知道是什么缘故,让星儿对孟筠死心塌地。但在骨子里,他却深知,星儿决不是任何人可以轻易驾驭的。如果她不愿意,什么尊卑伦理、主仆大义甚至父母之命都不可能让她顺从。他可以掌控孟府上下所有人的命运,星儿却是个例外。他知道她一定不会嫁给孟俊,不会嫁给他安排的任何一个人。   那么,就只剩下最后一种选择了:找个理由让她离开孟家,然后,顺理成章地消失吧!   星儿太过聪慧,偏偏又不驯服,这种无法掌控的感觉令他不安,并且这种不安随着星儿的成长与日俱增。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感到星儿的存在是一种威胁,总觉得她一定会给孟筠、给孟家带来灾难。他决定立即采取措施来消除自己不安。三天前,随同兵部委任状一起过来的,还有一道密令。边境的鹤城已经落入了展族的包围封锁中,虽然消息还在高度保密中,他却已经接到了运送军需物资的命令。   “也许,这是一个不错的机会!”心里盘算着行动的细节,他开始感到倦意袭来。   “一个女人,一个低三下四的丫头,怎么可以聪明得让主人感到害怕呢?这不是在找死吗?”闪过这个念头,他终于缓缓地沉入了梦乡。   ※※※※※※※※   踏上马车,挥手向小姐告别,何芯的眼里写着不舍,同时又有几分雀跃。这可是今生第一次“出差”呢!   一大早,孟元泽就派人找到她,说要交给她一个极重要的任务。到了中堂,她就发现全家人都已经到齐了,包括她的父亲母亲。   然后,孟老爷说,明年的琴韵会,得给小姐备一个好琴。而天下的好琴,十之七八都在那个嗜琴如命的鹤城城守苏衣鸣手里。他嗜琴如命,寻常人自然很难从他手里买到琴,但只要求琴的人本身琴艺高超,被他引为知己,他又往往不吝馈赠。不等老爷说完,何芯就已经明白,这个任务非她莫属。她自然知道琴韵会对孟筠的重要性,为了孟筠,她愿意到鹤城走一遭。更何况,对于那个嗜琴如命的苏城守,她也充满了好奇,期待一见呢!   然后,她便发现,出发的马车已经备好了。孟老爷只说,边关紧张,战事即将开始,所以,行程安排得比较匆促,要在战事开始之前赶回来。   她点点头,没什么意见。虽说事出突然,但她并不介意做一次短暂的旅行。孟老爷话音刚落,就看见吴方伏身跪地,请求跟随保护她,却被孟老爷阻止了。此后,吴方似乎有什么话想要对她说,但她的父母已经围上来了,又对她重复了一通“忠心完成任务”之类的话。她无可无不可地听着,没有发表任何意见。对于她满脑子“忠义”思想的父母,她早已失去了辩驳的力气。最后,孟筠又坚持一直把她送上了马车,甚至亲自跳上马车,检查座椅是否舒适。就这样,明知道吴方可能有重要的话要告诉她,她却直到马车启动也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跟吴方单独说话。   “算了!能有什么重要的事呢?等回来再说也不迟!”抛开思绪,她全心全意地投入到旅游观光之中。   ※※※※※※※※   看着远去的马车,吴方心里充满了担忧。鹤城是天硕王朝与展族部落交界的边城,在天硕王朝的最北边,是天朝的军事重镇,常年处在高度戒备中。从淅川出发,要二十天左右才能到达。这次去鹤城,孟老爷只派了一个他从来没有见过的护卫充当车夫。一个小小女孩,去那样兵荒马乱的城市……他实在很担心星儿的安全!   想到这里,他又忍不住又摸了一下怀里的珠花。   回来之后,一直找不到机会单独见她,没想到她就突然就离开了。可是,即便不离开,又能如何呢?她根本从来就没有留意过他。她的心里眼里根本从来就没有他的影子。那天,听着她弹琴,感受着从她指尖喷溢而出的才华,他忽然觉得离她好远。在那一瞬间,他忽然觉得他永远都不可能拥有她。他的心里一阵怅惘!   “就暗中保护她一程吧!五天!用五天的时间来看看那个车夫的功夫是否可靠,即使孟老爷怪责也顾不得了!”吴方打定了主意,立即回府骑马,向着马车的方向追去。   ※※※※※※※※   马车磷磷前行。   从孟府出发已经十五天了,何芯也早已适应了马车的颠簸。从最初的浑身酸痛到现在的毫无所觉,她又再次验证了人类惊人的适应力。一路上,她也充分领略了天硕王朝的民生百态。毕竟,从小到大,她能离开孟府的机会也不多。一路走来,从行人的衣着,路边的小吃到建筑的风格,独特的景观,她都做了一番细致的考查。   “真是一个发展缓慢的时空啊!”何芯有些无奈。   恢复记忆之后,她立即就跟着小姐识字,然后发现,这个时空的文字有些类似于秦朝的小篆。虽然与她前世的文字不同,但看样子,两种文字根从同源。因为无论是文字的含义还是语法都跟她所熟悉的古汉语很类似。因此,识字虽然花了不少时间,但认完所有的单字后,她几乎立即就可以开始读文章。她也知道,刚识完字就看历史书未免有些惊世骇俗。但是,没办法,她太想了解这个时空的历史了。   这个时空的历史是从两千三百多年前开始记载的。载入史册的第一个人就是秦始皇,第一个事件就是秦始皇立国。他是这个时空的第一个皇帝,建立的国家也叫秦,所有推行的制度都与何芯所熟知的秦朝历史相吻合。但他也是唯一一个何芯知道的历史人物。除了秦始皇,其他所有的历史人物都与何芯知道的历史不同。例如,他的丞相并不叫李斯而叫翁于苏;秦朝也并没有两世而亡,而是传给了他的儿子恭先,然后子孙延续了近三百年。然后依次经历了严、琥、陇、郴、咨五个朝代。最后,在七十年前,由当今皇上凌丰涯的祖父凌意钰夺得了帝位,定国号为天。凌意钰建立的王朝,称为天衍王朝;其子凌辉的王朝称为天清王朝;而当今的王朝则称为天硕王朝。(以下内容参见地图)   天硕王朝由十二个郡组成,京城叫做大宁。最富裕的是处在天硕王朝中心的五个郡,依次是钦今、楼晟、淅川、辞水和宛宜,京城大宁就在钦今境内。然后就是北方的鹤郡、临都;南方的洀韶、晤预;西方的单乡与东方的卢麟、瑾瑜。每个郡又各由数县和数城组成。每个县名和城名的第一个字都与郡名相同。例如,淅川郡中就有淅云县、淅次县等等。   天硕王朝东南两面环水。东面是茫茫海洋;南方的晤预、洀韶两郡则与一个群岛国佑滋国隔海相邻。佑滋国不事生产,专门从事海洋贸易,因而被轻贱商业的天朝人广泛鄙视;   西部单乡郡则与平朗国相邻。平朗国地广人稀,民风爱好和平,所以两国世代交好。   北方则是大草原,分布着几十个草原民族部落。最大的一族叫展族,也是紧邻着鹤郡的一族。展族尚武,十分好战,自凌氏建立天朝以来,双方之间曾爆发过三次大规模的战争。十年前的鹤水一战,双方都损失惨重。七年前,展族首领去世,新继位的族长主动向天朝求和,双方终于达成了停战盟约。七年来,双方厉兵秣马,养精蓄锐,边境的民生好不容易才得到了一个喘息的空间。平朗以北、鹤郡以西则是连绵的群山。也幸亏如此,以骑兵见长的展族才不能轻易翻越高山入侵平朗国。   北方的另一大郡临都则与草原上的另一个游牧部族剌族隔山相邻。自凌氏建立天朝以来,剌族实力越来越弱,在展族的扩张下,生存空间日益收缩,不得已与天硕王朝结成了盟约,共同对抗展族。   关于这个时空奇特的历史,经过近几年来的不断思索,何芯渐渐有了一种领悟。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不知道出于一种什么样的机缘巧合,秦始皇能穿梭于两个时空之间,同时在两个时空成就了霸业。在他的统治下,在两个时空中同时建立了相同的制度。但是此后,两个时空就再无人能够穿梭,两个时空的历史也就各自发展。   而最令何芯挫败的就是,经过推算,她发现,从秦始皇建国开始,这个时空的历史已经走过了两千三百多年。也就是说,她投生的时间并没有倒退,的确是投到了未来没错。但这个时空的发展速度过于缓慢,从国力上判断,大概只相当她前世的隋唐时期,也就是还处在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民风则比隋唐时期更加保守。   思索间,马车已经进入了鹤西。这是离鹤城最近的一个小边城,再有一日的路程,他们就该到达鹤城了。   向那个沉默寡言的车夫招招手,何芯走进了一家餐馆。十五天来,她真正体会到了什么叫惜言如金。一路同行,他们说过的话加起来不超过二十句,她甚至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与往常一样,她没有征询他的意见,开始径自地点菜。   从孟府出发后,她很快就发现,这个车夫并不是一个好旅伴。除了驾车,其他的事情他都一律不管。什么打尖、住店,点菜、洗车、喂马……所有的事情都由何芯一手包揽。   其实,这些都无所谓!她何芯从前世到今生都不是什么娇生惯养的大小姐。这些事情很容易就能办得妥当。   真正难以忍受的是他那种随心所欲的性格。刚出孟府的那天,他一跳上马车就开始拼命赶路,仿佛背后有人追赶似的,从早上到中午,一点减缓速度或停下的迹象都没有。三个时辰过去后,何芯终于败给了自己的肠胃。试探性地问了一声:“我们是不是应该吃饭了?”   结果,马车瞬间停下。那是一个极其荒僻的小镇。翻遍了大街小巷,何芯好不容易才在一个僻静的巷子里找到了一家又破又旧的小面馆。然后,等两个人都终于在那家面馆坐定之后,那车夫就又立即陷入了沉默。看着他始终不动如山,何芯只好无奈地叫了两碗面。   “拜托!这个时代的女子并不适合抛头露面好不好?她何大小姐还指望着当个淑女呢!”一边对着碗里的面狼吞虎咽,何芯一边暗暗腹诽。   吃完了面,又是一路狂奔。眼看着天色越来越晚,何芯终于又按捺不住问他:“我们是不是应该找家客栈?”然后,何芯听到了同行以来他说的第一句话:“前面三十里有个枫林,里面有个岩洞,可以在那里休息!”   “他是说……露宿?”何芯觉得自己快要晕倒了。难道自己要饥肠辘辘地跟着一个陌生男子在一个树林里——过夜?在马车上颠簸了一整天,她早已是浑身酸痛。现在,她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美美地吃上一餐,然后再好好泡个热水澡。瞪了那个车夫一眼,她决定在看到下一个小镇的时候不顾一切地要求打尖住店。结果就是,路越走越荒,直到到达他所说的枫林,他们没有再经过任何有人烟的地方。   认命地跟着那个古怪的车夫走到岩洞里,何芯便发现这果然是个不错的栖身之所。洞口很小,里面却很宽敞。然后,何芯就看见那个车夫变戏法似的从马车里翻出了几张很厚的毛皮铺在岩石上,淡淡说道:“你休息吧!我去打些野味!”   “要我一个人留在这里?”何芯突然一阵恐惧。摆出一个最友善的笑容,她讨好地问道:“我还没有见过打猎呢!可不可以跟你一起去?”那车夫却没有打算再搭理她,一言不发地转身走出了山洞。   他显然是个不错的猎手,不过短短地片刻,就带回了几只山鸡和野兔。然后,他从靴子里拔出了一把匕首,熟练地对那些野味开膛破肚。看着他娴熟而自然的刀法,何芯突然觉得,他一定不是孟家人,也一定不是一个车夫。   孟元泽治家严谨,所有的仆人都训练有素。孟家的车夫是绝对不可能让一个女子出去抛头露面的;并且,自从来到这片枫林里,何芯就突然感到这个车夫整个人都变了。倒不是外观和态度上有什么变化,而是他似乎突然就失去了戒备,变得很放松。何芯有种感觉,他并不十分乐意与人打交到,这野地才是他最为适合的生存空间;并且,看着他料理野兔的刀法,何芯也直觉到他一定会武功,而且功夫——绝对不低!   为了照顾孟筠,她何大小姐下了八年厨房,经过不断努力,一手切菜刀法可以说得上是炉火纯青。但是,如果由她来料理野兔,就绝对不会那么迅速,也绝对不会那么干净,皮肉的分割也绝对不可能那么均匀!   “一个人必须脱离人群,在野外才能感到放松……?”何芯忽然觉得他一定是个极其孤独的人。一丝怜悯在心头升起,她微笑道:“我来帮你吧!”然后,没等那车夫开口,何芯就已经生起了火。   已经多久没有这样在野外生过火了呢?凝望着跳跃的火焰,何芯突然感到一阵心酸。是的,上一次在野地里生火,是在很久很久以前,是在她的前世,在她七岁那年,在发生大地震的那天。   那天,一个邻村的小男孩捉到了一只野兔,悄悄约了她趁着放羊的间隙在野地里烤着吃。平时,能够偷偷吃点烤红薯,对她来说,就已经是一种无上的享受了。她简直没有梦想过有朝一日竟然能够吃到——烤野兔!所以,那天,是自她有记忆以来最高兴的一天;那天,她吃到了自有记忆以来最美味的食物!但同样也是在那一天,她失去了所有的亲人,变成了——孤儿!   从来,她都没有意识到父母对她而言有什么意义;从来,她都没有在父母那里得到过特别的关注。但是,在失去他们之后,她却突然明白了:对一个年龄稚幼的小女孩来说,世上再没有比“亲人”更重要的了!直到失去了所有的亲人,直到她的周围充满了冷漠与鄙视,她才体悟到了隐藏在她父母满口怨言背后的真爱。她才体悟到了“亲人”这个概念的重要内涵。   带着一抹淡淡的感伤,何芯抬头看了那车夫一眼。他的表情忧郁而冷漠!他现在的心情,是不是就像她当年那样?就像她站在废墟上,发现失去了所有亲人时一样,一样那么——孤独?   何芯突然带着一脸暖暖的笑容开口了“我不知道您叫什么名字,但我想称呼您一声大哥!今日一天,辛苦驾车,实在是有劳您了!”见那车夫的表情始终冷冷淡淡,何芯又不在意地一笑,伸手接过了那车夫在树枝上穿好的野兔,临火架好,细细烤炙。   “真是可惜啊!我没有料到竟然要在野外吃‘烧烤’,完全没有准备调味料!否则,这种原汁原味的绿色环保食物,真的是再美味不过了!”一边缓缓翻面,何芯一边自言自语。那车夫又淡淡看了她一眼,索性闭上了眼睛,不再理会她。   待烤好了野兔,那车夫又抽出匕首,迅疾而凌厉地把野兔切割好。然后,根本不招呼何芯,便伸手抓过兔肉自顾地吃了起来。何芯微微一笑,也毫不淑女地加入了这个“手抓食”的行列。   此后,何芯就不再对他报以任何的希望,把所有需要与人打交道的事情都通统包揽了过来。每天,她看到合适的餐馆就叫餐;见到干净的客栈就住宿;发现自己感兴趣的民风民俗也会叫他停下马车来考查一番;即便偶尔错过了客栈,何芯也会很坦然地跟着他露宿。他似乎对地形很熟悉,总是能找到很合适的地点让何芯休息。他从不主动说话,只要何芯叫停,他就会停下,从不问何芯的意图;何芯点了餐,他就一起吃,从不对菜式做出评价;何芯安排了住宿,他就住,从不在乎房间的品级;何芯看到了感兴趣的东西,他就在道旁默默等她,从不在意时间的长短。   虽然路途辛苦,何芯却始终兴致勃勃。她会主动地给他介绍菜式,跟他说一路的见闻和感想。他从不接口,她也从不强求,总是暖暖地笑着,仿佛想把这温暖笑到他的心里去。   就这样,男的不懂休息,女的善解人意。在日夜兼程下,原本二十天的路程,他们却只用了十五天就走完了。   ※※※※※※※※   坐在鹤西的餐馆中,何芯一边给车夫夹菜,一边开口道:“大哥,这是当地的野菜,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吃。不过肉和菜搭配,营养才能均衡!我看你在野地里总是吃兽类,这样时间久了不好,还是应该学着吃菜!”她自顾自地微笑说着话,并不考虑他是否能听懂。反正十五天来,她早就知道他不会有任何反应。   看着车夫放下筷子,何芯便知道又该启程了。一边麻利地收拾着东西,她暗自思忖道:“这应该是到鹤城的最后一段路了,于情于理,都应该感谢他一下吧!毕竟护送了自己十五天,等求到琴再返回的时候,兴许就换车夫了!”一边想着,她伸手招呼店伙计送来了一壶茶。   “大哥!到了鹤城,我们就该分别了!十五天来,承蒙您照顾!感谢的话也不多说了,小妹就以茶代酒,敬大哥三杯!”一边说着,何芯把水缓缓注进了眼前的茶杯。   “这第一杯茶,就祝大哥一生平安,逢凶化吉!”递上一杯茶,何芯诚挚地开口了。   车夫看了她一眼,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旋即恢复了平静,默不作声,接过茶一饮而尽。   缓缓地注满了第二杯茶,何芯又微笑举杯道:“这第二杯茶,希望大哥身体健康,全家幸福!”   那车夫又看了她一眼,依然一言不发,缓缓地接过茶,仰头喝了下去。   “这第三杯茶嘛……”顿了一下,何芯凝视着车夫,一字一字道:“就希望大哥能解开心中的枷锁,放自己的心灵以自由!”   听到这句话,那车夫的手不受控制地一颤,茶水溅了一桌。他呆呆地看着她,脸上的神色阴晴不定。   “大哥是不愿意喝茶呢,还是不想放自己的心自由?”何芯一如既往地含笑看着他,脸上的表情温暖而真挚。   听着那一句句真挚的祝福,看着那一脸暖暖的笑容,回忆起同行十五天的点点滴滴,这个被口口生生叫做“大哥”的人心中突然就涌起了一种异常复杂的情绪。他突然觉得眼见这个叫他“大哥”的女孩真的就是他的小妹。一种陌生而又熟悉的亲切感刹那间就搅乱了他平静的心湖。。   沉默半晌,看着何芯,他突然开口道:“小妹!我叫达金!”   “嗯?”何芯诧异地扬眉,不适应他的主动开口。然后,她便突然意识到了他在叫她“小妹”。   难道说,她又多了一个亲人了吗?何芯心中一阵温暖,抬头看着达金,开心道:“大哥!原来您是达金大哥!这十五天,真是谢谢您了!”顿了一下,她又真挚地说道:“大哥,一路同行,我总觉得您不愿与人交往,十分孤独。虽然不知道是什么缘故,但我真的希望你不要刻意封闭自己,不要刻意让自己孤独!”   看着眼前这个开心的女孩,听着她发自肺腑的关切的话,达金心中涌起了深刻的内疚之意。又深深看了何芯一眼,他开口道:“对不起!小妹!我一直没有告诉你真相!”   “真相?什么真相?”何芯微微扬眉。   达金沉默片刻,露出一个抱歉的表情道:“再往前走,就是展族的封锁区了!鹤城已经被展族包围了。所有流落在外的天朝女子都会被抓去当奴婢,甚至……军妓!所以,小妹!你走吧!快离开这里,也……不要再回孟家!”   “你是说,战争已经开始了?”何芯沉默下来。   “二十三天前,展族就已经包围了鹤城!”   二十三天?他说二十三天?达金早就知道鹤城被围——孟元泽早就知道鹤城被围——达金劝她不要再回孟家——那就是说……思绪飞快地转动,她的心里突然变得苦涩不堪,那呼之欲出的真相是如此地残忍,她再也笑不出来。   原来,这竟是一次——死、亡、之、旅!   他果然不是普通的车夫!达金一切古怪的行为忽然就有了合理的解释。他——只不过是一个送她上路的人。不是去鹤城的路,而是——黄、泉、路!   那又何必大费周章地陪她走上十五天?她的脑中突然就显出了那把切割野兔的刀:简单、质朴而锋利。   “用来杀人,应该也很快吧!”她的呼吸突然变得异常沉重。   “为什么救我?你的使命应该还没有完成!”心里转着念头,她直接问出了重点。   达金一愣。是啊,为什么救她呢?为什么会突然把她当作亲人了呢?自己本来就是个杀手,本来就不该有多余的感情、多余的同情心!这路程本来也不该有十五天,早就应该结束的。送她到展族的封锁区,本来就是计划中防备万一的最后一步,只是为了确保计划周密而备下的后路,根本就不应该走到这里来的。其实,一切都早就乱套了!   孟元泽找到他的组织,交代的任务很简单:派一个最顶级的杀手,带一个婢女到展族的封锁区去。如果半途发生了意外,也可以拿到全部酬金。唯一需要注意的只是:她的死因必须是意外。   非常简单的任务,酬金却极高。应孟元泽的要求,组织派了他这个最精锐的杀手来完成这个任务。对于组织派他这种高级数的杀手来完成这种毫无难度的小任务,他的心里非常不满。   但是,刚出孟府,他就发现自己被人跟上了。凭直觉,他知道那是一个高手。他把马车的速度提到极限,那人却始终不远不近地掉着。他故意露宿荒野,想迫那人现身,那人却当真沉得住气,始终只在林子周围盘旋。被那人跟上,他才感到此行有些乐趣。   有那人跟着,他始终不敢下手。那个丫头的死因只能是意外,他不能让任何人目睹她死亡的过程。至于死后要布置一个意外的现场嘛……那实在是太轻松不过!他杀人之后,别人甚至都检查不出伤口。   但是,五天之后,那个跟踪的人就离开了。大清早,他在马车上发现了一个纸条:你的功夫很好,好好保护她!   这算是一种警告吗?他冷笑。他知道那是一个高手,但他是达金,是密巢身价最高的杀手,他不畏惧任何人。   那天晚上,他又故意错过了客栈,把那个丫头带到了一片隐秘的小山区,准备结束任务。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在月光下,听着她那声声入耳的“大哥”,吃着她精心烤制的野味,看着她坦然而温暖的笑容,他就忽然觉得无法出手。此后,跟她相处的时间越长,他就越不忍心下手。最后,他终于决定送她到展族的封锁区去。他必须完成任务,但至少……他不想让她死在自己手里。   可是……那三杯茶,那三声诚挚的祝福,那从未感受过的温暖,那直逼人心的了解……她叫他放自己的心自由?   他早就知道她不是一个普通女子。不管行程多么艰苦,她都从不叫苦,从不喊累,在沉闷的路途中始终微笑以对;她从不责怪他贪赶路程,在露宿荒野时,对他毫不怀疑地顺从与信任;她知道他不喜欢与人打交道,就包揽了所有的事情,一路上不辞辛苦、无怨无悔;她甚至……了解他!   端着第三杯茶,达金突然就发自内心地把眼前的女孩当作了自己的小妹。他知道自己永远都不可能再杀她!不但不想亲自杀她,也不想再让任何人杀她!生平第一次,他的心里涌起了一个保护别人的念头。   “对不起,小妹!现在才告诉你真相!我只希望,你还能把我当作你的大哥!”看着何芯,达金心中痛悔不已。顿了一下,他又从颈中取下了一个碧玉挂坠递给何芯道:“小妹!我还有重要的任务,必须赶往钦今!你拿着这个挂坠到宛宜去。只要找到任意一家富贵客栈,见到挂坠,自然就会有人接应你!”   “我走了,你怎么办?你怎么向孟元泽交待?”接过挂坠,何芯抬头直视着达金的眼睛,心里一阵阵抽痛。   “我的任务只是把你送到展族的封锁区,现在只不过是提前了一点而已!你用不着替我担心!”达金的语气淡然而坚决。他的组织精深而严密,没有合适的理由,完不成任务的杀手都要付出高昂的代价。但是,既然决定救她,他就不怕承担所有可能的后果。   “到展族的封锁区?”深深吸了口气,何芯努力逼住即将滑落的泪水。然后,她抬起头来直视着达金的双眼,用一种异常坚决的口吻说道:“到展族的封锁区是吗?那么……走吧!大哥!我们到展族的封锁区去吧!”说完这句话,她头也不回地大步走向了马车。   达金惊愕地抬起头来。她要到展族的封锁区去?那不是……去送死吗?   “那里很危险!”眼看着何芯大步离开,他忍不住加了一句。   何芯的身子顿了一下,却没有转身,只淡淡道:“世上哪有永恒的危险,又哪有永恒的安全?究竟是危险还是安全,很多时候,完全取决于自己的态度和选择!”说完这句话,她没有再停留,只是坚定地快步走向了马车。   “究竟是危险还是安全,取决于自己的态度和选择?”默默念着这句话,达金心中充满了敬意。看着眼前那个小小的、骄傲的身影,忽然之间,他也变得很有信心。他忽然觉得,即便是在展族,她也一定会过得——很好!    [第一卷 孽海情天:第五章 展 族]   强推期间,每天三更。每增加100个收藏或200票推荐票加更一次。两倍加更两次,依此类推。希望喜欢本书的朋友能注册、收藏并为此书投推荐票,非常感谢!   ※※※※※※※※   盯着空无人迹的前方,扎临的心里没有一丝波动。已经三天了,前面的路上再无人经过。他手下的战士都已经渐渐开始变得焦躁,他却始终平静无波。   二十四天前,展族的武士秘密潜过鹤舞池,突然包围了鹤城,结束了边关十年的平静。扎临是展族最勇敢的十二战将之一,却没有上战场。他的任务是守住鹤城南门外的展族封锁区,不让任何人进出。二十多天以来,所有企图穿越的男人都已经被杀,女人都已经被俘。虽然没有上战场,他的心里却没有任何的不满。因为,这是他最敬重的展颜下的命令。只要是展颜的命令,他就会义无反顾地去执行。   展颜是展族的族长,二十五岁。虽然年轻,却被公认为展族最有才华的头领。展族的上一任头领展禄在十年前的一战中身受重伤,回到展族后,卧病三年,终于不治。   临终前,叫过年仅十八岁的儿子,他费力地问道:“展族的使命在哪里,路又在哪里?”   展颜从容回答:“展族的使命在部族的繁荣,路在天朝。”   展禄点头,接着问:“如何到天朝?”   展颜回答:“只有占领鹤城,才能通往天朝。”   展禄点头,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所以,关键是——   “如何占领鹤城?”   展颜想了想,答道:“需得结盟、暗间、整兵三策齐用,始有可能。”   整理了一下思路,他从容说道:“十多年来,双方兵戈不断,死伤惨重,展族族民虽不畏死,但折损太大,需得与民休息,恢复生态。所以,第一策便是结盟。对外停止与天朝交战,结成同盟;对内则降低族民的纳贡,让展族的民生得以恢复。   第二策则是暗间。在结盟的期间,我族大量派出族人与天朝通商、联姻。让鹤城中人,血统混杂,将来占领鹤城时,阻力便会减小,也便于统治。派出的人中,会有大量的暗间,暗间又分活间和死间。活间负责收集和传递天朝的情报,死间的家人都控制在族中,身份隐密。出发时,不带有任务,也不接头,到有需要时,直接接受命令,不会被任何人发现。我听说鹤城的城守喜欢弹琴,我会精心挑选数名精于弹琴的女子,随伺在旁,时机成熟时,就可大用!   第三策则是整兵。军队必须在不断的战斗中,才能保持活力。我们既与天朝结盟,天朝与剌族的盟约就必会出现间隙,我们正好拿剌族来练兵。只要策略得当,对于我们和剌族之间的战争,天朝存了“坐山观虎斗”的心理,必是乐见的。只要剌族不亡,他们必不会全力往救。只要我们秘密控制了剌族,打通通往临都的通道,就可以由临都潜兵至鹤城,对鹤城形成合围。到时,再对平朗国许以好处,让平朗国牵制住天朝在西部的兵力,鹤城可下!”   展禄听后,思索良久,终于长叹一口气道:“颜儿才智远胜为父,为父可以放心了。”他最担心的是儿子年轻气盛,怕他不知深浅,贪功冒进,没想到儿子竟有这样的见识。   召进所有的谋士和战将,展禄说道:“对于占领鹤城,颜儿已有计划,从今天开始,他就是展族的首领,大家就依照颜儿的计划和吩咐行事。我相信颜儿必会带领展族走向繁荣。”说完,含笑而逝。   七年来,跟随展颜,扎临早已佩服得五体投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就已经习惯无条件地服从展颜的命令。包围了鹤城之后,他接到命令,守住鹤城南门外的展族封锁区。凡是进出封锁区的男子,一律格杀勿论。女子则通统俘虏,姿色尚可的,就奖励给展族的将士。姿色平常的,则从事各种苦役,并且负责照顾伤兵。   起初的十多天,城里不断有人逃出来,城外也不断有不知情的人路过。他始终一丝不苟地严格执行着展颜的命令。男子死亡前的恐惧,女子被俘后的哭泣都不能撼动他的心神半分。渐渐地,人就少了,最近三天,道上已经是一片寂静。但是,展颜还没有命令他撤回,所以,他会一直严格地把命令执行下去。   正思索间,道上就突然出现了一辆马车。车很普通,车夫的技巧却很高明,在崎岖的山道上,驶得如履平地。他身旁的士兵早已按耐不住,纷纷抽出武器,准备围上去。扎临挥挥手,阻住了士兵。   鹤城被围,展族和天朝却很有默契地同时封锁了消息。展族是因为还有秘密的军事行动,天朝却是怕引起恐慌。双方目的不同,却不约而同地采取了保密措施。因此,尽管早已包围了鹤城,却连离鹤城最近的鹤西都迟迟没有得知真相。   但是,最近,已经连续三天都没有一个人经过,扎临就知道消息肯定已经传开了。毕竟,那么多人在鹤城附近无端消失,他们的亲人不可能不怀疑。   在这个时候出现的马车,就显得不同寻常。并且,车夫显然身怀绝技,又毫不掩饰,隐隐间透着杀气。他决定先看看他们的来意再说。   停下车,达金转身扶何芯步下马车,神色间带着温柔和尊敬。他很后悔,之前的十五天,没有好好对待何芯。   努力压住被孟元泽无端追杀的委屈,何芯默默走到扎临跟前。在离扎临五步远的地方,她站定了脚步,然后,缓缓抬起头来,直视着扎临的眼睛,一字一顿地静静说道:“听说这里缺婢女,我是来应征的!”   扎临愣住了,所有的士兵都愣住了。她并不是那种令人惊艳的美女,气质却很特别。扎临百战之余,身带杀气,不怒自威,寻常士兵根本不敢直视他的眼睛。可是,这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却能平静地与他对视,身上的气势竟丝毫不弱于扎临,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笃定与自信。这种仿佛已经了悟一切、掌握一切的神情会让人情不自禁地为她所折服。   “她要应征婢女?”扎临怀疑自己听错了。且不说她身上那种令人无法忽视的美丽气韵,天朝女子,不都是畏展族之人如蛇蝎的吗?那些被虏去做婢女的天朝女子,又哪个不是终日切齿痛恨、以泪洗面?他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到展族做婢女,又为什么能如此平静?   “我被家里人抛弃了,无家可归了,所以想找个饭碗而已!”像是看到了他心中的疑惑,何芯淡淡解释,脸上还挂着一丝自嘲。   扎临还是无法开口,他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安置她。如果拒绝她的要求,摆明是存了担心和害怕,传出去了,定然要被天朝人笑话;如果就此收留了她,谁也不敢保证她不是天朝的奸细。虽然,这样明目张胆做奸细的可能性不大,但两军交战,什么平时“不可能”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如果她真是奸细,那么收留这个奸细的人必定脱不了干系!沉思良久,扎临实在不知道应否同意她的要求。   就在这时,一个少年策马过来,远远地就开始召唤:“扎临大人,族长找你,快到中帐去吧!”   扎临如蒙大赦,向何芯招手道:“跟我来吧!跟我去见族长。”他决定把这个难题交给展颜解决。即使收留了一个天朝的奸细,这个责任也只能由展颜来担。   一边招呼着何芯,他又转身对达金道:“如果你还想留下性命,就主动让士兵们检查一下你的马车吧!”虽然每个男人都必须杀死,但直觉告诉他,要杀死眼前这个人并不容易。他决定放他一马,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听到这句话,达金面露冷笑。他身形微动,眨眼间就来到扎临面前。扎临只觉得眼前一花,下一刻,达金的匕首就已经架上了他的脖子。   “好好照顾她!如果她有什么意外,我会拿你抵命!”达金的声音十分冷淡,那冷淡中,却带着不容置疑的笃定。他不明白这个新认的小妹为何能从容地选择到展族去做婢女,却深深佩服她的勇气。既然无力阻止她的选择,他便决定全力为她争取一些筹码。只要让扎临充分认识到他想取他的性命易如反掌。想来,当这个新认的小妹遭遇危险时,即便是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扎临也不得不考虑到她的安危!   见首领被制,展族的士兵们纷纷围拢过来。他们一边用展族话大声吆喝着,一边忙乱地把手中的武器纷纷指向了达金,却是投鼠忌器,不敢轻举妄动!   何芯微微苦笑,向达金道:“大哥干嘛呢!可别吓坏了我的衣食父母!”   达金转身道:“小妹保重!记着我跟你说的话。千万不要丢了那个挂坠。咱们后会有期!”   话音没落,就听见他一声暴喝,身形突然窜起,正面两个士兵的武器应声落地。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地,达金转瞬间就脱出了包围圈。待坐上马车,他又遥遥向何芯比划了一个保重的手势,才挥手扬鞭,驾着马车绝尘而去。   展族士兵们呆在当地,不知道是否应该上前去追赶。扎临挥挥手,让他们各自坚守岗位,同时招呼着何芯一同朝中帐走去。今天的事情处处透着蹊跷:一个武功高得不可思议的车夫,送来一个美丽的小女孩。那小女孩却只是要求做婢女!他半身戎马,做梦都没有想到,有一天,居然有人能在转瞬间把匕首架上他的脖子,然后从容地全身而退。他必须把所有的事情尽快报告给展颜。也许,对天朝的战略必须重新部署。过去,他们都忽略了天朝的一个特殊群体,那叫——江湖!   ※※※※※※※※   静静站在中帐外,何芯等待着展颜的召见。尽管力持平静,酸涩感却还是不可遏制地涌上了她的心头。   “孟元泽要杀她!”   她至今不敢相信那个一贯和善甚至有些纵容她的孟老爷会派杀手杀她,她实在想不出他杀她的理由。   她是那样用心地照顾着孟筠啊!用心到几乎以为照顾孟筠就是她今生唯一的任务,用心到已经渐渐忘记了前世的理想。一想到孟筠,心里又忍不住刺痛。如果孟筠得知她陷身展族,该如何伤心、如何着急啊!如果孟筠知道是孟元泽要杀她……不!不能让她知道!无论孟元泽如何对她,他都是孟筠的父亲。她绝对不能让孟筠伤心失望。孟元泽欠她的,她早晚一定会讨回来,但绝对、绝对不能让孟筠知道真相。   那天,听完达金的话,她就知道,到展族才是她唯一最好的选择。孟元泽既然决心杀她,就不会容许她轻易逃脱,她并不希望自己未来的人生在逃亡中度过;她如果逃走了,达金就不能完成任务,虽然不知道他将承担怎样的后果,但她从不打算牺牲别人来成全自己。欠了孟筠的情,就要让她用一生去还了。她不想欠下更多的人情,不想让自己终身活在愧疚中。既然不能逃避,那就不如勇敢地去面对,她决定争取主动。   对于要到展族去当婢女,她并没有太多的畏惧。她前世的国家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草原人和中原人都是她的同胞。她从不认为民族能阻断人性,也不像其他天朝人那样,认为展族就是残暴的代名词。民族间的战争,有复杂的原因,她无法阻止也不想阻止,但这并不妨碍她认为各民族人民是平等的。她关注的只是“人”而已,无论是天朝人还是展族人,对她来说,都是自己的同胞,并没有太大的区别。不就是做婢女吗?在孟府做了十多年婢女,不过是换个地方而已,熟门熟路,没什么可怕的。只不过,她不想被人抓去当婢女,就算是做婢女,她也希望由自己去选择。   思绪游走间,看到一个侍卫迎面向她走来,她知道,展颜召见的时间到了。   走进中帐,第一眼,她就看到了展颜。并不是因为他的座位特别高,也不是因为他的身材很高大,而是因为气度——一种王者的气度。他的五官并不十分出色,但配合起来,却让人感到威严。他的眼睛不大,眼神却十分犀利。紧抿的嘴唇透着性格的坚毅,只有微微上翘的唇角给整个脸部的轮廓划上了一丝柔和的色彩。   “那个车夫是谁,你又是谁,为什么到这里当奴婢?”展颜开口了,声音中透着阴冷。   “车夫就是车夫,就是驾车送我来的人;我就是我,就是想到这里当婢女的人;我当奴婢是因为我要吃饭,所以需要一个工作来养活自己。”何芯一口气回答了所有的问题。   “工作?”展颜皱眉,不明白她在说什么。   “就是想找个活干,混口饭吃而已!”何芯淡淡一笑。   展颜不动声色,继续问:“你是天朝人,为什么要伺候展族人?”   “天朝人是人,展族人也是人,我为什么不可以伺候展族人?”何芯抬头看着展颜,眼神澄澈而坚定。   在她眼里,展族人和天朝人是毫无二致的吗?深深看了何芯一眼,展颜的眼中终于闪过一丝讶异。尽管心中惊讶,他的神态和声音还是保持着一贯的阴冷,淡淡道:“你用什么办法证明自己不是天朝的奸细?”   “我心底坦然,又何须证明?你何不用自己的眼睛来判断?除非你怕我!”   “怕你?”展颜的眼中掠过一丝笑容,带着几分惊讶,但这笑容瞬间隐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居高临下的不屑。他是展颜,是草原第一大族展族的首领,他会怕她?就算真是奸细又如何?在他身边,没有一个奸细能藏得过一个月。只要有一点蛛丝马迹,他都立即能够发现。心里转着念头,他冷冷地问道:“如何判断?让我相信一个可以瞬间杀死我部将的人是一个普通车夫?”   “他的确不是普通车夫,但他没有恶意不是吗?如果有心谋事,又岂会打草惊蛇?”何芯的语气淡然而坚决。   “那么你呢?你是一个普通的婢女?”展颜紧盯着何芯。   “从一出生,我就是婢女,至于是否是个普通的婢女,不由我自己说了算,不是吗?”何芯挑眉直视着他,脸色却禁不住透出几分黯然。   展颜又紧盯着她看了很久,才又开口道:“你究竟有何图谋?”   “我说过了,我就是想找个饭碗而已!”何芯有些无奈“我知道你一定很善于从蛛丝马迹中判断真相,但有很多事情本身就是真相。为何一定要有图谋?为何不相信你眼中所见,就是真相?”   “好!好一个眼中所见,就是真相!”展颜终于破颜一笑。   “你是来当婢女的,如何没有当婢女的自觉?难道当婢女的人可以对着主人侃侃而谈吗?”   “你是说……我已经被录用了?”何芯抬头直视着他,旋即低眉顺眼,摆出一个标准的奴婢姿态。“从现在开始,我会按照你的要求做一个合格的婢女!”   “你的名字?”   “何芯!一个草头一个心。”话一出口,何芯便吃了一惊。自从得知真相之后,一种自厌、自弃的情绪始终充塞胸臆。她以为是因为孟元泽要杀她,所以感到悲伤。直到说出自己的名字叫何芯,她才恍悟到自己悲伤的来源:她又变成孤儿何芯了!她又被人离弃了!她终究逃不了被人离弃的命运!   “就按你自己的想法去做吧!我又岂会缺一个合格的婢女?”展颜解下一个腰牌递给她,“去找总管呼冉,告诉他你会成为我的近身婢女,让他给你安排。明天一早,就过来随伺吧!”   看着何芯走出去,展颜的唇边挂出了一丝笑容。   “真是一个有趣又特别的女人。从站的姿态到看人的眼神以及思想都很耐人寻味。”他从不使用近身婢女,但这次,他打算破例。这个小女孩很独特,即便是奸细,也是一个可爱的小奸细,何妨看看她的小小把戏。   可是……女人?他在想些什么?这不过是个小女孩而已。他怎么会觉得她是个女人呢?或许是因为她那些不合乎年龄的思想和言谈吧,说什么“眼中所见,就是真相!”   “等等……眼中所见,就是真相?”展颜的脸色忽然变得沉重。   “原来如此!”他的心沉了下去。   展族与天朝历次交战,从没能撼动鹤城半分,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鹤城最北端的庆阳关地势奇险,易守难攻,大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成为制约展族向南扩张的瓶颈。这次,展颜却别辟蹊径,秘密控制了剌族,取道临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包围了鹤城。然后,他便集中兵力攻打庆阳关。由于是从内部突破,仅花三日功夫,他就轻取了庆阳关。   控制了庆阳关后,展颜倒也并不急着攻陷鹤城,只是每天派兵不断地侵扰,小规模地作战。之所以做出这样的部署,除了想保存实力之外,更重要的原因来自苏衣鸣的态度。除了最初的恐慌之外,这位鹤城城守始终一派好整以暇,最近几天,甚至开始与歌妓弹琴为乐。从他布在苏衣鸣身边的歌妓那里传回的消息是,天朝已经派来了援军,所以苏城守十分宽心。   展颜却不相信如此重要的消息会由歌妓探得。同时,他也确信,天朝军队的大规模调动不可能完全瞒过他的眼睛。并且,一年前,他就与平朗国达成了秘密合约。平朗国会在西方制造矛盾,摆出打仗的架式,使天朝的援军不敢轻易北上。   既然排除了所有的可能性,那么,剩下的,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一切都只不过是苏衣鸣故意放出的烟幕,目的就是为了诱他攻城。那么,城里就一定留有必胜的后着。权衡再三后,他打算保存实力,打一场消耗战。他早已切断了鹤城所有的补给,不信一座孤城能支撑多久!   但是,万一……眼中所见,就是真相?万一所有的消息都是真的,万一天朝真的派出了援军,万一援军避过了他所有的耳目……他的心沉了下去。一种全新的可能刺痛了他的心。他必须立即重新做出部署,至少,不能让自己的军队陷入背腹受敌的境地!已经二十四天了!他的手心里突然全是汗水。已经二十四天了!希望一切还来得及!本书由潇湘小说原创网首发,请勿转载!    [第一卷 孽海情天:第六章 鹤城之战]   强推期间,每天三更。每增加100个收藏或200票推荐票加更一次。两倍加更两次,依此类推。希望喜欢本书的朋友能注册、收藏并为此书投推荐票,非常感谢!   ※※※※※※※※   存稿很多,大家可以放心跳坑。强推期间,每天更新三个大章。每天增加100个收藏或200票推荐票加更一次。两倍加更两次,依此类推,谢谢!   ※※※※※※※※   站在中帐的最高点,密切注视着战局的变化,展颜在心底深深叹息,真的不愿意相信多年的战友和族人就这样一去不复返。那七年的苦心经营,那数万将士的生命啊,就这样毁于一旦。是他太过自信了,当他终于意识到天朝可能有大军来援时,他的大军就已经陷入危局……   也难怪他事先没有得到一点风声。天朝所有著名的将领都还留在各自的军队中,各地也的确没有大规模地调兵遣将。谁能想到天朝的最高统帅竟是一个十八岁,从未指挥过战役的少年王爷?谁能想到天朝的军队竟是从四面八方同时赶来?   四个时辰前,探马发现,从淅川、单乡、钦今和临都方向各有万余人马抄小道潜来鹤城。刚刚探得消息,来不及做出任何部署,这些军队就已经在鹤城东郊迅速汇合在一起,同展族人马形成对峙,隐隐形成合围之势。   虽然诧异,但他毕竟是展颜,是展族人的无敌统帅。他立即作出反应,派出了数支百人队向鹤郡的周围打探敌人部署,同时调两万精兵在鹤城东门的一箭之地外扎营,其余三个门也各派骑军监视,震慑城内守军。然后,派出两个万人队分作左右,双箭齐发,对敌人阵型两侧展开冲杀,只待敌两翼松动,调军补充之际,他便可率展族重骑从中央突破敌阵,将其一分为二、分而歼之。   展族向以骑兵傲视天下,纵横草原,无人能敌。所以,尽管事出突然,展颜也仍然有必胜的把握。只要吃掉面前绊住他的这四万人马,他完全有自信在天朝大军主力到来前,带着部属安全通过庆阳关退回大草原。   毕竟,夺取庆阳关,打开南进通道这个展族历代族长耿耿于怀的梦想,他已经实现了。   但是,第二重打击很快就到来了。   还未等两个万人队与天朝军马接阵,天朝军马即向后缓缓退出半里,而弓弩手却始终未对当头的敌骑进行阻滞射击。当展族铁骑前锋呐喊着加速冲向百步之遥的对方阵营中时,展族两支骑军的前锋和一直匀速前进中军之间出现了稀疏的间隙。   就在这短短的刹那间,展族中军前的空白地带突然尘土飞扬,似乎有什么东西冲天而起,眨眼间,两面帅旗同时坠地。   几乎同一时刻,先前不断后退的天朝重甲步兵齐齐的插下大盾,举枪上刺。冲在最前面的展族铁骑收势不及,直向长枪扑去,然后便是漫天箭雨,天朝重甲步兵身后早已准备多时的弩兵发动了攻击。   帅旗倒地的消息伴随着漫天箭雨迅速在两路大军中传播开来,两路大军立即陷入混乱。有人拼命向外杀,也有人拼命往回赶,有人高呼进攻,也有人高喊报仇,相互拉扯间,整个队伍被冲得支离破碎。失去统一指挥的展族两路大军很快就被对阵的天朝军反包起来,陷入了任人宰割的艰难局面。   是刺杀!展颜的心沉了下去。虽然看不清具体战局的变化,但他知道,两路大军的统帅已然无幸。   战报很快送上来了,寥寥数语,却已清晰地勾勒出战局的变化。   原来,当展族两军的前锋与中军脱离的短暂瞬间,中军所在地面突然陷下,从地下突然扑出了数百名天朝军士。他们武功卓绝、目标明确、配合默契,瞬间以雷霆万均之势斩杀了两名主将及身边将佐,斩断帅旗,然后趁混乱之际,各分小队从两侧冲杀而出。   “计算精准、部署严密!”展颜在心里下了八字评语。这一计并不算什么奇计,难的是要料敌先机,把时间、地点和对手的实力都掌握得分毫不差,才能成功。展颜知道自己遇上了平身的劲敌。   瞬间折损两员大将,饶是他一贯以冷酷著称,也禁不住心里一阵绞痛。   “冷静,一定要冷静!”咬了咬牙,他迅速地传下了命令:“亲卫队持我的令牌,到两路骑军中去,让副帅接替主帅的位置;副帅战死的,由第一队长做首领;他也战死的,则由第二队长接替,依此类推。所有人都听从首领的指挥,尽量集中!”   命令到处,被包围展族军开始逐渐变得有序,他们发挥出骑兵的优势,渐渐脱离了与天朝军的接触。天朝军也不顺势进攻,就在展族大军面前展开防守阵型扎下营来。   展颜的心稍稍放松了些,但还没等他完全放松,就听到“轰”的一声巨响,鹤城东门前火光冲天。伴随着巨大的爆炸,驻守在鹤城东门外的两万大军陷身火海。   在城下一片马嘶人喊、惊恐混乱局面下,一簇簇火箭从天而降,鹤城城门洞开,一直好整以暇的鹤城守军鱼贯而出,稍整其队,即投入对东门前侥幸生还的展族兵士的猛烈杀戮。   “该退回庆阳关了!”展颜在心底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他担心的还不止如此。无论对手多么机谋百出,都不可能指望四万军队就能把他的大军消灭。如果他没有料错,这城内外天朝军的目的只是死死把他拖住,等待天朝大军的合围。天朝的大军一定已经在行进途中。   从清早开战到现在,他已经先后派出了五批侦骑,却无一返回,局势的恶劣超乎他的想象。   得不到天朝大军的确切消息,令他十分被动。因为无论接下来是准备进攻还是撤退,有一点都是十分明确的——他的行动必须赶在天朝的大军形成合围之前。   既然得不到外界的消息,那么,目前情形下,最好的选择就只有一种——全力守住庆阳关。只要守住了庆阳关,敌人就绝对不可能把他困死。思及此,他立即传下了命令:“后队变前队,全军缓缓撤退,退守庆阳关!图鲁带一个万人队先回到庆阳关加强守关军力。”   命令到处,大军开始慢慢向庆阳关的方向移动。   在漫天的喊杀声中,图鲁的万人队当先与从鹤城出来的天朝军战在一起。展族族民的彪悍在这一刻发挥得淋漓尽致。他们奋身杀敌,悍不畏死,很快就突破鹤城军队的阻击,逼得他们退回了城中。但当他们狂奔到庆阳关下时,却发现庆阳关巨大的城门已经关闭,天朝的旗帜已经高悬于关上。风中飘扬的旌旗和城下展族守军残缺的尸体无声地宣示着庆阳关易主的消息。   城墙上密布箭手,火箭在战场上肆虐……图鲁的万人队稍一攻击便折损严重,只好退回中军。   “庆阳关易手!”看着手上的战报,一股深深的无力感涌上了展颜的心头。战报显示,当鹤城东门发生大爆炸的同时,庆阳关巨大的牌楼门也轰然倒地,露出一个空阔的出口,不计其数的天朝士兵源源不断地从地道里涌出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扭转了局势。   “原来……庆阳关与鹤城在地底是相通的,难怪天朝守军轻易就放弃了庆阳关;原来,一切都只不过是惑敌之策;原来,这才是令鹤城百年来始终屹立不倒的真正秘密;原来……”   失败!彻底地一败涂地!展颜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从十八岁开始,他就是展族的骄傲。他智计出众,作战勇猛,领导有方,赢得了展族族民衷心的爱戴和拥护。只要是他的命令,不问缘由,展族人就会不折不扣地去执行;只要是他的任务,不畏艰险,展族人都会前仆后继地去完成。族人都说他是英明的领袖,是展族的灵魂和希望所在。   可是,现在,他的族人、他的爱将一个接一个地倒下了,倒在了天朝的铁骑之下,更倒在了他自己的失误之下!放眼望去,到处是一片猩红,那红刺痛了他的眼,也刺痛了他的心,胸中的热血再也承受不住巨大的压力,从他的口中喷涌而出。   一股绝望而悲怆的情绪涌上心头,他突然有种冲动,只想涌身上前,拼尽自己的最后一滴血。将士的鲜血只能用鲜血偿还,他不能再看着将士殒命而无动于衷,他决心继续往前冲,与敌人决一死战。就算是死,他也决心与自己的族人和部将死在一起。   缓缓举起了手,他准备下达冲锋的命令。   但他的命令并没有成功地传递出去,因为他的手上突然多了一块潮湿的毛巾。一个小女孩的声音在背后响起:“快擦去鲜血吧!不要冲动。你的家人还在等着你回去。”   展颜一愣,回过头去,是那个突然出现的天朝婢女。   她静静地看着他,脸上的表情带着担忧。   对上这坦然而镇静的目光,展颜在瞬间清醒过来。现在绝对不是逞匹夫之勇的时刻,他的身上还背负着展族的命运,他必须把族人带回领地。   就在这时,一骑快马直向中帐冲来,是他苦苦等待多时的侦骑兵。在展族,只有重要首领和侦骑兵才能使用这样的快马。还没驶到中帐,马上的骑兵就突然掉了下来。不等展颜吩咐,他身边的亲卫已经围了上去,把那骑兵抱了过来。那骑兵浑身是血,背上还插着箭。   是克卢,展颜认出了他。克卢是侦骑队的副队长,也是他儿时的伙伴。   “族长,天朝的大军果然已经在路上,这,这是战报……”克卢艰难地自腰间取下了一个竹筒,交给展颜,然后手一松,昏了过去。   战报上的内容很简单,但已经足以让展颜做出正确的判断。   天朝的援军共分三路。临都方向的统帅是天朝的老王爷,战功显赫的吴王凌丰航;钦今方向的统帅是有天朝“战神”之称的大将军裘英,大约还有一日的路程就能到达;淅川方向的统帅是七年前在庆阳关大败展族的大将军罗信。这一路大军行进比较缓慢,只是沿着鹤郡与淅川的边境缓缓推进。三路大军,由天朝三个最显赫的将军率领,看来天朝已经是胜券在握、志在必得。   不能再犹豫了,必须放弃鹤城,立即突围。现在,天朝的包围圈还没有完全形成,这是唯一的机会。   传出号令,展族的军队以防守态势慢慢集结到了中军周围,所有重要的将领也都被招到中军大帐。   战报在众谋事和战将手中转了一圈,又回到了展颜手上。   默默看着众将,展颜神色沉肃。   “如今,只剩下突围一途了!”展族的首席谋士律布开口了。“三路大军很快就会形成合围,我们的行动必须要快。现在,唯一的缺口就是单乡,我们到平朗国去!”   “我们兵分两路,族长带领主力大军往单乡的方向走,我跟启赫往临都的方向强攻,我们会尽力拖住天朝的部队,让族长顺利地前往平朗国。”浦合提出了具体的策略   “平朗国一直摇摆不定,族长若去了平朗国,只怕……”启赫没有说完,但众人都明白了他的意思。平朗国实力相对较弱,在处理与天朝和展族之间的关系时,大都采取和稀泥、两不得罪的态度。所以,虽然一直跟天朝交好,这次进攻鹤城,却又秘密与展族达成了协议,暗中相助展族。如果展颜去了平朗国,摆明天朝势强,只怕平朗国会迫于天朝的压力交出展颜。   “天朝既要部署合围,又怎么会漏掉单乡?如果往单乡,恐怕正好中了天朝的圈套”巴刺也不赞成前往平朗国。   大家沉默下来,齐地看着展颜。   展颜闭目沉思了片刻,站起身来写了几个锦囊,然后缓缓开口道:“平朗不能去,一定是圈套!即便不是圈套,我展族人也决不可以依附于外人而求生!”   顿了一下,他又摆出一个严肃的表情,用十分坚决的语气一字一顿道:“诸将听令!”   众战将和谋士立即站起,躬身领命。   “启赫听令!你带着中军仪仗,立即撤出鹤城,往单乡的方向佯攻,天黑后,转往淅川的方向。一定要快!在罗信合围之前,拆开我的锦囊,奉命行事!”   “浦合听令!你必须率领残部,阻住庆阳关的敌人,掩护我军主力撤退。天黑后,无论死伤多少,也不论战局如何,立即往临都的方向强攻。如果能顺利到达临都,拆开我的锦囊,奉命行事!”   “律布听令!从现在开始,你就是展族大军的最高统领。待天朝的主要兵力被牵制住,你立即带领全部主力往鹤城的西北方向突围。那边是山区,敌人一定想不到我们会往山区去,应该有很大的机会能够成功。到了山区……就杀掉……全部战马!”说到这里,展颜顿了一下,语声里夹着一丝感慨。   然后,压住心中的感慨,他又肃容道:“中军和亲卫跟着我走,全力向临都的方向突围,就让我去会会天朝的凌老王爷吧!”   听完展颜的部署,众将都愣住了。展颜不愧是军事天才,在这样的逆境中,仍然做出了最有利的部署。的确,谁也不会想到,以骑兵见长的展族,会舍平原而取山区。杀掉全部战马?当真是大气魄、大手笔!但这也的确是唯一最好的方法,能让展族的主力顺利回到他们的领地。   可问题是,展颜准备自己前往临都?谁都知道,按照天朝的部署,到了临都,肯定会陷入天朝重兵的包围,绝难生离。   “族长,让我去临都吧,您带着族人回去!只有您回去了,展族才有希望!”扎临伏身请命。   “只有我亲身前往临都,才能牵住天朝的主力。换了其他人,恐怕敌人都会看出我们的意图,时机稍纵即逝,到时候,恐怕谁也回不去了!”展颜的声音依然平淡,那平淡中,却带有不容抗拒的坚决。   “一定要把主力带回去!如果我不能活着回去,就让折儿做族长吧!折儿今年才七岁,劳烦先生辅佐于他!”紧盯着律布,展颜目光中透出嘱托之意。   律布一愣,想要说话,却被展颜挥手制止了。   “族长放心!我一定会带着族人回到领地去。我们都会等着族长回来!”律布脸上显出一丝慨然的神色,伏身一拜,接过兵符,迅速离去。   缓缓走出中帐,带着肃穆的表情,展颜举起了令牌。   “准备……”   话没说完,又是一口鲜血喷涌而出。   “族长!”担忧地叫了一声,何芯又迅速递上了一块干净潮湿的毛巾。   深深看了何芯一眼,展颜缓缓说道:“你是天朝人,可以留下,不必跟着我们一起突围!”   何芯微笑摇头道:“今天是我第一天上班,我还不想丢掉饭碗!”说完,便自顾地坐上展颜运送辎重的马车,开始利索地收拾东西。   看着她,展颜心中忽然涌上了一抹温暖:在这样的危急时刻,她居然选择跟随他一起突围?她果然是个特别的女孩!他果然没有看错她!   另一边,收着东西,何芯暗暗腹诽:展颜竟然说什么“她可以留下?”真是天大的笑话。从早到晚在他身边站了一整天,他难道真的以为天朝人还能放过她吗?谁能相信她才刚刚第一天跟随他?跟着展颜突围,虽然危险,还有一线生机。如果留下来,在这视人命如草芥的战场上,还没等她开口,只怕就该命赴黄泉了。一想到黄泉,一想到那漫无边际的虚空,她就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不行!不能死,绝对不能死!只要还有一线生机,她就要坚定地活下去。   在战场上呆了一整天,虽然力持平静,她的心里也早已充满了震撼。虽然经历过一次生死,使她对生死的领悟比常人多一些,看到战争的残酷还不至于过度地惊慌失措,但血肉横飞的战场仍然令她震动不已。   在战场上,生命显得无比廉价。看着横飞的鲜血,消失的生命,她只觉得自己的心情无比沉重,一种深深的无力感包围着她。为什么一定要有战争呢?为什么一定要自相残杀?在她的前世,草原人和中原人都早已同属于一个国家。他们有一个统一的名称叫“中国人”。民族的融合使双方的差异越来越小。在她心里,无论是天朝人还是草原人都是自己的同胞。但她也知道,即使是在她前世的国家,这种融合也是首先从战争开始的。不管多么不希望,她也深知战争的残酷和走向绝对不是她能够左右的。   今天,从早上开始,她就一直跟在展颜身边,战局的风云变幻令她眼晕。说真的,对于战略战术,她完全没有概念。在前世,连战争电影她都很少看。她也完全不能理解战场上的变化。唯一知道的,就是展颜战败了!这还主要是从展族诸人的态度上判断出来的。因为在战场上,他们说的全是展族话,她根本就听不懂。但展颜最后对她说的话,用的却是天朝语言,她不但听懂了,还有些感动。   无论如何,在这样危急的战场上,这个异族的首领竟然顾及到了她这个小小婢女的安危。就为了这一番心意,她也决定要好好照顾他。   她到展族是个意外,做了展颜的婢女也是个意外,在跟随展颜的第一天展颜就战败了更是意外中的意外。那么,就把这意外延续下去吧!就继续意外地跟随展颜突围吧!说到底,她不过是个小小的婢女,又能在多大程度上掌控自己的人生呢?既然命运把她的生死和展颜的成败绑在了一起,既然无法逃避,那么就——勇敢地去面对吧!   本书由潇湘小说原创网首发,请勿转载! [第一卷 孽海情天:第七章 荷谷之战]   强推期间,每天三更。每增加100个收藏或200票推荐票加更一次。两倍加更两次,依此类推。希望喜欢本书的朋友能注册、收藏并为此书投推荐票,非常感谢!   ※※※※※※※※   经过二十日的挣扎,终于,听到展颜说,可以扎营了,何芯的心里一阵激动。她做梦也没想到自己这辈子居然会与马这么有缘。这二十天的时间,倒有大半在马背上度过。最初的两天,她还能在辎重车上随行。此后,突围的速度加快了,大部分辎重都被抛弃,她也就顺理成章地上了马背。   刚开始骑马的几天,她还必须把双脚绑在马鞍上才能保证自己不掉下来。每次从马上下来,双腿都痛得几乎没法落地。最可悲的是,她还是个婢女,完全没有撒娇呼痛的权利。不管多么不适应,不管双腿有多痛,她都必须履行婢女的职责。既然没有人会心疼,她也就只好变得坚强。苦也当作不苦,痛也装作不痛,努力地让笑容常挂脸上。   而后,随着时间的推移,不知不觉间,不需要再采取任何措施,她也能轻松地策马跟随了,疼痛感也早已消失了,这才深深体会到什么叫“事逼人为”。如今,她的骑术早已取得了日新月异的进步,甚至得到了扎临的夸奖。   如果她与马的缘分就到此结束的话,倒也不失为一段佳话,可惜啊……   仔细地把马肉切成细丁,缓缓倒入沸腾的水中,何芯一边慢慢搅动,一边在心里对战马进行默默哀悼。   进入临都的山区后,战马就被陆续宰杀了。因为辎重都已经丢得差不多了,粮食慢慢就成了一个问题,战马固然重要,但首要的是必须保住将士的性命。她的座骑“白刺花”也早已成了将士们的裹腹之物。   宰杀“白刺花”的那天,展颜提议让她回避,她却拒绝了,只是很严肃地说:“战马就跟战士一样,因战而生,为战而死,可谓死得其所!”说完,她便向着马儿深深鞠了一躬,然后平静地看着马儿“英勇就义!”   “展颜一定是觉得我疯了吧!”,她暗暗偷笑。还记得展颜看到她向战马鞠躬时,露出的那种复杂难懂的神色和表情。   缓缓地把野菜马肉羹倒在坛子里,她向展颜的临时驻扎点走去。   远远地,就看见展颜席地而坐,心腹的战将都围坐一旁。知道他们正在商量军务,她便静静避在一边,并不打算前去打扰,既不合适,也没兴趣。   展颜却已经抬起头来了。看到她,他那冷冽的眸子中突然透出了一丝温暖之意。轻轻扯出一抹笑容,他招手叫她过去。他也没有想到,在乱军中跟随他突围的竟然是这个突然出现的天朝婢女。一路同行,他这才知道什么才叫做一个“合格的婢女”;这才明白,在乱军中,一份贴心的温柔是多么的难能可贵。她从不多话,但偶尔说出的话,总是智慧得叫人心惊;她从不给他出谋划策,但似乎很能体会他的心情。每当他焦躁不安时,一杯温热的茶,一块湿热的毛巾都能令他安心。原本对她深深戒备的心,竟不知不觉地在那点滴的温柔中逐渐放松了警惕。   把野菜马肉羹呈给展颜,何芯低着头,静静地退出了他们的圈子。她没有抬头,所以没有看见展族部将们眼中的尊敬和感激。   同行二十天,她给了他们太多的惊奇。谁都知道,第一次骑马,落地时,双腿一定会钻心的疼痛。但她从马上跳下来,非但一声不吭,第一件事情居然是立即给展颜煮奶茶。只见她就地找了几块石头,把铁锅架在石头上,瞬间就把火生得很旺。真不知道她是从哪里钻出来的,在荒地里就地取材煮食物的本事还真不是一般地强。真的不敢相信她只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女孩,一举一动中透出的成熟和坚强令人惊讶。   其实,仔细想想,她所做的只不过一个标准婢女应该做的事。每天给展颜准备食物,照顾马匹,打理行装。但能把这些普通的事在逃亡过程中做好,就不得不令人佩服。其实,以一个弱质女子,能毫无怨言地跟随他们一路突围就已经很不容易了。而她,竟然还能在突围的途中把展颜照顾得十分周到。她会精心地给展颜准备每一餐食物。在食材有限的情况下,她做出的食物还汁多味美、花样百出;她会在不同的时段按天气冷暖让展颜增减衣服,甚至坚持每天为展颜洗脸束发。按照她自己的说法,就是很有“敬业精神”。   而更令部将们赞佩不已的,是她性格中带有的某种坦然无畏的固执。不管是否正在赶路,她都坚持让展颜按时吃三餐,哪怕是干粮也好。如果展颜不愿意,她就会不咸不淡地说:“如果你想死,我希望至少你是战死,而不是提前病死或者饿死!”   话说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