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白凤初坐在雷王府别院内的躺椅上无聊地打着哈欠。
这王府的日子实在过得太舒心了,春日太阳暖暖地照在身上,让人变得懒洋洋的。
记得前两天刚到王府的时候,羽菲怜的贴身丫头宁儿还一脸趾高气扬的样子,将白凤初等人当丫头使唤。哼,想她白凤初是何等样人?哪是能随便被人使唤的?
当初是你老爹写信求着师父派人保护他女儿的,她是来当保镖的,不是来当丫头的!于是一阵抢白:“你是丫头,还想给自己找个丫头不成?怎么,不怕有人抢了你的饭碗?”
羽菲怜似乎无心再和白凤初斗,阻止了宁儿,息事宁人。
好在,她自己也带了不少人。而且听王府的丫头们闲聊时说,雷王爷的大公子一见羽菲怜公主,眼珠子都差点瞪出眼眶外来,之后便经常有事没事来找她,心甘情愿地供她驱使。
唉,这世道,男子都是看表象的多,见到漂亮美丽的女子,一个个连步子都迈不动了,还管她的性子如何?
白凤初在躺椅上翻个身,侧身而卧,很不屑地朝羽菲怜的屋子看了一眼。
人长得美真有好处,到处都有献媚奉承人。
白凤初无聊地摸了摸头上的青丝,自从那个姓慕容的家伙离开以后,她也没法再收拾头上的长发,最后只得回到原地,恢复了男装,将头发随便一束。
这个雷王爷,人称震天将军,都说虎父无犬子,他怎么就生出一个这么没用的儿子来?
另一边的屋子里,琴声淙淙,美得如仙界之音。
一曲弹毕,便听见雷大公子及时的掌声:“公主殿下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拿得几回闻啊……”鼓掌间还有间歇不断略带谄媚的称赞。
羽菲怜欲起身,雷大公子便急急赶上前问道:“殿下是想喝茶还是吃点心,雷鸣帮你取来。”
“有些口渴而已。”羽菲怜淡淡地说道。宁儿那死丫头也不知道去哪里了,害她要在这里应付这个雷鸣。
“这种小事,何须劳动公主的尊脚啊,我帮你去倒,你等等你等等……”雷鸣说完忙不迭地跑出了屋子。
不一刻,他端了一大堆的东西又回到了羽菲怜身边。
“你这是?”羽菲怜有些疑惑地看着雷鸣,不就一杯茶吗?这么感觉他搬家似的?
“奥,你刚刚弹了琴嘛,你这么嫩的手经不起琴弦的磨蹭,一定是有些疼了吧?我弄点温水给你泡泡手。”雷鸣放下黄铜盆,拿起铜壶便往里面倒,边倒边说道,“这个水,我刚刚兑过凉水了,一路走过来,现在水温刚刚好。”
“奥。”羽菲怜虚应一声,将一双纤纤玉手放进了盆里泡着。
雷鸣见那玉手,“咕咚”吞了口口水,好不容易才稳定住心神,从脖子上拿下白色的毛巾递了上去,道:“擦擦手。”
不急不急,父亲说,这个女人迟早是他媳妇,一定要留个好映像,不能让到手的美人儿跑了……
见羽菲怜擦干净了手,雷鸣赶紧从大托盘里拿了个小茶壶和一个茶杯放在桌子上,接着,变戏法似得从怀里掏出个大纸包,慢慢翻开,里面是几十个小纸包。
“嘿嘿,公主殿下,您要喝水,不知道您是想和铁观音、碧螺春、毛尖还是龙井?还有,要是您不喜欢喝绿茶,这里还有菊花茶、茉莉花茶、枸杞茶……”雷鸣指着桌子上那些纸包滔滔不绝地介绍起来。
羽菲怜的头又再次疼了起来,看着桌子上种类繁多的茶哀声叹道:“你给倒些清茶就是,不用放那些东西的。”
“哎,好,我给你倒。”虽然一桌子的茶叶是白拿了,可是雷鸣脸上没有一点不悦之色,只小心地在杯中倒好了茶,然后吹了吹对羽菲怜道,“来,殿下请喝,小心烫。”
“好!”羽菲怜端起杯子,轻轻吹了几下,如兰的香气从口中吐出,倾醉了一边的雷鸣。口干舌燥的雷鸣终于已经有些耐不住了性子,正待有所行动,宁儿忽然急匆匆地跑了进来,说道:“公主,轿子已经备好了,您可以起行了。”
“知道了。”羽菲怜答一声,放下杯子,便要随宁儿出去。
“公主殿下要出门?”回过神的雷鸣,忙一脸正色地问道。
“是啊,公主说到了京城很久了,也没出去看看这里的风土人情,将来要是常住,还是出去了解一下的好。”宁儿在一边解释道。
“呀,雷某从小在京城长大,最了解京城的风土人情,我可以当公主的导游,以尽地主之宜。”雷鸣一听迫不及待地自告奋勇来担当导游一职。
“这?”羽菲怜其实对雷鸣谈不上厌恶,但也不是很喜欢跟着这么一个令她头疼的男子,只得求救地看着宁儿。
“公主,这京城我们人生地不熟的,不如就让雷大公子带我们游玩一番吧?”哪知宁儿并没有领会她的心思,只一心想给她们二人创造一些机会。据说这个雷公子会成为公主的驸马爷,得赶紧让他们两人培养一下感情,将来小日子也好过得和美一些。
羽菲怜瞪了宁儿一眼,有些无奈地说道:“那你和白姑娘说一声,咱们这就出门吧。”
“好!”宁儿忽略了羽菲怜杀人的眼光,喜滋滋地跑了出去。
待羽菲怜和雷鸣出了门,白凤初早已带着几个丐帮弟子整装待发。
“白姑娘速度好快啊!”羽菲怜打量这白凤初淡淡地说道。
“我是公主的保镖,自然就会尽到做保镖的职责。”白凤初脸色如常,谈笑风生。看着雷鸣和羽菲怜,她也不得不感叹,眼前的一对,果然是赏心悦目的璧人。
羽菲怜尽管依旧是白纱遮面,但就露在外面的一双妙目来看,容貌便已是不凡,而在白纱相裹的衣裙下,依稀可以见到她曼妙的身姿。咋一看,如天女下凡一般,清冷绝美。
而雷鸣虽然没有继承他父亲虎虎生威的气势,却是继承了那刚毅不凡的长相,剑眉下的星目中,眼光虽不锐利,但也透亮着,特别是在羽菲怜面前,更是如此。挺直的鼻梁下是微厚的嘴唇,脸型曲线也继承了他父亲的硬朗曲线,但是大概是因为性子的关系,显得要柔和许多。
青蓝色合身的绸衫罩着他略显赢弱的身子,据说,就是因为从小身子太过多病,才没有跟着父亲练习武功。不过这样一来,他身上虽然没了虎将的威武,倒是多了几分白面书生的俊秀之气,也算得上是个翩翩佳公子。只是和慕容念比起来,似乎总是却点什么。
白凤初摇摇头,怎么又想起那个人来了?以后都不会见的人,想他做什么?
众人出了王府,羽菲怜乘了一座四人抬的绸布金顶的轿子,其他人都走路,沿路观赏风景,倒也相安无事。
西北街道处,是京城闹市中心,人流繁杂,熙熙攘攘,煞是热闹。羽菲怜在轿子内做得无趣,又见总与来往行人相撞,索性便舍了轿子,和大家一起步行,看起沿路的小贩,店家和往来的各行各业的行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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