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六) 洪荒年代的故事

类别:都市生活 作者:柳似伊 书名:钟摆的人生 更新时间:2006-7-17 12:14:43 本章字数:9127

  [Monday,July17,2006这几天有下雨,不是一般的大,是台风带来的湿润空气,一阵掠过,点点滴滴的全是。我打着字,干瘪的皮肤经过雨水的清洗,也有了丰润。这一章节开始,从二十一世纪的学生年代回访到公元前二百四十七年,参与到那个充满激情和血性的时代。我总以为,我们这个时代太过于温情,或是冷漠;缺乏原始的我们进化动力的血腥和勇气,还有那一阵风似的故事……]

  若是记忆可以改变的话,我会忘却二十一世纪的故事。

  那个混在学校无所事事的陈小飞,鸵鸟似的生活方式,实在令人汗颜。

  我惟愿记住自己的前身,那个猿刚刚进化成人类的时代,因为那里存在着最本真的血性和勇气。

  公元前二百四十七年,就是一个群雄逐鹿的年代。

  若是记忆的神经不曾出错的话,我是浪子,全名叫陈小飞,江湖人称浪子小飞。

  浪子小飞是我,小飞是小李飞刀的飞,小李飞刀的小。

  小李飞刀用的是刀,我想我也是。只不过是砍柴刀还是菜刀无人知晓而已。

  且不去管它什么刀,能杀人的刀就是好刀。

  古龙先生说过,刀只有两种,一种是无名的刀,一种是有名的刀。

  天下最出名的刀莫不过于小李飞刀的刀。

  但周星驰星爷却说不是,他认为天下第一刀应该是小李飞刀李寻欢他娘的刀。

  我只是个浪人,自无法辨认其真假,虽然我用的也是刀。

  据说小李飞刀只有一种人见过——那就是死人。

  见过小李飞刀的人都已成了死人。

  剑,最锋利的莫不过于鱼肠、莫邪、碧血剑之类的上古传剑。

  但最令江湖人士心惊肉跳的剑是一柄黝黑的破剑——其实,并不算得是剑,充其量不过是一块生了锈的铁。

  剑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使剑的人,“浪子小飞”就是使这柄剑的人。

  不好意思,恰巧浪子小飞就是我,我这样说是不是有点自夸了?但这不是我吹的,我只是转述其他英雄豪杰的原话而已,请原谅我的诚实。

  我用刀的,又用剑,刀用来屠狗,因为我喜欢狗肉;剑,非常谦虚的说江湖人士过于抬举我了,我的剑本只用来锄草的,因为我不喜欢杂草。

  何时用剑何时用刀,我不知道。刀是比不过小李飞刀的,更别说他娘的刀,剑倒可以一提。

  据说死在这柄剑下的人叠起来可以阻塞滔滔长江水。

  谁是天下第一情圣?没有人知道,但今夜就可以见分晓。

  阿飞一身黑衣,古式太阳镜;剑挺、冷漠。

  剑,哭天地,泣鬼神的剑已拔出。

  顿时,花草为之暗淡,天地为之晦涩,漆黑的剑盖住了圆月的光辉。那一股浓浓的杀气充斥在整个空旷的原野。

  剑已出,不见血不归。

  浪子抚摩着她,就如抚摩情人般的温柔。

  剑就是我唯一的情人,也是我的第二生命。

  剑在人在,剑亡人亡。

  而刀呢?

  刀在狗死,刀不在,我死。

  一如既往的冷峻,阿飞盯着小李飞刀李寻欢道:

  “你的刀呢?”

  小李飞刀一身的雪白,白的就像冰峰。他那脸病恹恹的,苍白的就似三天三夜没睡,随时会倒下来。

  但他的眼,他的眼就如太阳一样会杀人,像西湖水那样深不可测。

  他的眼神一样会杀人,我已收到这一股凌烈的杀气。

  一抹微笑挂在脸上,李寻欢伸出左手,道:

  “刀在。”

  左手,空的;但阿飞心里泛起一阵莫名的恐惧。我的菜刀就挂在腰间,却无法看到小李飞刀的刀。

  “有就是没有,没有就是有。”,李寻欢深深的注视着浪子。

  屠狗的刀比不上杀人的刀,长刀不如短刀,有刀更不如无刀。人刀合一,刀融化于人体那才是武学的最高境界。

  无疑小李飞刀就深谙其味。

  我的刀是杀狗刀,怎比得上小李飞刀的刀快,但我还有剑,那才是我浪荡江湖的武器。

  浪子的双眸顿时发出光彩,那种眼光就如一个饥肠辘辘的乞丐发现了一颗饭粒。

  他知道,这一战无论输赢,他都不会失望。

  一个久居高山之巅的人那种高处不胜寒的孤独又有多少人能了解呢?

  阿飞就是这样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孤独、残忍。

  寂静,肃杀。

  一片枯叶轻轻飘零。

  一颗流星即将陨落。

  嘶!嘶!剑气,浪子凝重地,徐徐地推出一剑。

  汗,即将滴下;剑,就如千斤巨石般沉重。

  杀气,白衣碎成衣片。

  胃苦,收缩;杀气弥重,重墙般压来,难受。

  李寻欢为什么还不出手?他还在等待什么?

  这一剑,汇天地之灵气,聚浪子毕生之功力,是剑术中的精华中的精华,它完美到几乎没有一丝缺陷。

  看起来李寻欢已没有丝毫的机会。

  白雾,一片枯叶摇摇欲坠。

  “嗖”,小李飞刀出手了,那令天下武林高手闻名丧胆的小李飞刀飞出了。

  小李飞刀,例不虚发。

  自古以来,没有一个人能逃避小李飞刀眩目的一刹那光芒。小李飞刀代表着死神,见过小李飞刀的人现在都已成为死人。

  但浪子小飞的那一剑岂不是完美到没有任何缺陷?

  鹿死谁手?

  ……

  一抹晨光射破朝雾;太阳,依旧在东方升起。

  原野,空旷依然,死一般的寂静。

  谁在倒下?天下第一情圣是谁?世人纷猜,议论纷纷。

  谁也无法说出个头绪来。

  花边新闻倒不少,一个说双方大战三百回合李寻欢在阿飞的剑刺到离喉舌约0.01厘米处时用飞刀射死了阿飞。

  一个说阿飞用那把破剑砍下了李寻欢下面的东东作了下酒菜。

  一时议论纷纭,唾液四溢。

  真实的情况是,那晚就在李寻欢即将射出飞刀的一瞬间,我亮出了我的屠刀。

  不是跟他比刀快。

  我只是说:

  “这位大哥,咱们都是性情中人,为情所困而不能自拔,可以说是情场中的两大情圣份子,应该惺惺相惜才是。不要说马子还没泡到就在这里互相残杀,搞的旁人讥笑咱们没肚量,便宜了小人。”

  “咱们是不是应该好好坐下来一起探讨怎样才能追到她?来,来,来,我请你喝酒;共同来研究研究。”

  李寻欢迟疑了一下,稍微改变了方向,就如一个闪电,天空中划了一个符,只是没有劈到俺。

  最后我们坐在了一起,我用我的那柄屠刀偷杀了隔壁马二嫂子的一条看家黑狗请他喝酒。

  黑狗补肾。

  因此,当晚的情形是我们并没有比刀。

  我们一起在龙门客栈宰了条狗喝酒喝到天亮,交换泡妞的痛苦。

  这传出去自然会令很多人失望;有损英雄们的面子。

  浪费了他们的唾液,真是很对不起。

  好在不会有人知道了,但这在于我们本身,倒是一个互相交流追女孩心得的好机会。一个人的快乐两人分享就是两个人的快乐,一个人的痛苦两个人分享那就是难得的经验。

  今夜且让我们一起探讨她,失恋过并不可怕,我们在苦恋中找点潇洒。

  她?她是谁?

  首先,她是一个女孩,这倒不容得怀疑。再次,她是我和小李飞刀两人共同的暗恋对象。正因为她,我们才成为了情敌,差点打了一架。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才结成了追女孩统一战线。

  她是谁?她,是一个身材娇小玲玲美艳的女子。卷卷的长发染成了浅红色,宛如枫叶,皮肤健康而带点黑黑的,放在另一个女孩身上肯定是被认为南非来的小猩猩,但这肤色在于她,倒是非常合适,看起来健康,带点野性的美,毫无半点不妥。单单拿其身体上的某一点来比拟,并不显出其出色,可配置在一起,却显的那样的天然和谐,大自然的造物,稍带点野性的又颇具温柔的美。

  她就是枫。枫叶的枫,北京香山秋天飞舞弥漫的枫。

  江湖人称“花蝴蝶”,秋枫Alice。花蝴蝶是她的号,Alice是她的西洋名,“枫”是她的字。

  我不知道这样解释对不对,因为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这样,虽然我是浪子,暗恋她已很久。

  她就像一团雾,飘渺的雾,高兴时笑的异常的鲜艳,不高兴时冷的就如一座冰山;需要你时就对你娇滴滴柔肠百转荡你心胸,不需要你时就一脚把你踢开就如踢一条野狗。

  这倒怪不了谁,因为枫是花蝴蝶,花蝴蝶总能嬉笑怒骂间,于一打的追求者中游刃有余谈笑风生,轻颦笑艳中化解情仇不令对方有少许不快。

  也正因此江湖的凶杀起伏不断。梦中情人只有一个,而青蛙却有一大堆。

  柳花裙下死,做鬼也风流。这是许多自命不凡的英雄人物风流才子们的座右铭。

  一切的腥风血雨在所不惜。

  而笑的最甜蜜,能从始至终笑着的只有枫,Alice秋枫。

  若我是浪子,浪子是我的话,在我的生命中,应该还有着这样一个女孩,这位女孩就是枫。当我第一次见到她时,我不知道她的原名,只记得她叫Alice,她是这样自我介绍的,说我这样称呼她就行了。

  具体的情形,第一次的邂逅,已遥远的没有了痕迹,只清楚记得,在万花丛中翩翩起舞的花蝴蝶中,她不经意的一回头,不经意的对我挤了挤眼,我就晕倒了。

  混混噩噩中麻醉了很久。

  我怀疑自己给人点了穴位,或给某位仇家下了毒,这也太逊了。但仔细的运功周转全身经脉,却不见异常,好得很,可那种心悸的感觉如此强烈。

  我知道,是我的心理作祟了。

  我可能不经意的喜欢上她了。

  这对于英雄豪杰来说,自会觉的沾沾自喜,以为自己交上了桃花运,该是命犯桃花的。

  不寻思与她一夜风流岂不是辜负了上天的旨意。

  但这在于我,如你所知我是浪子,浪子是没有家没有归宿的,丧失了爱的权力。此时在错误的地方喜欢上了一个错误的女子,岂不是一种美丽的错误?

  我之对于她的感觉,难道真的是一见钟情么?不羁的浪子我怎会为她牵挂?

  错了,错了,从一开始就错了。我窝在客栈的一角,漠然的笑容挂在脸上,我似乎不曾动心过。

  鬼知道我在想什么,酒一杯杯的喝。

  她一回头,又对我挤了挤眉,艳丽的一笑。

  多暖和的春天。

  哎,简单的一笑而已,你为何有如此强烈的反应呢?不觉得是自己太自作多情了么?我这是怎么了,还来电哩,一不小心会电死自己。

  我心里翻江倒海,漠然的笑容依然,一脸的诡异,怪怪的。一只苍蝇飞了过来,挡住了我的视线,挡住了我和Alice默默交流的视线。这该死的苍蝇,我诅咒它,以上帝的名义,脉脉的心电感应岂能被你阻挡!

  我害怕,害怕就在一刹那,Alice就消失在我的眼前。

  “嘿,这位大侠,你叫什么名字?”忽然她姗姗走了过来,我喝酒的那个角落,脸上满是揶揄的笑容。

  “我是浪子。”我淡然的呷了一口酒。

  “哦,你是浪子,那我岂不是浪女。”

  她妩媚的一笑而过,坐到了我面前,拿起我的酒就喝。

  “咱们认识?”

  我淡淡的冒出一句,屁股动都没动。

  “你说呢?”

  她反问一句,继续喝她的酒。

  “看样子,我们是认识的。”看她这么熟络的模样,我只有苦笑。

  “就是吗!我是Alice,A-R-I-C-E。你应该知道的。”

  “Alice?”我念了一声。

  “是。我是小飞,你也应该是熟悉的。”

  想起我那个酒鬼老爸请了个假洋鬼子教我西文的事我就郁闷。

  这年头杀狗的技术还没学好,就叫我学这假儿八经的鸟文,害的我尿都三天拉不出。

  唉,我叹了一口气,不堪回首。

  今天感觉还不错,好在我还是学过几天西洋鸟文,今次倒会念出Alice来,显的我浪子也是有文化有气质的,倒不只是个屠夫。

  “Alice,好名字,干一杯。”我已忘了自己,眼光有了温度。这怪不得我,男人十个遇到就有十个这样。

  当一个美眉自动送上门来的时候。

  我是浪子没错,但我应该没有阳萎什么的,龟公哥哥没了小弟也照样会流口水。

  想通这点也就释然了。眼睛不再是一青一白,叫店小儿加了碗筷,炒了红烧牛肉,叫了羊肉串,就着肉干喝起来。

  店家见我们这么豪爽,免费送上了几碟茴香豆。我没去注意,静静的看着Alice。

  “你看我干吗?浪子。是不是我脸上长青春痘了?”她摸了摸自己的脸。

  “不会啊,这段时间没怎么发情啰。”Alice有点茫然,也有点着急。一般说来异性激素增多的时候就会长青春痘的,江湖传言就是这么说。

  少女怀春就很容易得这种痘。

  她的模样真的很可爱,我暗想。不像江湖上传闻的那种妖艳,反有点直爽的可爱。一代女娇娃竟会是这样可始料不出。

  我没说什么,淡然的一笑。

  “你的笑容很怪哩,颇有点色色的!”她铃声般的大笑着说。

  我一楞,是吗?心里嘀咕,我还以为很谦虚哩。忙假装喝了一口酒,顺手抚了一下胡须。道:

  “Alice过奖了,我这种眼光只能算一般般的啦,更色的目光我想你定会见得多哦。”我向身旁努一怒嘴。

  她悄一环顾,一道道饥饿的眼神纷纷射过来,仿佛在看着一大块面包,或是烤鸡更合适,现时就是这种饥饿口渴的目光。

  吓得她忙收回视线,低头喝酒。

  我轻轻的一笑。突然她又稍微抬起了头,娇笑道:“你也差不多鬼样!”继而放肆大声的笑起来。

  这一笑声真的是太大了,四周的食客们吓的一震,楞住了;方缓过神,匆忙的假装吃饭很急的样子。

  我无辜的一伸手,不想辩解,色就色了,谁叫你坐在我面前。

  “笑你的,喝酒吧。”她一举大碗,硬是和我碰了一杯。

  我脚下一滑,差点摔倒。天呐!感情她是当水喝哩。

  只见她面不改色一口肉一口酒的喝,毫不顾及旁人;我只是顺着她的手抬起而举杯。

  其实以上都是废话,你倒可不去理会它。

  若干年之后回首,就只会记得这样一个简单场景:

  浪子在一个客栈里喝酒,恰巧一个叫Alice美女也要喝酒,接着我们就一起喝酒。

  如此简单的一件事而已。

  至于浪子说的那些称号:“花蝴蝶,Alice秋枫”,也许只是浪子自己知道罢了。在外人看来她只是一靓丽的食客或美丽的枫。

  许多江湖人士都是在夜里一边大声的叫着枫的名字一边自慰达到高潮的。

  在当时的我,Alice只是一个美丽的酒伴罢了。谁也无法探究其中虚实。

  在若干年之后的某天,也许我只会记得这样一个简单事实。

  在一间简陋的食肆里我与一个叫Alice的女孩结伴喝酒,然后,是我不自觉的爱上她了。

  这样感觉真的很奇妙。

  一个被认为放荡形骸的浪子喜欢上了一个被认为不检点的女子,两人在一间简陋的酒店里邂逅,然后一起喝酒,于故事上倒也合情合理,合乎情节的安排。

  “一个浪子喜欢上了一位野性而又颇具温柔的女子,你说这是不是很危险。”

  在那之后,和李寻欢烤狗肉吃时我这样问他。

  李寻欢用他那闻名天下令人丧胆的飞刀夹起了一块狗肉,放在嘴里,嚼了几下,略为思索,道:“这倒有可能。浪子会喜欢上一个女子很正常,虽然浪子不正常,她也不正常,整件事还基本正常的。”

  “正常的女人通常会惹人喜欢,不正常的女人却常会使人疯狂的爱上。”,是不是这样说。我割下一大块狗腿肉,嘶咬不止。

  “可能吧,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喜欢她。”李寻欢一脸的无奈,却也道不出爱上枫的理由来。

  爱有时候是不需要理由的,这虽然是一句童话,但有时很管用。我们就用这个借口来敷衍自己的心灵拷问。

  肉吃完,酒喝光,天色微亮;我们醉倒在茅草房里。

  今夜我们是同病相怜,醒来还是情敌。

  也许不,我这样认为。倒不是说他会放弃,或其他的一大串追花者会放弃,这只是我自己而言。当我还只是单纯的和Alice在食肆里相识的时候,我可以拥抱这份心动的感觉。可现在呢?

  我不想说是枫,令世人犯错。

  她只是在做自己应该做的事,也许她不做出自己的判断,不显示自己的态度,只是模糊。

  谁叫有这么多的侠客追着她呢?世上总是物以稀为贵。

  水做的女人不多,泥做的男人太多,所以世界浑浊。

  若我,也拥有这么多的选择,我是不是会见一个喜欢一个呢?但这是爱么?玩玩罢了,游戏罢了,自不会认真看待。我是浪子,一个剑客,今天混过去还不知道明天能不能看到太阳升起。

  浪子,被人爱上是一种错,爱上别人也是一种错。

  望着漫天夕阳的晚霞,我一个人骑着马走着,满脸的落寞。

  不是我喜欢孤单,而是孤单恋上了我。

  这是我?但枫呢?是不是也是这样?高声的娇笑中掩饰着深层的孤独;在招蜂引碟中嬉笑怒骂不拘样式却无法寻找到一份真情。

  我不知道,谁也不敢打赌这是不是真的。

  枫说江南的葡萄好甜,我立刻深夜下江南,在晨曦来临前为枫献上第一串葡萄;枫说天山来的七个妖怪很是讨厌,我立刻单骑上天山把天山七怪斩于马下。

  这听起来很幼稚,可我确实这样做了。

  我知道我死后将会沉到地狱,也许我将在诸人的诅咒中英年早逝,但我已不在乎。

  我只在乎这一份温馨到底可以保留多久。

  请尽可能长些吧!我以我的狗头刀发誓。

  我们一起漫步山林,一起行走江湖,一起逛西湖游长城。

  这是不是很浪漫?我想也是。不知羡慕死了多少江湖儿郎,被多少青楼女子诅咒。

  而这在于我自己,倒不觉的是什么。

  我是浪子,没有家,没有归宿,本就是游荡的,什么都不会在乎,一切都已无所谓。不在乎其他人的看法,无所谓陌生人的挑衅。

  这本就是江湖,死生就在一线间。

  在意的只是枫,那份愉悦心动的感觉。

  情绪的流动是如此的真实,爱上一个人原来是这样的幸福和痛苦。

  我的那些伙伴,刀客、杀手、妓女,在一番真情的相聚之后,不忘告诫我这是一个温柔的陷阱,很深很深的潭渊。

  “一段注定是无结果的恋情。”最后他们都作了这样一个结论。

  “伤害的终是你自己。”走之前又扔下这一句话。

  我没感觉。

  左耳进右耳出。

  即便是死亡,我也认了。我只在乎那一种热热的感觉,那一个温柔的怀抱,以后的事谁知道。

  事实上,我已沉沦了,不知不觉的越陷越深。

  冷漠的眼神不在,换上的是一个傻傻的笑,孤傲的气质没有,拥有的是暖暖情意。

  醉生梦死,纸醉金迷,人生难得这么潇洒,人生从没有这么潇洒过;挥弃方遒,指点江山,舒心的感觉,灼热的感觉,熊熊燃烧的是无尽的情思,那一执手的温柔你可知道!那一低头的妩媚你可明了。

  我已不是浪子,我是护花使者。

  一朵野性的花将我紧紧拴住。

  我已没有了自由,只有揪心的思念的痛。

  刀已秃,剑已生锈。李寻欢现在遇到我,不要说小李飞刀,就是一伸手,也能把我推倒。

  我已不是武者。

  “浪子,浪子,你过来,我想要那一枝百合花。”枫指着河对岸的一块岩石上长着的一枝野花对我说。

  我已没有了名字,简单的只有一个符号。

  “好噢!”我应道。

  一招蜻蜓点水,拨身而起,翻转一百八十度,舒展凌波微步,虚跨三两脚,再是一个俯冲,降落岩石下,顺手一拈,把花摘到,倒弦着回来。

  就如断了的弦。

  在无限激情的演奏中,“铮!”的一声,弦断了,高潮过去,一切已结束。

  什么都已静寂,只有水在流。

  一气呵成而又自然潇洒。

  我笑嘻嘻的呈上百合。

  枫迷人的一笑,轻轻的捧起花,一副陶醉的样子。

  我乘机握住她的手,感受那一丝温柔。

  “嗯,讨厌。”枫佯生气的挣脱我的手,欣喜的闻着野百合的香。

  好醉人的一朵花!傻傻笑着的我,口水不住在心里流。

  我拿起刀不住的在空中乱劈,眼前显现的是无数的妖魔。

  屠狗的刀时隐时现,悠忽精灵,横扫过去,倒下去的是一片。

  “吱吱”老鼠的欢叫,无数的鬼神迷影乱舞,巨大的蝙蝠航母似的冲来,菜刀轻轻的划过,闪起一道迷人的光线,一股烧焦的恶臭冲天而起,熏的倒下一片云海。

  左踢脚,右凌风,我自横刀向天笑。风在飘渺,云也飘渺,眼睛冒的是金光,嘴里喷的是火花,嘤嘤嗡嗡的诡异的响叫,此起彼伏,闪电显耀的一闪,照亮了一片,又照暗了一片。

  鸡在飞,鸟在鸣,狗在狂叫。一刀石破天空,一剑云开雾闪,我翻转着身子,我扭动着身子,跳跃着躲闪,衣服碎成一片片。

  在无数次的冲杀中,我被雷电击中,僵卧在星空。一瞬间,爆炸成碎片,皮肤四射!群魔神游,巨龙飞升。

  狂卷着大地,闪电再次出击,一阵眩目的光亮之后,是一阵漫长的黑暗。

  黑黑的一片,看不到边也望不到际。无所谓光无所谓亮,浑浑浊浊的一片。天连接着地,地连接着海,海连着天,尘埃弥漫着星宙。

  这是创世纪的开始,原始人类的诞生。

  没错,这就是最原始的社会。

  充满着野性粗犷激情澎湃的美,无数次的狼性的呼唤中张扬原始的生命力量。

  好恐怖的开始!多激情的原始人类。

  硝烟充斥着旷野的时候,一首歌谣这样唱道:

  “原始社会好,原始社会好,原始社会男儿追着女儿跑;男的追,女的跑,追到地上搞一搞,搞一搞,搞得地上狼烟起,……”

  这样的开始,一切都是天然,弱肉强食,自然交缔,罪恶的根源,美好的源泉,皆其中。

  我自愿就是那一把刀,一把杀狗刀,或是一把剪草刀也好;屠尽天下万万狗,剪取人生一丹心。

  狗是狗肺的狗,心是鸡心的心。我这样做的并不是基于什么伟大的理想,宏伟的信念,只是我需要狗和鸡心下酒,仅此而已。

  我是浪子,这是个十分模糊的概念。

  我仅是小飞的时候,我是呆在学校里的。

  这是一个university,我不说你也知道,这通常是后现代主义与黑色幽默并存喧闹大过清净的场所。

  这里有着浑浊的雨水和过多的麻木,各式的男主人公女主人公们在这里不住的洒下泪水又不断的召开狂欢party。

  “治疗失恋的良方是什么?就是从新去恋爱。”这是每一位男生或女生的座右铭。

  于是,学校里每天都上演着凄凄惨惨要死要活的分手,又同时上演着一见钟情三分钟热度恋爱百分百感觉的热恋。

  刚开始的时候可能还不太适应,见的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了。

  鲁迅说的“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自然成为路。”表达的也是这样一个意思。

  但这里没有狼性的存在,一切都是斯斯哎哎,一切都是迷迷糊糊,决不会有血性的张扬力量的显示。

  我想说的是,这里,我上学的university遮盖的是一层温柔的面纱,在这层面纱下,掩盖着无数的丑恶和困惑。

  由不得你愿不愿意,生活本来就是这样。

  这种温柔,只是存在我的视线和观察中,从不敢幻想自己也会成为其中的主角。我这样讲不是说我有多另类,只是我想尽力达到这种高度却总是上升不了那种觉悟罢了。

  在这一方面,我常常怀疑自己是一个低能儿,愧对社会对我的教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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