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无奈地叹了口气,这里不是女尊男卑的世界吗?为什么我遇到的两个男人都是这般强势?非君不嫁不说,还主动如斯,也怕是这世上少有了吧?而且,以那荣亲王的骄横,恐怕这事还完不了。
“雪,你真的,真的要嫁给我,和墨共侍一妻?”
他炯炯的眼神没有一丝迟疑,只是轻轻地“嗯”了一声。
“我的家乡在离这里很远很远的地方,我们实行的是一妻一夫制,男人和女人是平等的。结婚后一起生活,一起工作,共同组织家庭,孕育儿女,相互照顾,相互扶持。如果发现生活有了变化,身边人不再适合,或者感情破裂,也可以离开原来的家庭,去和另外喜欢的人再组建一个家庭,这就叫离婚。
当然,我知道你们这里被妻主休弃的男子是很难再找到好的妻主生活下去的。所以,只要你不想离开我,我是不会让你离开的。虽然,我可能不算是个很称职的妻主,因为我还都没有挣到钱,当然也没有办法让墨和你嫁给我过好日子,但是我会努力对你们好的,尽我的力量给你们幸福。”
我无奈地笑笑,“真是造化弄人呢。我来到这里之后,本来也是想着就和墨一生一世就好了,从来没有想过再去爱别的男人。可是,既然遇到了你,缘分至此我也就不推却了。但是,我不一定能做到一碗水端平哦。”
“什么叫‘一碗水端平’?”
“就是两边一样多,这边不多,那边也不少。”
“哦,不会让你有这种烦恼的。”他笑笑说。我理解为他会乖乖地偏安一隅,不会与墨争风吃醋。但是,这句话的意思,直到不久后,我才明白其中真实的含义,才明白,原来真是我自己的庸人自扰。“而且,我也不会离开你的。我们会有一个很幸福,很和睦的大家庭的。”
“你和墨,是怎样认识的?”听墨说,似乎从小便认识,既然是这样,为何那日在茶馆之中云墨又没把他认出来呢?他又为何见了云墨不前来寒暄一番呢?
“我和鼻涕虫啊——”
“停!”我翻了个白眼,天啊,有够恶心的,简直是有损我这两位大帅哥的形象。“你跟墨也说说,你们也该改改了。要叫什么你们自己商量,就是别再叫这恶心吧啦的外号,听得我忒难受。”
“是,该改了,想我西门飞雪的天人之姿,居然被叫成‘邋遢鬼’,简直是天人共愤啊。”自恋狂啊!我连做呕吐状,他才吐吐舌头开始讲述他和墨的“历史渊源”。
“我们认识是在我七岁,云大哥十岁的时候,”原来飞雪比墨小三岁,今年二十二了,比我还小一岁。“那年山庄遇袭之后,母亲受了重伤,奶奶和父亲带领护卫击退贼人后也无力顾忌我的安全,于是连夜命人护送我至天狼山的舅舅处暂避。我们一路颠沛流离,见到舅舅时已是衣衫不整,油头垢面——”
哦,这就是被叫做“邋遢鬼”的真实面目。
“看见云大哥的时候,正巧他风寒感冒了好几天,随身的手帕都不够用了——”
啊哈,鼻涕虫的真实写照。
“于是我就在舅舅那里住了下来。后来,我师父云游归来了,也就和我们一起住在天狼山上。春天冰雪消融的时候,我们去抓蝴蝶,回来放在瓶子里盖起来。虽然有轧小孔透气,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蝴蝶还是会死。”
当然会死,你不给它吃,它饿死的。
“夏天去小河里捞鱼,抓泥鳅,回来烤了吃。可惜我试了很多次,鱼不是没熟,就是被烤焦,不然就可以哪天烤给你尝尝了。”
算了,我知道墨烤得肯定比你好,我还是吃墨烤的吧。
“秋天去树上摘果子,哇,满树的柿子、石榴,我们那时候就想,如果住在树上就好了,想吃的时候手一伸就有了。”
住在树上有什么难的?只要那颗树够大够结实,把房子搬上去都行。人家亚马孙人不就住在树上吗?以后有机会帮他们实现这个愿望也不错。
“冬天去树林里捡树枝,比轻功。你知道吗,轻功中有一种非常厉害的,叫做‘踏雪无痕’。就是走在雪地里,都不会有鞋印。你猜猜,谁会赢呢?”
我想了想,答道:“松鼠赢,人家都走树上。”
“扣”!脑袋上挨了一记爆栗。“笨蛋!当然是我赢。其他方面我比不过云大哥,但是论武功,我却是在他之上的。”
何止武功,你的刁钻和古怪也是在他之上的。这句话我只敢在心里悄悄说。
云墨十八岁,飞雪十五岁。
天狼山瀑布边,两个少年一白一蓝,一站一坐在巨石上。听着震耳欲聋的巨大轰鸣声,任飞漫的水汽肆虐,却无法浸润他们的衣裳。
“有娘和爹的感觉是什么样的?”白衣少年半闭着深潭般的黑瞳,状似无意地问身旁的蓝衣少年。
“你还来问我。我倒想问你,无拘无束的感觉是怎样的?不用烦恼娘的复仇大计,不用忍受爹整天唠叨着为我找妻主入赘,不用走哪里都是一大堆侍卫随从呼前应后,这种感觉是怎样的?”蓝衣少年狠狠地叹了口气,将口中的草叶吐出老远,这才抬起头来看着他。
“入赘?他们倒是想得很周到。”白衣少年抿嘴一笑,宛若山中百花盛开,兰香弥散。
“还是你好啊,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我都怀疑什么时候才能找到那样的女子,我和你才能摆脱身上的封印。”蓝衣少年轻轻按着胸口,那里有一块卵石般大小的胎记。
“反正你我最后不是都要结合的吗?大不了,等到这一世结束。你又何苦急在一时。”
听见他的回答,蓝衣少年眨了眨晨星般的眼睛,脸上的微笑,就连银河里的群星闪烁也无法比他更灿烂。
云墨二十四岁,飞雪二十一岁。
屋前的空地上,白衣的他正踩着药碾子碾药。从背影看去,身材挺拔俊健,舒展修长。银发欺雪,帖服地由一根白丝带束在脑后。手上捧着一本药典,明眸皓齿轻启,低声诵读着药名药性。纤长白皙的手不时翻翻书页。
青衣的他在草甸旁舞剑,剑行于流水行云之间,人飞舞于龙凤之上。几年下来,身形渐长,已脱脱地显出儿郎曼妙的体型来。花容为之失色的脸上,也渐渐地褪去了稚嫩之气,流露出些许刚健稳重的味道了。
剑风“唰!”地从书上掠过,白衣男子连头也没抬,只稍稍侧了侧他那如天神雕刻出来的脸便躲开了。“雪,又不专心了。”
“别看了,休息一下吧。我们去喝酒,你上次腊月里酿的那坛玫瑰应该能喝了吧?”
“你怎么每次都能记得我什么时候酿的什么酒啊?你师父教你的阵法你怎么就记不住呢?亏他老人家每天唠叨得连我都快会背了。”
“哎呀,哪那么多废话?我就记得功夫和酒,其他都不记得。走吧——”
从酒窖里挖了一坛玫瑰花酿,二人就坐在树下就着月色喝了起来。
“再过两个月,我就要下山了。”
“那么快?舅舅不是说要你觉得身体出现异相才是下山的时候吗?”
“嗯。”白衣的他脸色微赧,轻轻应了一声。
“那,是什么异相?”青衣的他被他的羞赧勾起了兴趣,好奇地问。
“我最近常常做梦,老是梦到一个个子小小的女子,明明只是冲着我笑,她的脸我也看不清,可是就……”
“就什么?”
“呃……也没什么,反正就告诉了师父后,师父就叫我下山了。”总不能跟他说,身下就开始肿硬了起来,全身火热得不到疏解,只好夜夜去洗山里的溪水吧?每每梦醒,身上便弥漫着一股有别于他与生带来的兰香的另一种香气,更是让他心动殅摇,好几次都克制不住地呻吟出声。
飞雪当然知道绝对不只是这样简单,但是墨红透的脸却让他不忍心再问下去了。大概,真的不好启齿吧。
“你说,将来我们的妻主会是个什么样的人呢?”飞雪往地上一躺,看着漆黑的夜幕被明月照亮。
“妻主,大概会疼你疼得不像话吧?”云墨也向后躺去,与他并排。
“哼,你的好意我心领啦,不用你让,我也会让妻主疼我的。”知道墨的自卑,飞雪故意用恶劣的语气回答。
云墨不语,飞雪又说:“放心吧,我们会在一起的,我们会一直在一起的。”
“是啊,一直在一起,我们大概,没法想象与彼此分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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