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电梯美男

类别:天作之和 作者:秦拾言 书名:偷心恶男 更新时间:2008-2-18 18:42:54 本章字数:2158

  毕业后,我在云城有名的杂志社——知旭找到了工作。刚开始什么都不会,但好在那些同事见我年轻,从来不刁难我,反而给予我很多帮助。所以,直到今天,我还一直窝在杂志社,做着自己的编辑兼记者的工作。目前的一切,我都很满意。

  只是,我为什么又会做了那个梦。因为,我已经26了吗?因为,我和任非凡的约定已经到期了吗?或者是因为,任非凡和我唯一有牵拌的笔记本也让我给弄丢了吗?

  看着逐渐升起的旭日,我轻叹一口气。时间飞速而逝,上班的时间快到了。虽然,杂志社上班的时间很弹性,但我已经养成了九点之前到达杂志社的习惯。

  我赶紧刷牙漱口换衣服,动作迅速简洁,两三下将自己全身上下打理妥当。对着镜子一瞧,露出一个笑容,今天的我身着黑色套装,显得成熟干练。我很少化妆,因为皮肤还不错,而且我觉得化妆是一项大工程,如无必要,其实不应该浪费时间在这上面。

  我按了电梯按键,安静地等着电梯上来。虽然我住的楼层较高,但因为是高级住宅区域,所以速度还算比较快。

  左边的电梯停在一楼就没有了动静,右边已经上来了。我干脆等在右边的电梯,只是明明已经到了66楼,怎么却没开门?我皱着眉头,今天的运气这么背吗,难道电梯坏了?

  我正在想着要不要转身走下楼去,这时的电梯门终于开了。看着电梯里拥吻的男女,我恍然大悟,原来是这么回事。可是这么早,这两个人怎么是从外面回来?大千世界,果然是无奇不有。

  不过我对外界的事情并不在意,所以也没有深想。我见里面的两人大有难分难舍之势,便开口说道:“对不起,请让一让好吗?我赶时间要上班。”

  电梯男女终于停止了拥吻,男子抬头朝我看过来。我一怔,什么时候我这一楼住了个美男子都不知道。此人眉目英挺,唇角含笑,五官深刻,有些像混血儿,再一细看,却又有一种奇异的妩媚,真是一张眩惑人的脸。

  我猛地回过神,现在不是欣赏美男子的时候。我感觉到那男人的视线还停留在我身上,但我装作没看见,赶紧冲进了电梯,在电梯门关上的那一刹那,我看见那男子似笑非笑地看着我,这让我感觉有些莫名其妙。

  出了远景楼,我往地铁口赶去。我上班一直都是坐地铁,我喜欢那种感觉,就是畅通无阻。就算自己开车,我也不喜欢,因为城市的道路实在是太拥挤,虽然我并不会开车。而且坐地铁只要定时定候,迟到的机率很少。

  我来到知旭杂志社的时候,只有门卫老张在那里。老张看到我露出亲切地笑容说道:“余渺,又是你最早。你这娃儿真是讨人欢心,主编能请到你这种员工,真是她的福气。”

  我朝老张笑道:“张叔,你真爱说笑,如果这话上主编听到,你就得挨她的训了。”说着我朝老张吐了一下舌头,其实在私底下,我还算是比较活泼。不过在陌生人面前,我热情不起来,这可能是天性使然吧。

  我打开电源,坐到自己的办公位子,然后开电脑。从网上把自己昨晚写好的的会议通稿打印出来,又校对了一次,才放心的把它列好。然后,我又为自己冲了包麦片,这天的早餐就这样搞定。

  这时,偌大的办公室喧闹起来。

  “余渺,你这丫头,又是你最早,主编从来都没给你加过薪,为什么你还对她死心踏地的,你真是有够笨的。”张允对我说道。

  张允三十岁,我刚进杂志社的时候,他对我这个社会新鲜人帮助颇大,我一直将他当成哥哥一样对待。

  我朝张允笑道:“张允,你的台词千遍一律,就不能换换吗?”

  “张允的台词千遍一律,那余渺你的生活还不是千遍一律,你就不能换换吗?”是刘涵的声音。刘涵年龄与我相仿,我和她差不多同时进的杂志社,当年的两个菜鸟,现在都成了老鸟。

  我无奈地笑了笑道:“敢情你们两个今天一唱一和,就是看我不顺眼对吧。”

  “余渺,我觉得他们两个说得很对,你是应该找个人好好谈场恋爱了。”主编凌枝蕴对我说道。

  “凌姐,你怎么也和他们站在同一国。我觉得自己这样很好啊,自由自在,谈恋爱很累的,一不小心既伤身又伤心,何苦来哉。”

  “你呀,就是这执拗的性格让我们头痛。余渺,随你吧,只要你自己开心就好。”主编最后深深地看了我一眼,我知道她或许是懂我的,虽然我什么都没对她说过。

  “好了,大家都认真工作吧。余渺,昨天你的采访稿有没有写好,写好后交到我的办公室来。”凌枝蕴一转眼又成了那个精明能干的女强人主编。

  “已经打印了出来,凌姐,我再校一次,然后再给你送过去。”

  凌枝蕴朝我赞许地点点头,然后走进了她的办公室。

  于是,一天的忙碌工作便又开始。我的生活一直很有规律,上班之后忙碌一整天,然后就是下班。下班后,如无意外我都老老实实地留在远景楼。我喜欢这样的生活,无拘无束,什么也不用想,日子就平静无波的过去。

  “余渺,下班了,走了,拜!”刘涵朝我打着招呼。

  “刘涵,拜拜!”我点头朝她微笑道再见。

  杂志社的人本就不多,一些记者很少回来上班,而我既身兼编辑之责,所以几乎每天还是会准时回来上班。我收拾了一下桌上的东西,关掉电源,便朝杂志社外走去。

  “余渺,你这丫头,又是最后一个走人啊?你这生活太沉闷了,应该要谈场恋爱了。”老张看到我又说了一番同样的话。

  我不置可否地笑了笑道:“张叔,我走了,明天见,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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